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通知公告
六經信中小企函〔2016〕145號
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度六安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通知
各縣區經信委:
根據《六安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辦法》(六經信中小企〔2015〕75號文件,經研究,決定開展2016年度六安市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須符合《六安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辦法》要求,并認真填寫六安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請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加蓋企業印章。
二、申報名額
各縣區申報具體名額見分配表(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 申報企業對照條件和要求,向所在縣區經信委提出申請。由縣區經信委對申報項目資料進行審核后,行文上報。
2. 請各縣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加強調研,嚴格把關,確認把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上來。
3. 經認定公布的“六安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省中小企業運行信息直報系統,企業應指派專人按月填報運行監測數據,各縣區應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和省、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項目。
4. 請各縣區將推薦文件、申報材料電子檔及紙質(1份),于2016年12月10日前報送市經信委中小企業科;聯系人:高玲。電話:3379003。
附件:1. 各縣區申報名額分配表
2.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基本情況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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