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關于印發《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實施
細則(科技局部分)》的通知
各縣區科技(科技經信)局,各縣區財政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的通知》(蚌發〔2022〕20號)要求,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實施細則(科技局部分)》,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蚌埠市科學技術局 蚌埠市財政局
2022年7月 7日
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實施細則
(科技局部分)
為支持我市各類創新主體科技創新,規范財政資金管理,本著透明、高效、規范、公正的原則,根據市委市政府《市級產業扶持政策清單》,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主體
申報主體須是在蚌埠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機構(含安徽科技學院蚌埠龍湖校區),符合科技創新政策相關條款的規定,依法納稅,并按規定繳納社保費,有失信行為且未修復的單位不享受政策支持。政策條款有特殊規定的按具體規定執行。
二、申報及審核程序
(一)注冊。申報主體登錄“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https:// cyzc.qoa.cn/),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特殊情況按通知執行。
(二)申報。
1.申報主體根據科技創新政策實施細則、相關資金管理辦法以及實際情況,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
2.申報主體關注市級產業政策信息管理系統和市科技局網站,按申報通知的要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及時關注相關審核意見,配合做好材料完善等工作。
(三)審核。
1.各縣、區科技管理部門聯合縣區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等開展初審并推薦。
2.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或組織專家評審,審核情況經局長辦公會和局黨委會審議后形成審核結果。
(四)公示。審核結果商市財政局同意后,通過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和市科技局網站向社會公示。
(五)撥付。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相關程序及時撥付資金。
三、申報時間
本實施細則政策條款申報時間以市科技局和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發布的通知為準。
四、具體條款、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中由市科技局牽頭兌現政策共24條,其中,免申即享類2條、需申報類6條、省級政策16條。
免申即享類項目只需在市級產業扶持政策管理系統免申即享專欄填報基本信息表即可,不需提供其他申報材料。
省級政策項目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需申報類項目各條款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和各條款細則內要求的其他材料:
(1)誠實信用承諾書(見附件);
(2)申報單位的資金申請表(在線填報)。
(一)鼓勵農業產業集聚發展
政策內容1:對獲認定的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依據績效情況,省給予最高可達30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安徽省內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
申報材料:
1.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農業科技(示范)園區、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獎勵經費申報書。
2.與獎勵內容相對應的證明材料。
聯系方式: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0552-2046546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二)打造種業強市
政策內容2:對企業和高校院所轉化科技成果獲國家、省審定的動植物新品種(配套系),省依據績效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通過國家審定、登記,由我省主持選育的主要農作物新品種、林木良種、動物新品種(配套系),省依據轉化推廣績效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國家審定登記動植物新品種(配套系)績效獎勵申報書。
2.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審定、登記證書。
3.制種(繁育)量、銷售量、推廣面積證明材料,或品種轉讓推廣(本省)協議。
4.畜禽父母代銷售量、水產新品種苗種銷售量證明材料。
聯系方式: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0552-2046546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3: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對開展公益性共享服務的農業種質資源庫(圃),依據資源數量、共享服務等績效情況,省給予最高可達20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建成并運行一年以上的農(林)業綜合實驗站或農技推廣示范基地,在專家及團隊組建、服務地方產業發展、培育新型經營主體及創新創業、農民培訓、成果推廣等取得顯著成效,依據績效情況,省給予獎勵。
申報材料:
1.農(林)業綜合實驗站或農技推廣示范基地績效獎勵申報書。
2.農(林)業綜合實驗站、農技推廣示范基地本年度工作計劃和上年度工作完成情況。
3.對照“農(林)業綜合實驗站或農技推廣示范基地績效獎勵申報表”所填內容,提供相關輔證材料。
聯系方式: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0552-2046546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三)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政策內容4: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25萬元獎勵,分3個年度予以支持;從市外整體遷入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同等獎勵。(市級政策)
申報條件:上年通過國家認定的我市高新技術企業以及上年從市外整體搬遷到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
有關說明:該項政策為后補助政策,當年通過高企認定,次年開始給予兌現獎勵。25萬元獎勵分三個年度支持,首次支持金額不低于60%。如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出現高企資質取消、搬遷等問題,將取消其未享受的高企獎補資金。從市外整體遷入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政策兌現時間于當年或次年一次性給予25萬元獎勵。
聯系方式:高新技術科 0552-2043042
申報網址鏈接: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
(網址:https://cyzc.qoa.cn/)
政策內容5: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在庫企業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符合孵化條件的入駐企業等發放20萬元“科技創新券”,用于補助企業或團隊按規定購買科技創新活動過程中所需要的的科技服務。(市級政策)
申報條件:已申領科技創新券的企業,且創新券在有效期內。其中申請兌現通用券的為申領企業;申請兌現專用券的為申領企業或經備案的從事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含蚌埠市以外的第三方服務機構)。
申報材料:
1.通用券申請兌現材料:
(1)《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申報書(通用券)》。
(2)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項目實施總結報告及取得的創新成果證明材料。
(4)企業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
(5)相關科技服務兌現所需材料:
