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關于發放蜀山區2021年職業培訓
省級獎補資金的通知
轄區各民辦培訓機構:
根據《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1年職業培訓省級獎補資金的通知》(合財社〔2022〕119號)文件要求并結合我區實際,現就發放2021年職業培訓省級獎補資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職業培訓獎補對象
職業培訓獎補對象的范圍為承擔人社部門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含技能脫貧培訓、下同)的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獎補對象應具有相應培訓資質(以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證或人社部門同意開展培訓的文件為準)。
資金分配前,因承擔人社部門各項補貼性培訓違規查證屬實的;因違法開展培訓受到刑事處罰的或是受到人社部門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的;職業培訓機構或其法定代表人、校長被列入不誠信名單的,均不予發放省級獎補資金。
二、資金分配辦法
2021年我區共獲得省級獎補資金48000元,資金分配按照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區開展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合格人數進行計算。計算標準為:獎補資金額度=(省級獎補資金額/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合格總人數)×各機構培訓合格人數。
三、其他要求
各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技工大省建設的相關規定,確保獎補資金專款專用,進行更新設備、改善實訓條件、擴大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優化就業服務。
特此通知
合肥市蜀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