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通知公告
各縣區、開發園區,各有關單位、企業:
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馬鞍山市扶持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黨辦〔2019〕11號)和《關于公布2020年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數字化生產線名單的通知》(馬經信裝備〔2020〕9號)文件精神,啟動2020年度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促進兩化融合中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有關單位做好項目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在本市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財務管理機構的工業企業以及相關單位。
(二)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業導向和我市產業發展規劃。
(三)2020年已獲得中央或省、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除明確要求配套的以外,不予重復支持。對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在同一年度不予重復支持。
(四)縣區項目主管部門要將第三方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到財政資金項目申報中,加強對項目單位的信用審查和比對。
二、申報方式、時間和要求
(一)申報方式
提交紙質材料一份,由縣區主管部門匯總后連同縣區推薦函統一交至市經信局。
聯系人:費孝亮 聯系方式:8355673,18355586578。
(二)申報時間和要求
1.各縣區、開發園區當前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的同時,認真組織企業申報,及時完成項目初審、核實工作。
2.請各縣區、開發園區于8月10日下午下班前報送推薦函和匯總表。
3.企業申報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
4.申請單位名稱必須為全稱并蓋章。
三、 申報材料
1.項目單位資金申請報告。
2.填寫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詳見附件1)。表格內容務必要真實、完整,應填盡填。
3.提供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非盈利機構提供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
4.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申明(須有法人代表簽名、加蓋單位公章,不齊全的不予受理)。
四、 申報程序
(一)集中申報。項目申報單位按規定要求,如實備齊項目申報材料,向縣區項目主管部門申報,資金申請表需要縣區主管部門和縣區財政部門蓋章確認。
(二)初審核實。縣區項目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對本轄區企業申報材料完備性、真實性進行初審、現場核實情況,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匯總表以正式行文方式報市經信局,項目匯總表中要注明項目申報單位或個人姓名、聯系電話。
(三)復審。市經信局各相關業務科室嚴格按照《涉企行政事項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企業申報材料開展審核或組織評審。
(四)信用查詢和重復比對。市經信局各相關業務科室對復審通過的項目按要求開展信用查詢和重復申報比對,對嚴重失信企業和涉及重復申報項目由業務科室提出審核意見。
(五)報送。經審核確認的項目按照“三重一大”事項有關規定研究通過后報市財政局。
(六)財政審核。市財政局在收到相關部門送達的審核驗收材料后,進行政策性復核和程序性抽查,提出項目審核意見并反饋。對申報項目的核減事項、核減原因等情況由相關部門實行告知制。
(七)結果公示。將擬兌現的政策扶持項目資金,通過網絡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八)按期兌現。對于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市財政局負責提出資金安排意見,履行相關報批手續后及時撥付市級承擔的獎補資金。
五、申報責任
企業(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套取獎補資金的,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追回獎補資金,3年內取消申報市級財政獎補資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市經信局機關黨委(紀委)對申報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于項目申報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資金管理
獎補資金按照申報渠道撥付到企業或個人,實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滯留、截留、擠占、挪用,市、縣(區)財政及時撥付資金,確保財政獎補資金充分發揮效益。如發現違法違紀現象,將依法追究責任。
七、 附則
1、根據市扶持產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事后獎補政策中企業享受的各類扶持資金總量不得超過其實際繳納的各項稅收的地方所得部分。
2、本申報指南由市經信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
2.《關于印發馬鞍山市扶持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黨辦〔2019〕11號);
3.《關于公布2020年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數字化生產線名單的通知》(馬經信裝備(202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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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
附件1.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