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一、助企紓困財稅政策(7條)
1.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按照國家部署,落實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落實小、中、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于6月30日前集中退還的退稅政策。加強支持增值稅留抵退稅專項補助資金管理監控,動態跟蹤資金使用,及時通報資金分配使用進度,強化對縣(市)區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市、縣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前統籌安排分配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對中央、省下達的助企紓困資金,按照已明確的資金分配方案,對符合政策的企業3天內撥付到位;其他資金第一時間分配下達。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及時調度并通報市直部門、縣(市)區支出進度,強化預算執行跟蹤分析,加強對重點項目、重點政策的分析和結果運用,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督辦相關部門、縣(市)區整改落實。加大存量資金清理盤活力度,對結轉一年以上的市級資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結轉結余資金、預計年內難以支出或進度明顯滯后的年度預算資金,及時按規定收回統籌安排用于保民生促發展等重點亟需領域。完善市本級預算執行和預算編制掛鉤機制,對部門收回和結轉資金較大的項目進行逐項梳理分析,在編制下年預算時,除剛性和重點支出外,堅決予以取消或壓減。加強庫款運行監測,切實保障留抵退稅政策落實和重點、剛性支出等需要。
3.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并擴大支持范圍。全市已爭取的405.91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6月底前全部發行到位,壓緊壓實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部門責任,力爭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督促項目單位加快工程推進和資金使用,今年新發項目6月底前開工,月支出進度不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動專項債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圍繞專項債重點支持的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等9大領域再謀劃儲備一批重大項目。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資金的有效銜接。
4.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市縣兩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行業中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增信時,在準入門檻、審批時效、擔保費率、風險容忍等方面予以傾斜,不得無故抽保、壓保、斷保。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單戶擔保金額在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平均擔保費率嚴格控制在1%以下。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全年新增新型政銀擔業務153億元以上。
5.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對中小企業合同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40%、不高于70%。采購合同簽訂時間壓縮至7個工作日,資金支付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提高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幅度,對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對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投標價格扣除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鼓勵金融機構推出更多面向政府采購供應商的金融產品和優惠舉措,加大政府采購中標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將“政采貸”“政采保”金融產品納入“政信貸”金融產品支持范圍,享受貼息貼費和風險補償政策。
6.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的前提下,將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階段性緩繳政策實施范圍擴大至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將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費實施范圍擴大至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通用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等行業,緩繳實施期限為企業申請之月至2022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7.加大穩崗拓崗保就業力度。將大型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高到50%。拓寬失業保險留工培訓補貼受益范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到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企業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擴崗補助,并按照3000元/人標準給予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對與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加快實施“53353”拓崗舉措,在全年募集青年就業見習崗位6805個、開發公益性崗位10800個的基礎上,創新在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開發疫情防控員、社區管理員、安全信息員等臨時性專項崗位4200個以上,安置有就業意愿的失業人員。開發4100個短期就業見習崗位,安排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3-6個月就業見習、參與疫情防控等服務。加強就業政策與金融政策協同聯動,深入推進“穩崗貸”項目。
二、金融支持政策(5條)
8.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貸款實施年內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能延早延。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推動銀行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持續做好續貸服務,用好市本級2億元續貸過橋專項資金池,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便利化續貸周轉服務,各縣(市)區、開發區根據企業需要繼續開展續貸過橋服務。對創業擔保貸款利息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去150個基點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市場主體復工復產和創業就業。
