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區內各企業: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經區管〔2021〕127號)文件精神,按照《關于印發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經區財〔2021〕39號)要求,現受理2021年合肥經開區支持企業上市掛牌政策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本政策適用于工商注冊、稅務征管及統計關系在開發區,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和單位,申請項目須在開發區范圍內組織實施。
2021年內企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報資格:
(一)發生1人(含)以上人員亡人安全生產事故或被應急管理、環保等部門行政處罰的;
(二)根據《統計法》要求,應納入統計范圍的企業,未主動上報統計資料或遲報、漏報統計數據,以及未完整、及時地向區經貿局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的、高新技術企業未按時上報年報等統計數據的;
(三)發生群體性上訪等重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四)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影響的。
二、申報時間
2022年4月15日—4月30日
三、申報方式和審核程序
本次政策實行網上申報。政策申報主體需在“合肥經開區企業服務一碼通”(http://www.hjqservice.com/)中完成注冊,登錄后按照流程完成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可參照企業用戶操作手冊(詳見附件,技術支持:汪工,13721079361;李工:18656565833;王工,17889843252)。企業(單位)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
申報內容及要求
申報政策獎勵和資助的企業須符合申報條件。所有提供復印件、掃描件的材料需保留原件備查。
政策第18條:支持企業上市掛牌。對納入區級上市企業后備庫及擬掛牌新三板的企業,進行股改的,改制過程中,同一控制下進行合并、分立、股權轉讓等重組,涉及土地、房產等資產變更、過戶及改制當年補繳的相關稅費,所產生的區級經濟貢獻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企業與保薦機構簽訂輔導協議并完成改制后給予200萬元獎勵;完成改制后三年內,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納稅同比保持增長的,企業每年對開發區經濟貢獻增量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從企業獲得第一筆獎勵資金后三年內,未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的,須全額退還獎勵資金。
對完成省證監局上市輔導備案的擬上市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證監局輔導驗收報告的擬上市企業,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從企業獲得第一筆獎勵資金后兩年內,未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的,須全額退還獎勵資金。
對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成功上市后,再給予100萬元獎勵。
對市外A股上市公司將注冊地遷至我區的,給予最高600萬元獎勵。對成功掛牌或自市外新落戶的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7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創板精選層掛牌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咨詢電話:區科技局 63679379
附件:
1、合肥經開區企業服務一碼通使用手冊
2、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附件
3、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支持企業上市掛牌)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科學技術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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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1.合肥經開區企業服務一碼通使用手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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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附件2.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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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附件3.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支持企業上市掛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