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城市通知公告
三部門關于促進光伏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促進光伏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發展的通知
工信廳聯電子函〔2022〕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局(廳、委)、能源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近期,光伏行業出現階段性供需錯配、部分供應鏈價格劇烈震蕩等情況,個別環節出現囤積居奇等苗頭,有的地方出現割裂市場、區域封閉等問題,亟需深化行業管理,引導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創新。為優化建立全國光伏大產業大市場,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積極推動建設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足長遠目標,優化產業布局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能源主管部門要圍繞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科學規劃和管理本地區光伏產業發展,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全國光伏市場建設。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規范和標準引領,根據產業鏈各環節發展特點合理引導上下游建設擴張節奏,優化產業區域布局,避免產業趨同、惡性競爭和市場壟斷。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市場秩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引導各類資本根據雙碳目標合理參與光伏產業。在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中,不得囤積倒賣電站開發等資源、強制要求配套產業投資、采購本地產品。
二、鼓勵創新進步,規范行業秩序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門要深入落實《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等政策,積極規范產業發展秩序,光伏電站投資建設應對照規范要求和相關標準。積極實施《智能光伏產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鼓勵企業結合市場需求,加快技術研發和智能創新升級。支持企業創新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構建硅料、硅片、電池、組件、系統集成、終端應用及重點配套材料、設備等供應鏈大數據平臺,推廣應用公平化、透明化在線采購、車貨匹配、云倉儲等新服務,提高供應鏈整體應變及協同能力。為促進削峰填谷和產業鏈穩定,鼓勵有關企業及公共交易機構等合理開展多晶硅及電池等物料儲備,嚴禁囤積居奇。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跨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光伏行業領域哄抬價格、壟斷、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加強系統對接,深化全鏈合作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門要有效利用國內光伏大市場,引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深度對接交流。落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精神,統籌推進光伏存量項目建設,加強多晶硅等新增項目儲備,協調手續辦理工作,根據下游需求穩妥加快產能釋放和有序擴產。鼓勵硅料與硅片企業,硅片與電池、組件及逆變器、光伏玻璃等企業,組件制造與發電投資、電站建設企業深度合作,支持企業通過戰略聯盟、簽訂長單、技術合作、互相參股等方式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引導上下游明確量價、保障供應、穩定預期。指導協會、企業等定期發布真實客觀的供需信息,嚴禁發布不實信息,解決信息不對稱和對接不通暢等問題,加快建立產業鏈供需對接和智能光伏產業公共服務等平臺,支持上下游企業以資本、技術、品牌為基礎開展聯合攻關,推進產業提質、降本、增效。
四、支持協同發展,穩定產業供需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門要堅持統籌疫情防控和產業經濟發展,引導企業穩固供應鏈,提升產業鏈水平,共同推進產業協同發展,保障光伏產業鏈供應鏈穩定運轉。加強企業跟蹤服務保障,開展精準對接,協調解決企業難題,確保企業穩定生產運行。加強區域協調和部門協同,共同推動解決疫情期間的復工復產、物流配送等問題,確保重點區域暢通循環,維護供應鏈安全穩定。加強光伏行業運行監測,推進實現動態監測、風險預警和政府決策快速響應,引導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強光伏產業鏈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碳足跡核算,加快廢棄組件回收技術、標準及產業化研究。
五、堅持統籌發力,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能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積極引導企業解決產業發展中面臨的新困難和問題,提高自身抗風險能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研究院所、檢驗檢測機構、計量技術機構、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等專業機構的橋梁紐帶作用,指導適時開展高峰論壇、專項對接等活動,推進行業交流合作。鼓勵各專業媒體開展光伏科普宣傳和政策報導,提高公眾認知水平。堅持企業在市場開拓和上下游配套協作中的主體地位,相關企業要增強責任意識,合理確定生產目標和價格指標。堅持實事求是,不夸大事實、不跟風炒作,共同營造和諧共生、產業共贏的光伏產業新發展格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將及時通報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對存在問題的地方及企業開展約談、告誡,對違法違規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對有關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宣傳推廣。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2年8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