9.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引導地方銀行業法人金融機構用好用足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擴大小微企業信貸規模,確保全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5個百分點以上,力爭全市人民幣貸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動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建設,發揮金融服務工作專班作用,實行企業融資需求摸排、協調對接、結果反饋等清單化閉環管理,分縣(市)區、分行業組織專項政銀企對接,全年開展活動不少于50場次。提升融資便利度,加快推動數據賦能金融行動,依托市“信易貸”平臺等,加大受疫情影響的行業企業線上融資對接,確保2022年合肥市“信易貸”平臺授信總規模1000億元以上。
10.推動融資成本進一步下降。充分發揮貼息貼費政策作用,擴大“政信貸”金融產品融資規模,對小微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三農”主體,給予最高1000萬元貸款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及“三農”主體,按當年發生貸款利息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對收費標準不高于1%的政策性擔保業務,按擔保額的1%給予擔保機構保費補貼。對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銀行按貸款額給予一定的獎勵。對企業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于制造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領域,按獲得省貼息資金的50%給予配套補貼。擴大各類財政金融產品覆蓋面,力爭全年投放資金突破300億元。
11.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實施企業上市五年倍增行動,全年確保新增上市企業12家。深入挖掘上市掛牌企業后備資源,提升資本市場后備資源庫規模。聯合滬深北港交易所,加強對重點上市后備企業(項目)專業輔導,加快企業上市進程,提高企業過會成功率。優化政務服務,推動獎補節點前移,對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在安徽證監局輔導備案、獲證監會或交易所受理,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企業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的再獎勵50萬元。指導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信用風險緩釋憑證等,緩解短期資金壓力。
12.加大金融機構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完善全市項目融資會商機制,精準開展項目融資調度,引導駐肥銀行機構加快重大項目貸款審批、放款流程、用信進度,推動項目“應投盡投”“應投早投”。支持房地產企業合理貸款需求,加大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提高對優質建筑企業的授信額度。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運用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對符合政策要求的綠色低碳、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領域項目提供優惠資金貸。
三、穩投資促消費政策(8條)
13.加快推進環巢湖綜合治理項目建設。推進巢湖綜合治理“五大工程”,年內完成十八聯圩濕地建設,力爭今年完成國家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50%工程量。加快推動杭埠河治理、滁河防洪治理新增項目等在建重點水利工程,年底前主體工程基本完工。年底前開工建設巢湖流域水生態修復與治理工程十八聯圩生態濕地蓄洪區項目,加快推進巢湖流域防洪綜合治理工程可研報批。加快推進龍河口引水工程、巢湖市長江供水工程,確保年內完成青龍河和小馬廠河2個中小河流治理、老虎沖等10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在已開工14處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和17處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基礎上,再開工19個供水工程項目。
14.加大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加快推動“十四五”規劃交通基礎設施重大項目落地,全年完成綜合交通投資390億元以上。年內完成新合肥西站一期主體結構施工,加快建設合新高鐵、巢馬城際、銅陵港江北港鐵路專用線,力爭滬渝蓉高鐵合寧、合武段年底開工建設。完善高速公路交通網絡,加快大外環高速建設,全面建成東外環(明巢),實施一批國、省干道工程,建成新合蚌路(三十頭互通—雙廟互通)、合六南通道(集賢路—六安界),力爭開工建設G329夏閣至含山段等4個公路工程。全力推進9條軌道交通線路建設,確保實現5號線北段、1號線三期工程年內開通運營。加強城市快速路建設,年內實現金寨路快速化改造、西二環(樊洼路—清源路)、包公大道(二十埠河—龍興大道)主線通車,開工建設宿松路(南二環—繞城高速,巢湖路—深圳路)、G312合六路(雙塘路—候店路)快速化改造。加快推進新橋機場航站區改擴建、引江濟淮、合裕線擴能改造工程、鳳凰頸船閘項目,9月份開工建設合肥東航碼頭,年底巢城港二期工程首期項目交工驗收。實施新一輪農村道路建設養護工程,今年實施農村道路提質改造項目185公里,實施農村公路養護工程328個項目885公里,實現農村公路危橋存量清零。
15.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加快打造“干-支-纜”相結合聯網成片的綜合管廊系統,結合舊城改造推進組合排管式纜線綜合管廊建設,在駱崗公園、大科學裝置集中區、東部新中心、運河新城等城市新區、重點片區建設干支混合型綜合管廊。2022—2023年計劃實施潛山路、青海路、烏魯木齊路、天柱山路、蜀山大道等綜合管廊建設項目,共20公里、總投資20億元。拓寬管廊建設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16.深入推進城市更新行動。今年續建城市更新項目191個、新開工205個,力爭完成投資200億元。重點推進園博小鎮、老合鋼片區、衛崗王衛片區、老城片區等“一鎮三片+N點”城市更新計劃。加快電機廠、大窯灣等片區整體更新改造,完成淮河路步行街中片區、拱辰街二期等項目綜合改造提升,啟動全民健身中心、市府廣場區域、拱辰街三期、服裝原創設計基地(五洲商城)等改造工作。
