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肥西縣科創企業貸投批量聯動(試點)方案》業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肥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6日
肥西縣科創企業貸投批量聯動(試點)方案
為完善科技金融服務模式,支持科技創新企業(以下簡稱科創企業)發展,探索解決初創期、成長期單家科創企業風險與前景難以準確評估問題,提升科創企業批量化金融服務水平,助力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肥西縣人民政府、合肥市銀行業協會經會商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堅持以政府批量推送企業、貸款風險補償為基礎,商業銀行批量化獲客、市場化決策為依托,充分發揮政銀協作、投貸聯動的合力,健全科創企業融資、收益、風險等環節循環平衡機制,探索形成科創企業貸投批量化金融服務新模式,有效破解科創企業融資難題,助力科創企業做大做強。
二、合作模式
肥西縣人民政府與試點銀行簽訂科創企業批量聯動合作協議,推動試點銀行與肥西縣政府出資的股權投資基金合作,開發“貸款+股權(期權)”業務模式,推出科創企業批量化金融產品,通過批量推薦、分級評估、協同授信、投貸聯動、風險補償的方式,建立融資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共享共擔機制,共同支持科創企業發展。
三、主要內容
(一)支持對象
1.處于天使輪或種子期的早期科創企業,輕資產、無抵押物、現金流不足,具備一定的科技創新類成果,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具有市場化潛力。
2.企業所在行業符合國家戰略和縣委縣政府產業發展導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電路、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節能環保、新材料、智能制造及高端裝備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
3.支持同意政府基金以市場化方式入股,愿意出讓期權或簽訂優先認購權協議的科創企業。
4.政府引導基金已投資企業或擬投資的科創企業。
(二)產品要素
1.貸款額度:根據企業自身經營情況,單個企業可獲得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額度支持。
2.貸款期限:期限最長可達3年。在貸款到期前兩個月,試點銀行可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合作情況和信用狀況,在符合監管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提供無還本續貸。
3.增信方式:對于推薦的科創企業,試點銀行優先以信用方式支持。同時支持以股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應收賬款質押等方式增加授信額度。
4.貸款成本:原則上貸款利率不高于借款合同簽訂日上一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加50個基點(BP)。
(三)運作機制
按照“批量推薦—分級評估—協同授信—投貸聯動—貸款發放”程序運作。
1.批量推薦
肥西縣建立白名單制度,組織相關部門(肥西產投、縣科技局等)定期組團分批向試點銀行推薦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明的科創企業,每批次推薦企業原則上不少于10戶。試點銀行、肥西產投等單位在推薦名單內開展科創投貸業務。
2.分級評估
根據企業貸款金額的不同,進行分級評估。
(1)企業貸款額度≤500萬元,由試點銀行自行評估,評估結果抄送業務指導委員會。
(2)企業貸款額度>500萬元,采用聯合評估。即試點銀行為主,肥西產投等單位為輔,聯合對推薦企業開展盡職調查,信息共享、成果互認。
3.協同授信
肥西縣成立貸投聯動業務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由縣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縣長兼任,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縣財政局、縣科技局、肥西產投、試點銀行等各委派1人兼任委員,指導委員會會議定期召開。
方式一:當企業貸款額度≤500萬元時,由試點銀行對推薦企業開展盡職調查,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審批,擬定貸款產品、授信額度、期限和利率,報貸投聯動業務指導委員會審議通過。
方式二:當企業貸款額度>500萬元時,由試點銀行對推薦企業進行自主授信審核,業務指導委員會研究授信事項,明確貸款產品、授信額度、期限和利率等意見,作為試點銀行授信重要參考依據。
4.投貸聯動
肥西縣財政設立超額風險補償資金池,資金來源渠道包括財政預算、股權期權(認購權)溢價收益回撥等,首期額度2000萬元,用于科創企業批量聯動系列產品。根據產品運行和資金放大以及安全系數情況,肥西縣財政可逐步增加超額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
(1)對于先貸后投的企業,投資企業的期權(認購權)股權溢價所得在實際變現退出后進入超額風險補償資金池,用于備付科創企業批量聯動業務發展中超額風險部分的實際損失。
(2)對于投貸同步的,可綜合肥西縣政府出資的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效益和產品運作情況,通過國有資產收益上繳,作為超額風險補償資金池的來源之一,用于備付科創企業批量聯動業務發展中超額風險部分的實際損失。
5.貸款發放
試點銀行承擔貸款核心環節,履行放貸程序,并建立單獨的業務臺賬,將貸款信息及時向業務指導委員會進行反饋,按月向合肥市銀行業協會提供業務開展情況。名單內客戶貸款項目符合
《安徽省科技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由試點銀行按《辦法》要求在平臺備案。貸款發放后,試點銀行需對借款企業進行貸后管理,肥西縣相關單位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指導。如借款企業出現經營異常或其他嚴重影響其正常經營等不利情況時,各方按《貸投聯動合作協議》約定,相互提示、提醒,并及時采取制止、挽救措施。
(四)風險補償
按照批量協議,如果后期發生風險,風險比例分擔如下:
1.當整體不良率小于5%時,經業務指導委員會認定,通過超額風險補償資金池承擔85%、試點銀行承擔15%。
2.當整體不良率超過5%(含)時,業務指導委員會會同合肥市銀行業協會對本方案及運行情況進行認真評估,并作適時調整;
3.名單內客戶貸款項目符合安徽省、合肥市政策性補償條件的,相關單位應按照政策要求申請補償并及時向業務指導委員會反饋,經會商后,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超額風險補償資金池補償比例。
(五)政策鼓勵
1.政府層面支持
(1)鼓勵試點銀行發展科創企業批量化業務,對于科創企業首貸融資覆蓋明顯、知識產權融資累放額增長突出的機構,給予政策獎勵,在專項資金托管、存放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
(2)對于獲得科創投貸支持的企業,納入肥西產投擬投企業后備。
(3)對優質高成長科創企業,可按照雙向約束原則,允許科創企業大股東、創業團隊實現約定指標后,按一定比例、一定價格(成本+收益)向政府基金回購所出讓的股權份額。
(4)對于獲得貸款的企業,在縣級產業、科創政策申報方面,給予支持。
2.監管部門和上級行層面支持
(1)對開展此項業務的試點銀行,監管部門在依法合規前提下,根據包容審慎原則進行現場檢查、監管評價。
(2)試點銀行上級主管部門應根據相關要求,對所屬經營機構建立激勵約束、盡職免責機制。
四、保障措施
為推進科創企業投貸聯動方案有效開展,通過以下措施進行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肥西縣政府與合肥市銀行業協會要加強合作和對接,履行各自職責,統籌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本方案有效穩妥推進。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參與單位要樹立全局意識,肥西縣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強與試點銀行、科創企業的交流和溝通,及時協調解決運行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加強宣傳推廣。各參與單位要積極向支持對象群體宣傳產品特點、運作機制,營造科技金融創新發展良好氛圍。要及時總結成果經驗,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