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共51條)
一、科技局兌現部分(13條)
1.創新型企業培育。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25萬元獎勵,分3個年度予以支持;從市外整體遷入我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同等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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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在庫企業以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符合孵化條件的入駐企業等發放20萬元“科技創新券”,用于補助企業或團隊按規定購買科技創新過程中所需要的科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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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聚焦科技成果轉化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組織實施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擇優給予10萬元-50萬元支持。其中由企業承擔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企業研發投入不低于項目總投入的70%。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優先支持研發經費投入大、增速高的單位,并向研發經費投入總量大、增速高的縣區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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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研發投入中,承擔單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縣)投入不超過40%,省在市(縣)先行投入基礎上予以資助,單個項目累計資助最高可達500萬元。在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計劃中建立揭榜掛帥、定向委托等多元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機制,推薦申請省級政策支持,單個項目省財政資助最高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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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設備使用單位租用納入市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的儀器設備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共享儀器設備年度支出額5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年度支出額的20%給予補助。省市政策不重復支持,每個單位補助最高可達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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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對企業購買非關聯單位科技成果在蚌轉化,技術合同成交及年度實際支付額(依據發票)50萬元及以上的,按其年度實際支付額給予20%的補助。省市政策不重復支持,單個企業不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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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1個完整年度內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登記的合同,在2個兌現年度內累計執行額達到1億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團隊10萬元。
【業務咨詢科室】 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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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支持駐蚌高校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試點。市屬國有科研機構、公辦學校可自主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發明人、共同發明人等在科技成果完成和轉移轉化中做出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獎勵比例不低于收益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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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對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在蚌實現轉化,技術交易合同實際成交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按照實際成交額的2%給予獎補,最高100萬元。
【業務咨詢科室】 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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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對新獲批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按照國家資金支持標準1:1配套獎補;對新獲批的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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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每年審核選擇一批攜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在皖創辦公司或與省內企業共同設立公司,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活動的科技團隊,在市(縣)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礎上,省以債權投入或股權投資等方式,分A、B、C三類,分別給予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支持。科技團隊可自主選擇申請債權投入或股權投資方式。省政府委托省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公司作為出資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與有關科技團隊及其他投資主體共同簽訂債權投入或股權投資協議。
【業務咨詢科室】 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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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對新建的院士工作站給予30萬元啟動經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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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引進國外人才智力支持。對企業開展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項目的,在國家、省給予國外智力引進項目補助的基礎上,每完成一項,根據國家或省級補助標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按1:1比例補助申報單位。
【業務咨詢科室】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管理科(外國專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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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部門涉及科技創新部分(38條)
1.對按照一個品種、一個團隊、一個項目、一個合作院校、一個園區的“五個一”模式,組建農業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并經市農業農村和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給予聯盟會長單位50萬元一次性獎補,用于產業技術創新;對新建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創新平臺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國家級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建設省級現代農業產業研究院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2.對農機制造企業承擔省下達的農機研發任務,研發出新產品且投入生產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3.對六大新興主導產業領域企業在我市設立總部、區域總部、研發中心、軟件中心、結算中心、營運中心等,且實繳注冊資本10億元以上的,可最高給予實繳注冊資本3%的獎勵, 獎勵金額最高5000萬元。(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4.對新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的企業,按照上一年單項冠軍產品銷售額的1%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5.對新增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以及省專精特新企業,分別按照上年度地方貢獻(以稅務局信息為準,實際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的地方財政貢獻)的15%、10%、1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40萬元、20萬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6.規上工業企業年度新認定的單個省級新產品銷售收入超過1000萬元,按其銷售收入的1%最高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同一家企業年度獎補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7.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和省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最高給予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8.支持建設一批工業互聯網創新中心、體驗中心、推廣中心、公共服務平臺、聯合實驗室、實訓基地等,對符合建設要求且設備及軟件投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按照投資額2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9.拓展工業互聯網場景應用。支持一批5G和工業互聯網典型場景、標識解析應用、新模式示范應用、優秀解決方案等,對獲得國家級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10.已完成重點領域補短板產品和關鍵技術攻關任務并通過省級評估的,按照完成省級評估當年該項重點領域補短板產品或關鍵技術攻關應用到新產品上產生的銷售收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高于200萬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11.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發展。對經省認定的“三首”產品研制和示范應用企業,單個產品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單價(或貨值)在1000萬元(含)以下的,按其單價(或貨值)的15%給予一次性獎補;單價(或貨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按其1000萬元(含)以內價值的15%加上超出1000萬元價值部分的10%給予一次性獎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12.對獲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13.對在境外設立、合并或收購新興產業研發機構的企業(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命健康、綠色食品、數字創意六大新興產業),給予當年實際投資額10%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市商務外事局負責)