17.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落實省級分行業民間投資重大建設項目清單要求,探索拓寬PPP模式使用范圍,引導民間投資積極參與市政、交通、園區等項目建設,謀劃儲備一批民間投資參與的重大建設項目,及時向社會資本推介。持續做好合肥高新區創新產業園一期等3個REITs項目發行跟蹤服務。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通過“揭榜掛帥”等方式支持企業聚焦“卡脖子”問題、產業和社會發展領域關鍵共性技術開展技術攻關,對承擔市科技重大專項、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項目的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100萬元支持,單個項目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項目總投入的60%,市財政支持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40%。每年支持不少于100個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肥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政府投資基金以股權投資或債權投入方式分A、B、C三類給予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資金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我市重點產業。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倍增培育行動計劃,2022年新培育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家,爭創50家以上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對新增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連續3年按其當年新增我市貢獻超過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適時修訂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提高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效率。進一步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在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合肥片區率先開展試點。
18. 加快重點項目投資進度。完善要素保障和投資項目專班工作機制,加強新開工項目協調保障,推動芯投微、車載光學產業園等重點產業鏈項目加快落地,力爭上半年開工項目(5000萬元以上的在庫重點項目,下同)450個、開工率達75%,爭取更多項目列入全省第三、第四批集中開工,力爭10月底前比亞迪二期、蔚來二期開工建設,全年開工重點項目超600個。加快在建項目進度,力爭上半年竣工項目120個、全年竣工項目300個。謀劃推進一批條件具備、論證成熟的項目,增補列入全年投資計劃,爭取納入國家、省重大項目盤子。
19.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加大平臺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指導平臺內經營主體開展放心消費示范創建。加大平臺企業網絡監測和監管執法力度,鼓勵并引導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進一步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給予階段性服務費優惠,督促做好配送服務價格公示。依法從嚴查處強制“二選一”、歧視性待遇、虛假宣傳、刷單炒信、強制搭售、低價傾銷、價格欺詐等違法侵權行為。開展電子商務、直播帶貨等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建強用好安徽科技大市場,深入開展企業技術需求挖掘、成果對接、知識產權運營等科技服務工作,全年技術合同交易總額增長15%以上。在市科技重大專項和市關鍵共性技術研發項目中,對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和應用、信息安全技術、云計算和大數據等相關產業鏈技術攻關進行支持,其中市科技重大專項最高支持1000萬元、市關鍵共性技術研發項目最高支持100萬元。引導2500戶以上中小微企業將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運營管理等共性化應用向云平臺遷移,為600家以上規模以上企業開展“智改數轉”咨詢診斷。評選“十佳工業賦能”場景示范項目,對入選項目按智能軟硬件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
20.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落實好國家階段性減征部分車輛購置稅政策,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結合國家家電、汽車消費下鄉政策,適時發放家電、汽車、消費電子產品、家裝等消費補貼,提振消費市場信心,營造良好消費氛圍。對2022二季度購置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個人用戶,在原電費補貼基礎上,再給予1000元電費補貼。支持報廢老舊機動車置換新車,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報廢舊車并在我市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置換購買“國六”標準新車的消費者,每輛給予3000元補助。加快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布局建設,新建住宅小區按不低于總車位數30%的比例配建充電設施,新建公共停車場和辦公樓、商場、酒店等公共建筑,按不低于總車位數35%的比例配建,2022年新建各類充電樁8000個。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堅持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價格會商機制,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2022年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3萬套(間),基本建成棚戶區改造16個、13650套,為400個單元加裝電梯,改造提升老舊小區173個。推動智能家電與住宅產業融合發展,引導房地產企業建設不同層級智能家居成套系統的示范住宅,年內開工建設智慧住宅3萬平方米以上。
四、保糧食能源安全政策(2條)
21.健全完善糧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前期已下達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0.88億元的基礎上,及時足額發放第二批0.46億元補貼資金,彌補成本上漲帶來的種糧收益下降。穩定糧食播種面積,確保全年糧食產量穩定在300萬噸左右,對發展雙季稻集中連片50畝以上的給予每季稻100元/畝補貼。對達市級建設標準的優質糧食綠色生產基地,水稻種植1000畝以上、小麥種植2000畝以上,均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全面落實產糧大縣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確保三大糧食作物保險覆蓋率穩定在90%左右。健全化肥供應網絡,做好市級化肥儲備,及時協調省級以上承儲企業及時投放足額春耕肥、夏管肥至合肥市場,全力保障市內化肥市場供應。適時啟動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新增市縣兩級政府儲備糧3.35萬噸。用好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入市收購,統籌采取儲備輪換吞吐、鼓勵加工企業收購、支持品牌化生產經營等措施,確保糧食市場化收購順利進行。
22.抓緊推動實施一批能源項目。加快建設電、氣、熱等能源類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全年完成投資40億元。力爭6月底前開工建設皖能合肥天然氣調峰電廠,年底前開工建設肥東晶科100MW光伏發電、巢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等項目,加快“陜電入皖”特高壓直流工程(合肥段)前期工作,爭取年內具備核準條件。完善城市供熱管網,年底前完工新能熱電聯產項目一期B標段、大科學裝置集中區配套供熱等項目,加快建設環巢湖天然氣高壓管線合巢段、年底前完成廬巢段,10月底前建成中海油江蘇濱海液化天然氣配套管線(合肥段)項目,推進廬江龍橋液化天然氣應急調峰儲氣項目,全面增強城市油氣保障能力。
