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通知公告
有關市科技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和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8〕24號)重點任務要求,培育5個左右主題鮮明、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成效突出的國家農業科技園區,作為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的“預備隊”,經研究決定,省科技廳在我省國家農業科技園區開展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創建培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有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有申報意向,且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工作指引》基本要求,報送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創建培育工作方案(參考格式見附件1);
二、申報園區認真填報《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統計表》(見附件2);
三、省科技廳組織專家對申報創建培育的園區進行評審,確定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預備隊”名單;
四、相關材料與表格一式七份,于9月20日前報送省科技廳農村處。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技廳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