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鄉(鎮)、街道經發辦、居巢經開區經貿局、各有關企業:
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2020 年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0〕39 號)和《關于印發 2020 年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巢經信〔2021〕18 號)精神,擬于近期受理 2020 年度政策兌現申報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2021年4月28日——5月18日。
二、申報地點:
巢湖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巢湖市居巢經開區白鶴路與園區支路交叉口)。
咨詢電話:
69139996(巢湖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82613781(中小企業科)
82633362(工業投資與技術改造科)
82611827(綜合規劃和經濟運行科)
82624804(科技與信息產業推進科)
三、申報條款及材料要求:
(一)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0年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0〕39號)和《關于印發2020年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巢經信〔2021〕18號)要求,請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巢湖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本政策涉及《巢湖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的,由市投資促進中心會同各政策執行部門審核、兌現。
此次政策申報實行網上與窗口申報相結合。政策申報主體 首 先 在 巢 湖 市 產 業 政 策 信 息 管 理 系 統 ( 網 址 : http://www.chscy.cn)中完成注冊,登錄后按照流程完成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可參照巢湖平臺企業用戶操作手冊(附件 4)。企業網上申報的同時報送紙質材料兩份,由申報主體所在鄉(鎮)、街道經發辦、居巢經開區經貿局負責對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并附審核意見加蓋公章,報送巢湖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窗口。窗口受理申報材料后,提交市經信局各相關業務科室復審,復審意見經分管領導同意后,交第三方聯合審核,相關科室要積極配合第三方開展工作。
(二)各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申報單位三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同時依法追究申報單位和申報人的相應責任。
附件:
1.《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0年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0〕39號).doc
2.《關于印發新修訂的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 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巢經信〔2020〕36號).pdf
3.附表.zip
巢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