14.重點領域企業在職人員在職進修,獲得理工類碩士、博士學位并繼續在企業就業的,連續三年分別給予每年8000元、15000元的學習費用補助。(市人才辦負責)重點領域企業的技能人才晉升為技師并繼續在企業就業的,連續三年給予每年2000元能力提升補助;晉升為高級技師并繼續在企業就業的,連續三年每年給予8000元能力提升補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15.對入選省“115”產業創新團隊的,按照省政策規定,三年內市級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5萬元配套資助。入選市“3221”產業創新團隊的,三年內每年給予8萬元資助。(市人才辦負責)
16.對新建的國家級和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啟動經費支持,對新建的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5萬元啟動經費支持。對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吸引的在站博士后,每引進1人,兩年內給予建站企業每年4萬元補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17.對重點產業企業新引進培育全職在蚌工作的高層次人才,給予安家補助,其中:兩院院士安家補助100萬元、國家級人才計劃專家或相應層次人才安家補助60萬元、省級人才計劃專家或相應層次人才安家補助40萬元。安家補助在人才引進后三年內按2:3:5的比例撥付;在蚌新購住房的,安家補助一次性發放到位。(市人才辦負責)
18.對重點產業企業新引進的產業基礎人才,簽訂3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在我市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由企業所在縣、區政府(管委會)通過政府平臺公司提供人才公寓,期限3年,其中:博士、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應層次人才不高于90m2,碩士、高級技師、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應層次人才不高于70m2,本科生、技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相應層次人才不高于50m2。自行租住的,連續3年給予住房租賃補貼,其中:博士、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應層次人才3.6萬元/年,碩士、高級技師、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應層次人才2萬元/年,本科生、技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應層次人才1.5萬元/年。在我市未享受人才公寓、住房租賃補貼、安家補助,在蚌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其中:博士、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應層次人才20萬元,碩士、高級技師、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應層次人才8萬元,本科生、技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相應層次人才5萬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
19.對重點產業企業通過項目合作從市外柔性引進的非本單位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的按企業實付薪酬的30%給予企業一次性引才補貼,單個項目(人才)補貼不超過50萬元。(市人才辦負責)
20.對重點產業企業新引進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年薪20萬元以上高層次人才的,給予企業崗位補貼,前3年按高層次人才實繳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等額補貼,后2年減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1.“專精特新”和高新技術企業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股改掛牌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22.對企業利用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并按期歸還的,每筆給予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0%的貼息補助、擔保額1%的擔保費補助和不超過3萬元的評估費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質押貸款金額不設上限)。(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23.設立市產業引導基金,包括產業投資和創業創新類子基金。由蚌投集團管理,市縣兩級出資比例最高可達到子基金規模的60%,主要支持我市產業發展和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種子期及初創期的科技創新企業、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蚌創辦企業、優秀大學生創業團隊創辦的科技型企業。(市國資委負責)
24.對獲評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質量標桿企業、中國質量獎、中國工業大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評中國工業大獎表彰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得中國工業大獎提名獎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25.對新獲得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得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對其當年主要工業設計產品銷售收入,按照銷售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20萬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26.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工程,驗收合格的,按照A、B、C、D、E五個等級,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27.對通過PCT途徑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專利權人,每件給予2萬元獎勵(最多獎勵3個國家)。對獲得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并有效使用的企業,有效商標注冊量排名前10位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28.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給予1500元獎勵。登記注冊地在我市的專利代理機構年代理本市發明專利獲得30件授權的,獎勵3萬元,之后每增加10件授權,增加1萬元獎勵。單個機構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29.經省級及以上知識產權部門批準建立的產業專利導航項目,驗收合格的,一次性給予項目單位30萬元獎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0.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省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1.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排名全市前3位的,企業購買專利保險,給予保費全額補助,單個企業保費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省市不重復獎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2.對主導制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排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和安徽省地方標準(排名第一)、團體標準(國家級團體發布且排名第一)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和10萬元。(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3.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數字創意產業類、互聯網信息服務類、文化和科技融合類企業年度地方貢獻首次達到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分別按當年度地方貢獻的10%、20%、30%、40%給予獎勵。(市文化體育旅游局負責)
34.支持檢驗檢測業發展。(1)對首次獲得CNAS、CMA資質認定的企業法人檢驗檢測機構,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補。(2)對企業法人檢驗檢測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按1%比例進行獎補。同一企業累計獎補不超過150萬元。(3)對企業法人獲得批準籌建國家質檢中心和省級質檢中心的項目的固定資產貸款、債券融資給予貼息支持,補貼比例為利息(按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基準)支出的40%,同步給予一次性擔保費用補助,補助比例為擔保費用50%。單個項目補貼年限不超過3年,最高補貼200萬元。(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5.對成功發行債券融資,募集資金用于制造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領域,推薦申請省級政策并給予地方配套支持,按其發債金額給予分段貼息:5億元及以下的,按實際利率(按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基準)的10%貼息;5億元至10億元的,按實際利率的5%貼息;10億元以上的,按實際利率的3%貼息。單戶企業每年貼息最高30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市財政局負責)
36.對實際總投資20億元及以上、引領發展方向、具有先發優勢、填補省內空白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以及關鍵技術研發產業化和產業公共服務項目,各地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鼓勵省級相關新興產業基金依規優先進行股權投資。(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37.支持聚焦主導產業加大項目引進力度,對新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首次投資建設總投資在5000萬元及以上且已入固定資產統計庫的工業項目,縣區政府根據項目對區域的帶動作用、技術先進性、管理水平、經濟社會效益等情況,可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15%給予最高3000萬元補助。具體方案由各縣區自行制定。(各縣區負責)
38.經省商務廳認定,當年實際到資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房地產、金融業及類金融業企業除外,下同),或當年新設(含增資)合同外資500萬美元及以上且一年內實際到資達到30%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按實際到資額給予每美元0.01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對新引進境外世界500強,且當年實際到資達到30%以上的外商投資項目,在以上獎勵基礎上再給予30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市商務外事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