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相關企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肥市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辦〔2022〕18號,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按照《合肥市發展改革委合肥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加快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發改高技〔2022〕 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2年度合肥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相關事項申報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合肥市行政區劃內完成工商、稅務登記并實際經營,從事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裝測試、設備材料、EDA、IP、傳感器、模組、公共服務等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獨立法人單位和與之相關的公共平臺、創新載體配套服務機構及終端應用企業等。
二、申報范圍
本次申報《若干政策》條款第一、二、三、四、五、六、九、十條,共8條,其中第六條的制造、封裝測試類企業上臺階獎勵不在本次申報范圍內。本次補助(獎勵)相關主體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符合條件的事項),以發票時間為補助依據。
三、申報要求
1.請集成電路相關企事業單位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編制資金申請報告,并按照申報明細表中的發票排列順序依次提供合同、銀行付款憑證等相關佐證材料。
2.申請單位原則上至少須有6名員工在合肥繳納社會保險,并在資金申請報告中提供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佐證材料。
3.申報材料涉及增值稅發票的,專票提供抵扣聯,普票提供發票聯。補助金額為發票不含稅金額。
4.申報主體須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錄入真實完整信息,提交申請材料。
5.申請單位申請單個條款支持額度不低于10萬元,補助金額小于10萬元的不予支持。
6.合肥經開區將開展現場核查,企業務必生產經營情況良好,符合財政資金支持條件。具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個人等不得申請《若干政策》支持。
7.本次申報的相關支持條款與市級其他政策同類型條款不重復享受,企業嚴格需對照落實。
四、時間要求
請申報企事業提前聯系,于6月13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資金申請報告)一式三份報送經貿局產業處,所有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418071588@qq.com,逾期將不予受理。
聯系人:區經貿局楊旭 聯系電話:63886196
附件隨文附下,請閱知。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