a.分析測試服務:分析測試或檢測檢驗合同、發票,檢測檢驗報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
b.科技信息服務:儀器共享服務、文獻檢索、科技查新等科技信息服務活動相關合同、查新報告、發票等支付憑證。
c.研發活動:與高校、科研院所等簽訂的研發合同、發票、研發活動產品說明,研發活動產品實際生產或銷售的證明材料,高校、科研院所的關于開展實際研發活動的說明。
2.專用券申請兌現材料:
(1)《蚌埠市科技創新券兌現申報書(專用券)》。
(2)經市科技局發放有效期內的專用券。
(3)專用券使用方和提供服務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4)相關科技服務所需的兌現材料:
a.購買發明專利:專利證書、變更證明以及購買合同、發票、支付憑證等。
b.中介服務: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代理服務合同,發票、支付憑證、高企證書等。
c.審計服務:審計報告合同、發票、支付憑證、審計報告等。
聯系方式:高新技術科 0552-2043042
申報網址鏈接: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
(網址:https://cyzc.qoa.cn/)
政策內容6: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根據認定指標得分情況,省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用于獎勵企業研發團隊。(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2021年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或當年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標得分情況,省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用獎勵企業研發團隊。
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申報書。
(2)經審計的2021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
(3)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獎勵推薦匯總表(市科技局提供)。
有關說明:
(1)每年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簡稱省高企認定辦)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評價結果,擇優提出擬獎補企業名單。
(2)市科技、財政和稅務部門對省高企認定辦下發的擬獎補名單中的企業情況再次核實遴選,并通知遴選后的企業通過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在線申報。
(3)省高企獎補政策中需要市級配套部分和市級高企獎補政策按照擇優不重復原則享受。
聯系方式:高新技術科 0552-2043042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7: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按照入駐的小微企業和創客數以及孵化畢業的企業數、創客數、融資數等績效情況,結合稅收貢獻度和運營成本,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經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
申報材料:
(1)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的備案文件。
(2)省科技廳下達績效評估優秀的文件。
聯系方式: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0552-2054621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8:對省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依據服務科技中小企業等績效情況,省給予2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經備案的省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
申報材料:
(1)省級示范生產力促進中心的備案文件。
(2)省科技廳下達績效評估優秀的文件。
聯系方式: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0552-2054621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四)支持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應用
政策內容9:聚焦科技成果轉化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組織實施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擇優給予10萬元—50萬元支持。其中由企業承擔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企業研發投入不低于項目總投入的70%。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優先支持研發經費投入大、增速高的單位,并向研發經費投入總量大、增速高的縣區傾斜。(市級政策)
總體要求:
(1)具體按照申報通知執行。
(2)申報主體有較強的研發能力和基礎條件,運行管理規范,無不良征信記錄。申報主體不得存在以下情況:承擔省、市科技項目逾期未結題驗收;申報截止日期前2年內有撤銷、不通過驗收項目。同一項目已獲得財政資金支持或當年正在通過其它渠道申請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3)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項目負責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7周歲(按申報截止日計算);超過57周歲的,申報單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項目實施的承諾函(如返聘、延遲退休等)。項目主持人沒有主持在研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或課題。
(4)社保為零的企業(不包括上年度新成立的企業)原則上不得申報;近兩年度所得稅為零的企業申報項目,應提供相關說明材料及企業納稅所在地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5)申報單位為規上企業的,研發經費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2%;其他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5%。由企業牽頭承擔的項目,企業資金投入不低于項目資金總投入的70%。
第一類:高新技術類項目
支持強度:按照30萬元/項給予支持。
申報條件:
(1)項目應圍繞我市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命健康、數字創意等主導產業為主攻方向,重點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突出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
(2)項目要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內容、創新成果目標和產業化目標。產學研聯合申請的項目需附合作協議,明確各方分工、知識產權歸屬等。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相關資質證明、近三年科技研發活動及成果、經審計的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和所得稅年度申報表等證明材料,單位成立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提供。
(3)產學研合作項目需提供與合作單位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產學研合作協議。
聯系方式:高新技術科 0552-2043042
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0552-2046546
第二類:農業類項目
支持強度:按照20萬元/項給予支持。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為市級及以上龍頭企業。
(2)項目應聚焦種業、綠色食品、農機裝備等我市農業農村領域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具有較強的創新性、示范推廣性。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相關資質證明、近三年科技研發活動及成果、經審計的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和所得稅年度申報表等證明材料,單位成立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提供。
