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一、支持對象
對合肥市登記注冊從事批零住餐旅游行業的企業,在2022年4-6月期間經營用水、用氣費用各給予10%補貼。
二、申報材料
(一)用水、用氣費用補貼申請表(附件1)(加蓋企業印章);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范圍中需包含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旅游或旅游相關字樣之一),并加蓋企業印章;
(三)2022年4-6月水、氣費交費通知單或按照實際使用量結算的交費憑證;
(四)營業執照與交費通知單或交費憑證上單位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資料。
三、辦理方式
(一)水費:1.線上辦理可直接將申報材料(一)-(四)項蓋章掃描件及附件1的word版本發送至業務郵箱cfgs66671460@163.com;2.線下辦理:可攜帶上述材料(一)-(四)項至指定的受理地址申請辦理(詳見附件2)。
(二)氣費:1.郵寄辦理可將申報材料(一)-(四)項郵寄至長豐縣水湖鎮昌湖路與S311省道交叉口深圳燃氣管道氣營業廳,收件人:王武 電話66661027;2.線下辦理:可攜帶上述材料(一)-(四)項至指定的受理地址申請辦理(詳見附件2)。
四、相關程序
供水、供氣企業收集資料并審核水、氣費信息后,提交長豐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申請企業行業類型是否符合要求。審核符合要求的,審核結果將在長豐縣政府官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要求將補貼資金兌付至申請企業的銀行賬戶。
五、注意事項
申請企業需在長豐縣內實際經營,水、氣表需在長豐縣內。水、氣表不在長豐縣內的,不予受理。申請企業可以選擇上述辦理方式中的任一種方式辦理,不得同時采用多種方式重復申報、虛假申報。如有不實之處,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申請辦理截至日期為2022年7月10日,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
1.用水、用氣費用補貼申請表
2. 水、氣費補貼受理單位信息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