五、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政策(7條)
23.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網等成本。對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免收滯納金”,設立不低于6個月的費用緩交期,緩交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對我市登記注冊從事批零住餐旅游行業的企業,在2022年4-6月份期間經營用水、用氣費用各給予10%補貼。落實好國家、省出臺的電力、寬帶等資費政策。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嚴格落實用戶水電氣接入工程“零投資”政策,將供水供電供氣企業投資界面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紅線外接入工程嚴禁向用戶收費,切實降低用戶水電氣獲得成本。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交通運輸、水利等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中,全面推行以銀行保函、擔保保函、保證保險等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免除投標擔保。開展公用事業、金融等領域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確保降費減負政策落到實處。
24.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對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在免收2022年2至4月份房屋租金的基礎上,對涉及批零住餐旅游、文體娛樂、交通運輸、郵政快遞、養老托育行業的,再免收2022年5、6月份房屋租金,免收房屋租金必須落實到最終承租戶,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可參照執行。對疫情防控期間保障基本生活物資配送的品牌連鎖企業,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適當房租減免支持。對為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按比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貸款等支持。
25.加大對民航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統籌使用市級航空培育資金,加快兌現階段性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服務保障西部航空公司在肥設立基地。強化重點服務業企業包保,開展“敲門行動”,力爭“批零住餐和旅游業九條”“物流行業紓困四條”等服務業政策9月底前完成兌現,科技、信息、金融、物流、商務會展、文旅等重點服務業,適時調整出臺針對性支持政策。組織開展“合肥人游合肥”活動,加快推出微旅游、自駕游、鄉村游、美食游等產品。鼓勵各縣區聯合平臺企業錯峰發放各類消費券,帶動零售、餐飲、文旅、住宿等消費。對受疫情影響上半年延期且于當年度舉辦的市場化展會項目,按照不超過實際繳納場租費用25%的標準給予支持,單場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26.優化企業復工達產政策。用好國家重點產業鏈供應鏈企業“白名單”制度,爭取更多企業納入國家、省重點產業鏈供應鏈企業“白名單”,確保重點產業鏈供應鏈、抗疫保供企業、關鍵基礎設施正常運轉。組織開展“芯車”協同、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家電、新材料、光伏、軟件等產業產需對接活動,承辦安徽省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鏈發展推進會。積極開展“羚羊”平臺應用推廣,引導企業通過“羚羊”等工業互聯網平臺打通生產、消費、科技、金融等各環節,幫助企業供需對接、降本增效。圍繞國家、省確定的“白名單”企業,建立包保聯系機制,“點對點”逐戶聯系對接,集中力量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問題,推動“白名單”企業盡快穩產增產。
27.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政策。全面取消來自低風險地區客貨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不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全面使用“安徽省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線上辦理平臺”線上發放通行證。確保高速、國省干線、縣鄉村公路以及航道船閘暢通,高速服務區、港口碼頭正常服務。嚴禁限制疫情低風險地區人員正常流動。對來自或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的貨運車輛,嚴格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對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貨運司乘人員,通過“合運通平臺”實行提前報備,實現點對點運輸等閉環管理。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行程卡綠色帶星號駕駛員提前報備效率。
28.統籌加大對物流樞紐和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快生產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申報,力爭年內納入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名單。推動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力爭年內合肥國際陸港一期、中外運供銷物流園完工,加快肥西百大農產品物流園等項目建設。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龍頭企業生產亟需,加快在新站高新區、經開區謀劃布局危化品儲存倉庫。加大國內外航空貨運、冷鏈物流、供應鏈等物流行業龍頭企業招引和本地市場主體培育力度,年內新增1-2個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爭取新增1個省級冷鏈物流基地和冷鏈集配中心,爭取新增6家企業入選國家A級物流企業、星級冷鏈物流企業以及4A級以上網絡貨運企業。支持合肥國際陸港申報第四批國家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加快第二批省級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推介全程“一次委托”、運單“一單到底”、結算“一次收取”服務模式。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推動品牌消費、品質消費進農村,支持大型商貿流通企業等建設改造縣城綜合商貿服務中心、縣域物流配送中心、鄉鎮商貿中心。積極推進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爭取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
