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通知公告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支持機器人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支持機器人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為深入實施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和《中國制造2025安徽篇》,加快我省機器人產業發展,著力建成全國有重要影響力的機器人研發制造基地,建設世界一流的機器人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制定和實施以下支持政策。
一、提升研發能力
鼓勵核心技術研發。省科技計劃支持企業開展工業機器人系列產品模塊化設計、動態性能優化、高速高精度控制、故障診斷與可靠性、開放式網絡化系統集成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發,支持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系列工業機器人及智能化生產線,支持企業開展工業機器人精密減速器、高精度伺服電機與驅動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傳感器、末端執行器等關鍵零部件研發。(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部門,配合單位:省財政部門等)
鼓勵機器人技術優良的國內外知名高校在合肥、蕪湖、馬鞍山機器人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組建國際一流的機器人產業技術研究院,在人才培育、項目孵化、協同創新等方面開展廣泛合作,培育我省機器人產業核心、關鍵技術上的競爭優勢,打造產業技術高地;對重大合作事項,可采取“一事一議”政策,集中資源予以支持。(牽頭責任單位:合肥、蕪湖、馬鞍山等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省發展改革部門、省教育部門、省科技部門等)
二、完善服務平臺
鼓勵國內外知名機器人技術服務平臺和檢驗檢測機構落戶我省。
支持建立機器人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和產業發展共性服務平臺,按其關鍵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較高300萬元。
加快發展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對在我省注冊成立的機器人行業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給予關鍵設備投資總額5%的獎補,較高200萬元。
促進檢驗檢測機構參與國際交流,年度達成1個及以上國際檢測認證實驗室互認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省質監部門,配合單位:省財政部門等)
三、補齊產業鏈條
鼓勵本體和關鍵零部件企業做強。對機器人本體企業的新建或在建項目,且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不含土地價款),按關鍵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較高500萬元。
對高精密減速器、高性能伺服電機和驅動器、高性能控制器、傳感器和末端執行器五大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按新建或在建項目關鍵設備購置額(≥200萬元)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較高500萬元。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部門,配合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省財政部門等)
四、壯大產業集群
鼓勵國內外工業機器人和服務機器人(含特種機器人)領軍企業在皖投資設廠或建立企業總部。對注冊資本金(實際到位,下同)在1億元至10億元且營業收入超1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10億元以上且營業收入超2億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部門,配合單位:省財政部門、省商務部門等)
對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機器人行業規范條件》目錄的我省注冊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配合單位:省財政部門等)
五、加強推廣應用
制定《安徽省工業機器人產品推廣應用目錄》,對進入目錄的產品予以政策支持。
對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名單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省內機器人集成企業集成工業機器人的,按機器人售價總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較高100萬元。
對年度購置10臺及以上工業機器人(自由度≥4)的企業,按購置金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較高可達100萬元。對年度購置10臺以下工業機器人(自由度≥4)的企業,按購置機器人費用的15%給予獎補,較高100萬元。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配合單位:省財政部門等)
六、打造發展高地
鼓勵機器人向高端方向發展。對機器人本體技術指標達到《機器人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工信部聯規〔2016〕109號)中十大標志性產品要求且已批量應用的,一次性獎勵機器人生產企業100萬元,單個企業較高獎勵200萬元。
對高精密減速器、高性能伺服電機和驅動器、高性能控制器、傳感器和末端執行器批量應用于6自由度及以上工業機器人的,一次性獎勵機器人零部件生產企業50萬元,單個企業較高獎勵100萬元。
支持舉辦省級以上機器人大賽,每次按會場展位費、租賃費總額的50%給予補助,較高200萬元。
支持機器人企業在國內外舉辦大型宣傳推介活動,支持舉辦機器人論壇和產需對接會,每次按會場展位費、租賃費等的50%給予補助,較高100萬元。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配合單位:省財政部門等)
七、強化土地和稅收支持
保護機器人產業發展用地供應,用地單位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發展機器人產業,可以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牽頭責任單位:有關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省國土資源部門等)
機器人研發制造企業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可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機器人研發制造企業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機器人研發制造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享受企業所得稅15%的優惠稅率,虧損結轉年限按規定由5年延長至10年。(牽頭責任單位:省稅務部門,配合單位:省科技部門等)
八、強化人才培養和引進
支持我省高等院校開設機器人相關專業,擇優開展重點專業建設,鼓勵高校統籌資金給予支持。鼓勵技工院校與機器人企業合作辦學、定向培養,按規定對定向培養生給予補助。大力引進國內外“高、精、尖”機器人技術領軍人才和科研團隊攜技術項目來我省創新創業。(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部門、省科技部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護部門、省財政部門、各市人民政府等)
九、強化財政和金融支持
統籌“三重一創”、制造強省、科技創新及相關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落實支持政策。(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部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部門、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省科技部門等)
在省“三重一創”產業發展基金中設立運營智能制造產業發展子基金,促進機器人產業發展。(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部門,配合單位:省財政部門、省投資集團等)
鼓勵企業上市掛牌。對改制完成并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的擬上市企業,省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成功上市后再給予70萬元獎勵,其所在地政府相應分別給予不低于30萬元、70萬元獎勵。對成功在“新三板”和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的中小企業,省及所在地財政分別按首次股權融資額的1%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省財政獎勵金額不超過70萬元(與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滬深港交易所上市不重復獎勵)。對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專精特新機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工作部門,配合單位:省財政部門、各市人民政府等)
十、強化引導推動
實施分類考核,其中,合肥、蕪湖、馬鞍山市重點考核產業發展、推廣應用和政策落實情況,其他市重點考核推廣應用和政策落實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機器人產業發展會議,按照有關規定評選我省機器人產業的人才單項冠軍、企業單項冠軍、集群發展團體冠軍,并予以通報。(牽頭責任單位:省機器人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合肥、蕪湖、馬鞍山等市根據本政策精神,研究制定和完善機器人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相關政策。(責任單位:合肥、蕪湖、馬鞍山等市人民政府)
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會同省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要嚴格申報程序,加強審核評估,強化省市和部門會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臺,避免多頭重復享受政策。加快資金撥付,加強資金監管、績效評價和審計監督。對弄虛作假騙取的獎補資金,一經發現全部予以收回,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申報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本通知由省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解釋,以前相關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