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于做好首先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申報工作的通知
皖經信節能函〔2017〕260號
各市、直管縣經信委: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關于請推薦首先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做好首先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的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你們按照《通知》要求抓緊組織滿足申請條件的企業、園區,對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開展自評價工作,并編制自評價報告。自評價合格的企業、園區按照《通知》要求委托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并編制第三方評價報告(綠色設計產品只編寫自評價報告,采用自我聲明方式,不需要編寫第三方評價報告)。
二、我委已組織申報了11家.綠色工廠,工信部節能司要求我省按照本次《通知》規定的統一格式,對申報材料進行修改完善后重新上報。請有關市經信委通知企業做好申報材料的修改工作。
三、綠色設計產品的申報范圍僅限《通知》中所列17項已發布標準的產品。標準文本可在綠色設計產品申報平臺(www.green-label.org)“資料下載”和“聯盟標準中心”欄目中檢索下載。
四、各市、直管縣經信委對企業、園區的自評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要進行嚴格審核,審核合格的于2017年4月6日前,將申報材料(項目匯總表、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等)報送至省經信委節能處。紙質材料一式五份(附電子版光盤)。
聯系人:楊亞軍;電話:0551-62871862。
附件: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關于請推薦首先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的通知》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3月13日
各市、直管縣經信委: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關于請推薦首先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做好首先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的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你們按照《通知》要求抓緊組織滿足申請條件的企業、園區,對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開展自評價工作,并編制自評價報告。自評價合格的企業、園區按照《通知》要求委托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并編制第三方評價報告(綠色設計產品只編寫自評價報告,采用自我聲明方式,不需要編寫第三方評價報告)。
二、我委已組織申報了11家.綠色工廠,工信部節能司要求我省按照本次《通知》規定的統一格式,對申報材料進行修改完善后重新上報。請有關市經信委通知企業做好申報材料的修改工作。
三、綠色設計產品的申報范圍僅限《通知》中所列17項已發布標準的產品。標準文本可在綠色設計產品申報平臺(www.green-label.org)“資料下載”和“聯盟標準中心”欄目中檢索下載。
四、各市、直管縣經信委對企業、園區的自評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要進行嚴格審核,審核合格的于2017年4月6日前,將申報材料(項目匯總表、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等)報送至省經信委節能處。紙質材料一式五份(附電子版光盤)。
聯系人:楊亞軍;電話:0551-62871862。
附件: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關于請推薦首先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的通知》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