(3)產學研合作項目需提供與合作單位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產學研合作協議。
聯系方式: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0552-2046546
第三類:科技惠民類項目
支持強度:按照10萬元/項給予支持。
1.醫療衛生
申報條件:(1)申報主體為以下機構:在我市的省屬醫療衛生機構(綜合三甲醫院),須與市級醫療衛生機構聯合申報;市屬綜合三甲醫院、市屬專科三甲醫院;市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2)支持省內領先或省內首次臨床應用的新技術、新方法或特色新技術。
(3)科研指標需量化。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產學研合作協議及其他證明材料。
聯系方式: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0552-2046546
2.資源利用與公共安全
申報條件:
(1)項目應以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蚌埠、資源高效綠色高值化利用、碳達峰碳中和等領域為目標開展技術攻關、應用示范。
(2)項目應具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產業化績效目標,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可行性。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相關資質證明、近三年科技研發活動及成果、經審計的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和所得稅年度申報表等證明材料,單位成立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提供。
(3)產學研合作項目需提供與合作單位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產學研合作協議。
聯系方式: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科 0552-2046546
第四類:長三角科技合作項目
支持強度:按照30萬元/項給予支持。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我市與滬蘇浙地區的高校、科研院所、技術領先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的企事業單位。
(2)合作項目要對市重點產業發展起到推動作用,申報書中有知識產權等創新量化合作成果目標。
(3)項目申報單位須與滬蘇浙地區的合作單位就開展聯合攻關達成合作協議,有明確分工,并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內完成登記。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相關資質證明、近三年科技研發活動及成果、經審計的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和所得稅年度申報表等證明材料,單位成立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提供。
(3)與滬蘇浙地區的合作單位聯合攻關合作協議。
(4)從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內導出的已認定的技術合同明細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加蓋公章)。
聯系方式: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0552-2054621
申報網址鏈接: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
(網址:https:// cyzc.qoa.cn/)
政策內容10:在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計劃中建立揭榜掛帥、定向委托等多元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機制,單個項目省財政資助最高1000萬元。(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人才團隊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范,科研及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2)項目申報單位須有一定的研發投入。申報單位為企業的,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須達到或超過2%;申報單位為科研院所、高校和三甲醫院(含三級專科醫院)等事業單位的,研發投入須達到或超過1000萬元,軍事單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發投入材料。
(3)項目應符合申報指南,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產業化績效目標,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相關資質證明、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單位成立實際年限不足 3 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提供。
(3)近三年科技研發活動及成果。
(4)產學研合作項目需提供與合作單位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產學研合作協議。
聯系方式:創新發展規劃科 0552-2047675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11:設備使用單位租用納入市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的儀器設備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共享儀器設備年度支出額5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年度支出額的20%給予補助。省市政策不重復支持,每個單位補助最高可達200萬元。(市級政策)
申報條件:
(1)租用納入蚌埠市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檢測服務。
(2)關聯單位之間共享服務、商業驗貨、商業攝制、醫療服務、電信計費以及開展法定認證、執法檢查等強制性檢測服務不在補助范圍。
申報材料:
(1)儀器設備出租服務合同(協議)復印件(含服務項目及收費明細)。
(2)儀器設備出租服務收費憑證(發票)復印件。
(3)管理單位提交儀器共享服務須與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有關的證明材料或服務對象出具的證明材料(含真實性承諾)。
聯系方式:市科技情報所情報二室 0552-2046397
申報網址鏈接: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
(網址:https:// cyzc.qoa.cn/)
政策內容12:對納入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及設施(單臺價格在30萬元及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及以上)的管理單位,以及租用上述儀器設備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單位,可分別享受省、市(縣)補助。其中省按出租儀器設備年度收入的20%給予設備管理單位補助,每個單位補助最高可達500萬元;設備租用單位所在市(縣)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的20%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租用單位補助最高可達200萬元。(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
(1)納入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及設施(單臺價格在30萬元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以上)的管理單位,以及租用納入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儀器設備的單位,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檢測服務。
(2)對省外提供的共享服務、關聯單位之間共享服務、商業驗貨、商業攝制、醫療服務、電信計費以及開展法定認證、執法檢查等強制性檢測服務不在補助范圍。
申報材料:
(1)安徽省大型科學儀器資源共享共用補助申報書。
(2)儀器設備出租服務合同(協議)復印件(含服務項目及收費明細)。
(3)儀器設備出租服務收費憑證復印件。
(4)出租儀器設備的購置發票復印件。
