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管委會各部門,區內各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金融決策部署,加強對區內科技型企業的扶持力度,解決科技型企業的融資難題,促進科技型小微企業快速發展,根據《安徽巢湖經開區科技創新貸業務實施辦法》文件精神,現將2021年我區“科技創新貸”業務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業務對象。“科技創新貸”業務適用于在我區依法注冊登記并納稅,無不良信用記錄的科技型小微企業。企業須獲得國家高新技術、省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稱號,或者擁有市級以上研發機構(需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企業原則上應成立一年以上,有穩定的銷售業績與合同訂單。
二、貸款額度。“科技創新貸”由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科技型小微企業無需提供抵質押物為反擔保,具體擔保貸款額度原則上單筆不超過5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科技創新貸”貸款業務納入政銀擔4321風險分擔體系。
三、貸款利率。“科技創新貸”由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相關銀行應給予利率優惠,擔保公司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0%。
四、申報流程。企業申報時須提供申請表(詳見附表)及近兩年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于2021年5月10日前報區“科技創新貸”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初審,報主任辦公會議評定,并在開發區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后,按評定的額度向相關銀行和擔保機構推薦。已享受“科技創新貸”的企業不重復累加計算額度,但仍需重新申報。請區內企業對照申報條件積極申報。
????????????????????????????????????????????????????????????????????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財政局
??????????????????????????????????????????????????????????????????????????2021年4月19日
(聯系人:周晴 聯系電話:8235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