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通知公告
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市直各有關部門,各項目申報單位:
根據《安慶市2016年推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宜政發〔2016〕8號)第13條第1款,以及《安慶市科技計劃項目評審及管理辦法》(慶科策〔2016〕74號)精神,現就征集2016年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1、工業類科技項目,擇優支持,原則上40項。
主管業務科室: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科。
2016年重點支持化工和化工新材料、機械裝備和智能制造、汽車和新能源汽車、機器人、節能環保、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產業領域的新產品、新技術研發。
2、農業類科技項目,擇優支持,原則上10項。
主管業務科室: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2016年重點支持生物育種、種養殖技術、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以及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研發類項目。
二、支持方式
1、對確定的市科技計劃項目,按單個項目研發費用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支持,較高不超過20萬元。
2、城區企業的項目經費,市、區財政按7∶3的比例承擔;國家連片特困地區大別山片區縣和國家貧困開發工作重點縣企業的項目經費,市、縣財政按5∶5的比例承擔;其他縣(市)企業的項目經費,市、縣(市)財政按2∶8的比例承擔。
三、申報材料
1、安慶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3、查新報告、知識產權證明、產學研合作協議、上年度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
4、安慶市科技計劃項目合同(預填)。
四、立項程序
項目單位編制申報材料,經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評審會,并按擬立項數120%初選項目進行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立項配套方案;對擬支持項目納入當年自主創新政策兌現程序,同步公示、報市政府審定,按《安慶市2016年推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第27條規定比例撥付項目配套經費。
五、項目受理
1、材料要求: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報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蓋章;同時報電子版(含全部附件材料掃描版)。
2、材料報送: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須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正式行文排序,統一報送。
3、受理時間:自發布通知之日起,至
4、受理地點:安慶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科技局窗口。
附:1、安慶市科技計劃項目評審及管理辦法;
2、安慶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
3、安慶市科技計劃項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