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一、支持產業技術研發。鼓勵企業通過 “揭榜掛帥”方式聯 合高校院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等,開展產業鏈 “卡脖子”技術 和關鍵共性短板技術攻關,按照項目揭榜金額的 50%給予最高 500 萬元補助。
二、支持自主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對于能夠單獨采購的人工 智能 “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及 “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 新材料和首版次軟件”,符合相關規定的,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 方式。
三、支持頭部企業招引培育。人工智能國內百強企業或者獨 角獸企業將總部注冊在我市,在我市設立區域總部或研發中心, 對上一年度新注冊并實到資本金 2000 萬元(含) 以上的,入駐 我市后的第一、二、三年按年度研發費用的 20%給予補助,單個 企業補助總額最高 1000 萬元。企業新晉成為人工智能領域國內 百強企業或者獨角獸企業,對符合加計扣除條件、研發費用支出 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 10% (含) 以上的,按照研發費用的 10%給 予補助,每個企業年度補助總額最高 500 萬元。對符合《合肥市 招商引資大項目認定導則》相關認定標準的項目,可申請享受招 商引資大項目政策支持。
四、支持產業載體建設。支持人工智能產業園、科技企業孵 化器等產業載體建設,對入園 (在孵) 企業總數達到 20 家 (含) 以上且人工智能企業占比超過 60% (含) 的,給予一次性 100 萬 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人工智能專業科技企業孵化 器,分別給予 200 萬元、100 萬元、50 萬元補助,每家孵化器累 計補助總額最高 200 萬元。以上兩項政策當年就高不重復享受。
五、支持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新一代人工智 能開放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 1000 萬元獎勵。支持人工智能算 力計算、數據存儲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分別按照實際服務收入 和支付費用 15%給予平臺服務方和使用方補助,同一平臺服務方 年度補助總額最高 300 萬元,同一平臺使用方年度補助總額最高 50 萬元。
六、支持設立投資基金。市政府引導母基金擇優參股支持知 名基金管理機構、產業鏈龍頭企業及重點研發機構等,圍繞人工 智能產業鏈設立專項基金,集聚投資產業鏈要素資源和企業項 目,推動產業鏈壯大發展。鼓勵社會各類風險投資、股權投資基 金等來肥投資人工智能項目。
七、支持生態體系建設。加強合肥市人工智能產業鏈統計工 作。支持商會、協會、聯盟等社會組織舉辦國家、省、市人工智 能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會議、論壇、大賽等活動,按照實際支 出的 50%給予最高 100 萬元補助。鼓勵人工智能商會、協會、聯 盟等社會組織協助政府起草行業標準、規劃、產業發展報告,承接要素對接活動,開展 “雙招雙引”等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 方式予以支持。支持開展人工智能社會試驗。
本政策自 2022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與市級其他政策不重復支持。執行期間如遇有關政 策規定調整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