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通知公告
各市科技局,各.科技企業孵化器:
根據《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開展2018年度.科技企業孵化器免稅審核工作的通知》(國科火〔2019〕99號)要求,為做好我省相關單位免稅資格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科技企業孵化器(含符合.科技企業孵化器條件的國家備案眾創空間)
二、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時間為4月8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請免稅資格的.科技企業孵化器,一是需對照之前認定為.科技企業孵化器時的地址、面積和范圍,認真核實現有場地情況;二是需對照科技部認定在孵企業的條件(詳見財稅〔2016〕89號文件第四條),確定現有在孵企業數量及使用面積。在此基礎上,完整真實填報《.科技企業孵化器免稅申請表》(附件2)、《.科技企業孵化器免稅資格確認表》(附件3),并附以下證明材料:
1. 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2. 申報單位孵化場地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的復印件、公共服務場地使用情況及證明材料;
3. 在孵企業信息匯總表(附件4,應當與火炬統計系統填報數據一致);
4. 在孵企業營業執照以及在孵企業入駐協議復印件(同一家企業的營業執照和租賃協議放在一起);
5. 其他證明材料。若孵化器房產非運營主體自有,須提供委托協議等證明材料;若孵化器場地面積與認定時偏差較大,須詳細說明原因;其他能夠證明孵化器符合免稅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二)材料寄送
1. 請將《.科技企業孵化器免稅資格申請表》(附件2)和上述證明材料,按順序膠裝成冊(書脊標注申報單位名稱),一式二份寄送至省科技廳,申報材料概不退還。
2. 請將《.科技企業孵化器免稅資格確認表》(附件3)、《在孵企業信息匯總表》(附件4)電子版,發送至省科技廳電子郵箱。
四、注意事項
1. 請提交免稅資格申請的.科技企業孵化器認真準備相關申報材料,據實填報。
2. 對于在免稅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將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3. 請各市科技局抓緊通知并督促轄區內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按時報送申報材料。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龍剛、陳鵬
聯系電話:0551-62654379
電子郵箱:kjtqycxb@163.com
寄送地址:合肥市包河區紫云路996號安徽省科學技術廳辦公樓421室
郵 編:230091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