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項目歸口管理部門:
根據《關于印發安徽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科計〔2017〕45號)和《安徽省科技計劃項目財務驗收工作細則(試行)》(科財〔2018〕3號),我廳決定對已到期及具備驗收條件的省重點研發計劃(高新領域)項目進行驗收。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
1.2018年底之前到期,尚未驗收、結題、終止、撤銷的省科技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必須驗收。
2.2019年到期的省科技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項目完成及驗收準備情況自愿提出申請,可以參加本次驗收。
3. 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不參加本次驗收,仍委托各歸口管理部門分別組織驗收,并須在項目到期6個月內完成驗收工作。
二、提供材料
1. 項目驗收(結題)申請表。
2. 項目任務書(合同書)。
3. 工作總結(報告)。內容包括:對項目考核目標調整情況的說明(如無調整,此項可不寫)。項目任務完成情況概述(對應任務書逐一、簡要說明各項任務完成情況)。項目取得的成果及創新性(說明取得的科技創新成果,知識產權、技術標準、產品市場情況、人才隊伍建設情況,以及建成的試驗基地、中試線、生產線等情況)、成果轉化、產業化情況以及所取得的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成果推廣應用前景的評價。組織管理經驗、產學研聯合機制與模式等。存在問題及對策。
4. 項目技術報告(科技報告)。內容包括:從解決關鍵技術角度,闡述研究方法、過程和結果等相關技術信息;或圍繞項目任務目標,闡述采取的技術路線、技術方案、實現途徑和示范推廣等相關信息。
5. 項目承擔單位經費使用決算報告。其中省財政支持30萬元以上的項目需提供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省財政支持30萬元以下的項目需提供單位財務部門審核的財務收支決算報告。
6. 其它要求提供的附件佐證資料。項目實施期內取得的各類成果相關證明資料包括專利證書、新藥證書、審(認)定的品種(系)證書、軟件產品登記與著作權登記證書、備案標準、專著和核心刊物發表論文、科技報告收錄證書等。如有產品測試或檢測報告、產品鑒定證書等可一并提供。項目實施期內取得的經濟效益有關證明資料,包括項目產品銷售收入證明、納稅證明、用戶意見等。
7. 按照《安徽省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6〕2150號)有關規定,若有項目承擔單位、合作單位、經費、項目執行期等重要事項有變化的,需提供相關批復。
三、時間安排及要求
1. 請各項目承擔單位按通知要求做好項目驗收的各項準備,各歸口管理部門認真做好本次驗收項目的組織工作,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組織完成應驗收項目材料的初審(見附件),并報送至省科學院。
2. 省科學院于2019年4月30日前將驗收材料審核意見反饋至各歸口管理部門,由各歸口管理部門通知并指導各項目承擔單位按反饋意見進行修改,修改完善后的驗收材料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匯總,每個項目一式七份,送往省科學院。
3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進一步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實施細則的通知》(皖政〔2018〕108號),本次驗收采取技術、財務合并驗收的方式。
4. 本次驗收時間初步定于2019年5月在合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項目負責人提前準備20分鐘左右的PPT匯報材料,并按時參會,如負責人不能參會,須書面申請。
四、提醒事項
根據《關于印發安徽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實施細則(修訂)的通知》(科計〔2017〕45號)第二十二條,對不通過驗收、超期半年以上拒不參加本次驗收的項目,或提供的驗收資料數據不真實、經費使用弄虛作假或挪作他用等嚴重行為的承擔單位,省科技廳將按規定采取通報批評、停止項目撥款、撤銷項目、追回已撥項目資金等措施。對有關項目承擔單位和主持人列入誠信名單,3年內不得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涉及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聯系人:省科學院:陳 亮 0551-65148619
省科技廳:司大杰 0551-62610321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