(5)管理單位提交儀器共享服務須與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有關的證明材料或服務對象出具的證明材料(含真實性承諾)。
聯系方式:市科技情報所情報二室 0552-2046397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13: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研發投入中,承擔單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縣)投入不超過40%,省在市(縣)先行投入基礎上予以資助,單個項目累計資助最高可達500萬元。(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人才團隊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范,科研及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2)項目申報單位須有一定的研發投入。申報單位為企業的,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須達到或超過2%;申報單位為科研院所、高校和三甲醫院(含三級專科醫院)等事業單位的,研發投入須達到或超過1000萬元,軍事單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發投入材料。
(3)項目應符合省科技重大專項申報指南,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產業化績效目標,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相關資質證明、近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單位成立實際年限不足 3 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提供。
(3)近三年科技研發活動及成果。
(4)產學研合作項目需提供與合作單位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產學研合作協議。
聯系方式:創新發展規劃科 0552-2047675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14: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根據項目合同實施進展績效,省按項目上年實際國撥經費3—5%獎勵研發團隊,每個項目最高可達60萬元,每個單位獎勵額最高可達400萬元。(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
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項目或課題的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申報材料:
(1)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獎勵資金申報書。
(2)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立項證明材料復印件。
(3)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經費到賬證明材料復印件。
(4)項目基本概況和實施進展成效情況材料。
聯系方式:創新發展規劃科 0552-2047675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15: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省一次性分別給予一等獎200萬元、二等獎1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70%用于單位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30%獎勵項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團隊)。對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省級政策)
依據省級有關申報通知實施。
聯系方式: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0552-2054621
政策內容16:對企業購買非關聯單位科技成果在蚌轉化,技術合同成交及年度實際支付額(依據發票)50萬元及以上的,按其年度實際支付額給予20%的補助。省市政策不重復支持,單個企業不超過100萬元。(市級政策)
申報條件:
(1)企業購買非關聯單位的科技成果,并在蚌轉化。非關聯單位為不存在隸屬、管理層交叉、母公司前三位大股東重復等情形的單位。
(2)技術合同需在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系統登記。
申報材料:
(1)加蓋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的技術合同復印件。
(2)技術合同登記認定證明復印件。
(3)企業購買成果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需注明所購買技術成果的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4)企業和科技成果輸出單位無關聯關系的聲明。
(5)購買成果在蚌轉化的相關證明材料。
聯系方式: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0552-2054621
申報網址鏈接: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
(網址:https://cyzc.qoa.cn/)
政策內容17:對1個完整年度內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登記的合同,在2個兌現年度內累計執行額達到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團隊10萬元。(市級政策)
申報條件:
(1)在蚌單位作為技術吸納方或輸出方,簽訂的技術合同需在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系統登記,且執行額累計達到1億元以上。
(2)每項合同只能享受一次,技術吸納方和輸出方同時登記的,由雙方協商決定獎勵對象。
(3)自合同登記年度起2個兌現年度內,合同執行額須達到兌現標準。
申報材料:
(1)從登記系統導出的已認定的技術合同明細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加蓋公章)。
(2)銀行轉賬憑證或進賬單。
(3)技術吸納方和輸出方同時登記的,需出具加蓋雙方公章的協商決定。
聯系方式: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0552-2054621
申報網址鏈接: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
(網址:https://cyzc.qoa.cn/)
政策內容18:對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蚌實現轉化,技術交易合同實際成交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實際成交額的2%給予獎補,最高100萬元。(市級政策)
申報條件:
(1)經備案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含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備案的市外技術轉移機構)。
(2)在技術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前,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需在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對服務事項進行備案。
(3)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開展的技術成果交易合同需在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系統登記,并在蚌實現轉化。
(4)獎補資金的10%用于獎勵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中做出貢獻的個人。
申報材料:
(1)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的備案文件。
(2)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的明細表。
(3)加蓋安徽省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的技術交易合同復印件和技術交易合同登記認定證明復印件,以及技術成果交易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術交易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4)技術成果在蚌轉化的相關證明材料。
(5)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擬獎勵技術經理(紀)人及資金清單。
