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科技局,各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市場主體提質擴量增效的意見》(皖發〔2022〕9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市場主體紓困發展若干政策和舉措的通知》(皖政辦明電〔2022〕6號)精神,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財資〔2022〕214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財資〔2022〕394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于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的省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要嚴格落實落實文件精神,在免收3個月房屋租金政策的基礎上,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再免收3個月房屋租金,全年合計6個月(第四季度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要通過當年退租或下年度減免等方式足額減免6個月租金)。轉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須落實到最終承租人。
二、鼓勵民營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疫情期間根據實際情況為中小微企業開展房屋減免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