29.加快推進重大外資項目積極吸引外商投資。全面梳理全市重大外資項目,對投資總額5000萬美元以上的重點外資項目實施全覆蓋跟蹤服務,利用省重大外資項目推進機制和市重大項目要素保障專班機制協調項目審批、用地、能耗、融資、物流、人員出入境等方面問題。加快推進蔚來、大眾、大陸輪胎四期和康寧汽車環保等在建外資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將合肥優勢產業列入《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及《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精心承辦世界制造業大會、集成電路產業大會等活動,線上線下相結合對外招商引資,力爭在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引進世界500強項目。推進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政策落地,引進境外資金支持我市發展。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管理制度,出臺《合肥市外商投資指引》,吸引更多外資企業來肥投資。
六、保基本民生政策(3條)
30.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征信記錄。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首貸剛需自住房,單方正常繳存最高可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到55萬元,夫妻雙方正常繳存最高可貸款額度由55萬元提高到65萬元。本市無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單身職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限額提高至1.2萬元,已婚職工夫妻雙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限額合計提高至2.4萬元。
31.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支持政策。強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分配使用管理,將資金用于農業轉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增強社區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維護等方面。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可申請貼息貸款300萬元,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農民工等重點就業群體最高可申請貼息貸款50萬元。拓寬農村勞動力務工就業渠道,提供便捷高效求職服務,常態化開展“2+N”招聘活動,為有需要的農民工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個適合的崗位信息、1個培訓項目,每年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2.75萬人次以上。開展農村致富帶頭人、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全年培育2500人以上。推動退役軍人返鄉入鄉就業創業,發揮“兵支書”作用,助力鄉村振興發展。依據市國土空間規劃和上一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合理安排各類城鎮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32.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高標準推動10項暖民心行動。擴大低保等社會救助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因病、因學、因災支出型困難家庭及時納入低保保障,對受疫情影響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家庭及人員,開展先行救助。對因疫情滯留而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外地人員,取消戶籍地限制,由急難發生地民政部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幫助渡過難關。落實社會救助及補貼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按照全市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的35%-45%,提高低保標準,增長不低于4.5%。按照低保標準的1.3倍且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費性支出的60%,提高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自7月1日起公布執行。突出住房保障的兜底性作用,對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行依申請應保盡保。加強價格監測預警,落實成品糧油、豬肉等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儲備制度,抓好“米袋子”“菜籃子”產品生產和流通,在疫情、汛情、重要節假日等時期及時啟動“惠民菜籃子”工程,確保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居民消費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或食品類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6%時,當月足額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嚴格實行“按月測算、按月發放”;未達到啟動條件的,可結合實際,向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做好受災人員生活救助,快速調撥救災款物,有序推進因災倒損房屋恢復重建,扎實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扎實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企業“消地”聯合檢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對工貿行業企業首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能及時改正的,不予行政處罰;指導幫助企業排查風險隱患,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平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七、加強組織領導(2條)
33.壓實工作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擔負起穩定經濟的責任,全力以赴抓好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緊盯國家、省級層面新近出臺的各項穩經濟政策,搶抓當前窗口期機遇,加速把國家一攬子政策轉化為發展實效、回補目標缺口,各牽頭單位要抓緊落實國家、省已出臺政策,加快制定落實市級政策實施細則。市政府督查目標辦牽頭,會有關市直部門,定期對惠企紓困和穩經濟政策實施進行專項督查。
34.強調度保運行。系統發揮經濟運行調度機制和穩發展、產業鏈各項工作專班作用,密切跟蹤經濟運行走勢,加強經濟指標分析預判,做好政策儲備和應對預案。強化項目投資、中小微企業運營、重點群體就業等工作調度,層層壓實穩經濟責任,做到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切實把二季度經濟穩住,努力使下半年發展有好的基礎,奮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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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