聯系方式: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0552-2054621
申報網址鏈接: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
(網址:https://cyzc.qoa.cn/)
政策內容19:對省內高校院所在皖實施轉移轉化、產業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到賬額(依據轉賬憑證),省給予10%的補助,單項成果最高可達100萬元。(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
(1)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
(2)上一年度及以前年度已與省內企業簽訂技術合同,并在“全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完成認定登記。
(3)向省內企業轉移先進技術,企業按技術合同于上一年度支付的費用已實際到賬(開據發票和記賬憑證時間均為上一年度)。
申報材料:
(1)在皖高校院所轉化科技成果補助申報書。
(2)在皖高校院所申報轉化科技成果補助單項成果信息表。
(3)與企業簽訂的技術合同復印件、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復印件。
(4)技術合同交易發票、記賬憑證復印件(發票、記賬憑證復印件上需注明所轉讓的技術合同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發票金額與記賬憑證金額數據不一致的須作說明,并蓋單位公章)。
(5)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明,技術合同、發票及記賬憑證掃描件,技術輸出方與技術輸入方無關聯關系的承諾證明等)。
聯系方式: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 0552-2054621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20:對在皖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皖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上年度實際支付額(依據開據的發票和付款憑證),省給予10%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可達100萬元。(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
(1)本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上一年度及以前年度已與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業簽訂技術合同。
(3)技術合同已于上一年度實際支付,且單項技術合同實際支付金額須達到10萬元(含)以上(開據發票和記賬憑證時間均為上一年度)。
(4)按要求繳納職工社保。
申報材料:
(1)在皖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補助申報書。
(2)在皖企業申報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補助單項成果信息表。
(3)與技術輸出方簽訂的技術合同復印件(提供的技術合同與單項成果信息表必須一致,且清晰真實有效)。
(4)技術合同交易發票復印件(發票、記賬憑證復印件上需注明所購買先進技術成果的合同名稱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發票金額與記賬憑證金額數據不一致的須作說明,并蓋單位公章)。
(5)購買國外先進技術成果的企業,需提供《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并附《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且外文版技術合同須翻譯成中文并加蓋企業公章。
(6)所購買技術水平先進性評價材料,包括第三方評價報告、驗收證書、發明專利等;所購買技術轉化產業化報告等。
(7)企業繳納的職工社保證明(須提供所在地社保部門的證明材料)。
(8)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明,技術合同、發票及記賬憑證掃描件,技術輸入方與技術輸出方無關聯關系的承諾證明)。
聯系方式: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0552-2054621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21:開展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管理,依據績效情況,省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經認定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
申報材料:
(1)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文件。
(2)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績效評價申報書。
聯系方式:行政審批和營商環境科 0552-2049530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22:對省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依據績效情況,省給予20—50萬元獎勵。(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經備案的省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
申報材料:
(1)省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的備案文件。
(2)省科技廳下達績效評估優秀的文件。
聯系方式: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0552-2054621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政策內容23:對新獲批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按照國家資金支持標準1:1配套獎補;對新獲批的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市級政策)
申報條件:新獲批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新獲批的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依托單位。
申報材料:免申即享。
聯系方式:高新技術科 0552-2043042
申報網址鏈接:蚌埠市市級產業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統
(網址:https://cyzc.qoa.cn/)
政策內容24: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一次性給予30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和火炬特色產業基地、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上述獎勵資金用于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省級政策)
申報條件: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和火炬特色產業基地、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或其確認的單位。
申報材料:
(1)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和火炬特色產業基地、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獎勵經費申報書。
(2)相關批準文件復印件。
(3)科技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簡介、經費概算、預期經濟社會效益說明材料。
聯系方式:高新技術科 0552-2043042
申報網址鏈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
(網址: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五、附則
1.本實施細則涉及企業的獎勵補助支出,對市級出臺及省要求地方配套涉企政策,市與縣按照3:7比例分擔,市與區按照5:5比例分擔。涉及地方貢獻的,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
2.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3.對于推薦申請省級政策支持的,如省級政策有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4.本細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