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
各縣區科技(科信)局:
現將《淮南市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貫徹落實。
2021年4月29日
淮南市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
???管理辦法(試行)
首先章 總 則
首先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皖發〔2021〕1號)、《關于加快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皖發〔2021〕2號)、《安徽省推進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五年行動計劃(2020-2025年)》(皖科農〔2020〕3號),規范農業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建設,加速科技成果向農村轉移轉化,推進農業特色產業引領和農村創新創業,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淮南市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作為鄉村科技振興的重要載體和平臺,旨在引導高校院所、農業骨干企業科技資源和人才資源向農業農村聚焦,發揮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優勢,集聚創新資源、突破關鍵技術、培養農村技術人才,為鄉村振興提供有力科技支撐。
第三條 示范基地按照“特派員帶動、突出特色、注重實效、持續發展”的原則,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示范為主要內容,以服務農業、農村和農民為中心,重點圍繞淮南市農業特色產業,以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業為主,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銜接,積極探索科技支撐鄉村產業振興的新業態。
第四條 貫徹新發展理念,示范基地建設要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切實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生產發展優勢,促進農村生產、生活、生態協調發展。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申請組建示范基地的基本條件:
(一)在淮南市地域注冊、經營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種植、養殖及其與之配套的農產品深加工的企業,科技特派員在基地建設中的作用和業績明顯。
(二)申報基地建有規范的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運營管理和專業服務能力比較強;具有一定產業規模,經濟效益良好;對促進當地種植、養殖業發展效益明顯;基地功能設計合理,且有較強的防災、抗災能力。
(三)申報基地由科技特派員創辦、領辦、合辦或服務,具有鮮明的科技特色,科技含量高,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農業技術水平明顯高于當地水平;有1名以上大學本科學歷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科技人才依托;能組織實施多項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范推廣或農業高新技術應用、開發;農產品加工企業具有1-2項相關專利;創新產值明顯高于同行業企業。
(四)申報基地圍繞區域農業特色產業制定基地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推動特色產業發展成效顯著的基地優先申報。
第三章 申報和評審
第六條 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示范基地建設單位按照申報通知的有關要求申報 。
(二)申報淮南市科技創新示范基地須提交《淮南市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申報書》以及《淮南市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建設實施方案》(附件1)。
第七條 示范基地的評審。
(一)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推薦;
(二)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三)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審查合格的申報材料進行評估。評估指標包括現有資源和基礎條件、產業情況、科技特派員和技術人員情況、引進新技術、新品種、培養人才,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當地產業發展等方面的內容;
(四)根據評估結果,擇優確定示范基地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五)對公示無異議的示范基地發文予以確認。
第四章 運行管理
第八條 市科技局主要職責是:
(一)指導全市示范基地的建設,做好有關政策制定及服務工作;
(二)負責示范基地的申報、評估、認定等管理工作;
(三)對示范基地實施效果開展績效評價并落實相關獎勵兌現。
第九條 各區縣科技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本地區示范基地的申報工作,對申報單位進行初審考察推薦;
(二)調度示范基地日常運轉情況,積極幫助示范基地解決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三)協助做好績效評價等管理工作。
第十條 示范基地建設單位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基地的日常運行和管理保障工作;
(二)制定保障示范基地運行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負責制定示范基地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編報績效目標,報送績效自查工作報告。
第十一條 績效評價
(一)示范基地實行動態管理和績效評價。示范基地每建設運營兩年后應對其開展績效評價。績效評價工作由市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實施,評價方式包括自評申報、組織評價、實地考察等。
(二)根據績效評價通知的要求,由各縣、科技主管部門組織示范基地開展總結自評,完成評價申請材料并書面提交所在縣、區科技主管部門。
(三)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對示范基地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核實數據,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簽署書面意見后匯總報市科技主管部門。
(四)市科技主管部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附件2)進行績效評價并提出績效評價等級建議。績效評價等級建議經市科技局黨組研究確定后予以公布。
(五)績效評價按各指標權重,采取百分制對示范基地進行評價打分,按總分值劃分評價等級。評價等級:85分及以上為優秀、70分-84分為良好、60分-6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六)對績效評價獲得“優秀”等次的示范基地,按照淮南市《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規定,給予一次性獎勵;對評價結果不合格的示范基地,責成限期整改;對連續兩次評價結果為不合格或未參加評價的示范基地,取消其示范基地資格。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