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城市通知公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5G應用安全創新推廣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網安函〔2022〕2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部屬有關單位,有關企業:
為充分發揮5G應用安全創新推廣中心(以下簡稱推廣中心)在5G應用安全技術、產品、服務、解決方案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創新引領和應用推廣作用,現組織開展2022年度5G應用安全創新推廣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聯合體可自愿申報。申報主體應符合《5G應用安全創新推廣中心申報和創建指南》相關要求(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申報。各申報主體編制申報材料,2022年9月20日前提交至所在省(區、市)通信管理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推薦單位)。中央企業集團公司所屬省級公司、子公司及部屬單位按照屬地化原則向所在地省級推薦單位申報,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不得獨立申報。
(二)推薦。各省(區、市)通信管理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核,符合條件的向工業和信息化部予以推薦,原則上推薦數量不超過2個。
(三)報送。請各省(區、市)通信管理局牽頭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申報匯總表(加蓋印章,見附件2)、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含電子版光盤)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
對于納入“5G應用安全創新推廣中心培育清單”(詳見附件3)的申報主體,如繼續參與2022年度申報的,需向原省級推薦單位提交相應申報材料,并經省級推薦單位推薦、報送后,準予直接進入答辯評審環節(不占屬地推薦名額)。
(四)認定。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復審、公示,最終認定“5G應用安全創新推廣中心”。
三、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積極動員。省級推薦單位和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要高度重視,做好組織宣傳工作,動員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中央企業省級公司(子公司)積極參與。
(二)加強指導,做好準備。省級推薦單位和中央企業集團公司要指導申報主體做好申報準備工作,充分展現申報主體在目標定位、基礎條件、現有案例成果、建設發展規劃、社會經濟效益等方面的突出優勢。
(三)嚴格把關,保證質量。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堅持“成熟一個、認定一個”的原則,嚴控數量,確保質量。各推薦單位要對申報材料嚴格審核把關,充分評估申報主體的基本條件,切實推薦能夠代表本地區實力的單位參與申報。
四、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彭志藝 010-68206195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焦 楊 010-62300029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東冉北街9號金園網絡安全服務產業園5G安全測評實驗室B3013(信封請注明“5G應用安全創新推廣中心申報材料”)。
附件:
1.5G應用安全創新推廣中心申報和創建指南(2022年).doc
2.5G應用安全創新推廣中心推薦申報匯總表(2022年).doc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