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有關單位:
為打造省級以上標準化試點示范精品工程,進一步發揮標準化助推服務業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按照要求決定開展2021-2022年省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征集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85號),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服務業發展的特色領域及優勢產業,更好發揮標準化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基礎性、引領性作用。
試點單位可以是服務性企事業單位、一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行業、服務企業較集中的區域及區域性綜合服務機構(以下分別簡稱試點企業、試點行業、試點區域)。
二、基本條件
(一)試點區域和試點行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當地政府重視標準化工作,能夠為試點提供政策、資金及其他支持。
2.開展試點的行業應為當地的支柱產業,在地方生產總值中占有較大比例。
3.試點區域和試點行業應有統一的管理機構作為組織實施部門。
4.試點區域和試點行業內的主要服務企業應當自愿參與,參與試點的企業數不得少于本行業或本區域內服務企業總數的50%。
(二)試點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誠信守法,企業三年內未發生重大產品(服務)質量、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等事故,未受到縣級以上(含縣級)相關部門的通報批評、處分或媒體曝光。
3.服務能夠體現行業特色,對其他行業企業具有明顯的示范帶動作用。
4.企業的市場占有率和經濟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區同行業前列,具有良好的發展潛力。
5.具有一定的標準化工作基礎,設立標準化管理機構并配備專兼職標準化工作人員,最高管理者具有較強的標準化意識。
三、材料報送
(一)試點申請由試點區域、試點行業、試點企業自愿提出。試點單位填寫《省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申請表》(見附件)并附標準體系表,經試點承擔單位、試點參加單位、業務指導單位或地方政府蓋章后,報送試點項目管理單位。
(二)所在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為試點項目管理單位。請各管理單位統一受理試點申請,嚴格進行申報材料初審把關,為打造服務業標準化精品示范項目奠定堅實基礎。有意申報且符合條件的試點項目請于2021年11月23日前報送至區市場監管局,由區市場監管局擇優后上報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待初審合格后報送至安徽省市場監管局,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表格請同時報送紙質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
聯系電話:0551-65869506
聯系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號管委會大樓1222室
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