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科技局:
現將《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補充通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8月29日
一、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認定備案實行常態化受理,省科技廳每年不再統一發布申報通知。各地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可隨時提交申報材料,市級科技部門根據《管理辦法》進行審核后,分批推薦至省科技廳,省科技廳視情況每年不低于2批次公布認定備案結果。
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認定備案程序中,市級科技部門可不組織專家評審,應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認定、備案條件嚴格審核,將符合條件的推薦到省科技廳。省科技廳對各市推薦的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原則上不再開展抽查。
三、暫停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資格復審。
四、將績效評價工作作為省級及以上孵化載體管理的基礎性工作,進一步優化績效評價指標,績效評價指標數據以孵化載體火炬統計報表數據作為依據。建立退出機制,連續兩年績效評價排名靠后(含不按要求填報火炬統計報表數據)的孵化載體,將取消資格。
五、本通知有與《安徽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皖科區〔2020〕21號)內容不相符的,按照本通知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