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城市通知公告
國科火字〔2022〕151?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各國家高新區管委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扎實推進高新技術產業“補鏈強鏈”,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推動我國高新技術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關于深入推進創新型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科火字〔2020〕85號)和《創新型產業集群評價指標體系》,我中心將面向國家高新區和部分國家戰略區域開展2022年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1.國家高新區管委會。
2.京津冀、長三角一體化、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經濟圈、西部大開發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等國家戰略區域的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
二、申報產業領域
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相關服務業等促進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強化國家安全保障或參與高水平國際競爭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細分領域。
三、申報條件
1.申報創新型產業集群的產業需符合國家戰略發展需求,納入省級政府或部門的產業發展規劃,同時納入地方政府或高新區的年度工作計劃。
2.申報創新型產業集群的產業應為所在地的主導產業。主導產業營業收入需大于300億元,國家高新區主導產業營業收入占比不低于30%;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占比大于3%。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可適當放寬。
3.本年度一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家創新型產業集群,原則上一個國家高新區不多于兩家創新型產業集群。
四、申報方式
1.2022年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工作通過科技部火炬中心綜合業務辦理平臺(https://cyjd.chinatorch.org.cn/,以下簡稱“綜合業務辦理平臺”)線上申報。
2.請各有關省級科技主管部門組織本轄區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工作,自9月28日起按分配賬號(見附件1)登錄綜合業務辦理平臺,為有意愿申報創新型產業集群的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或國家高新區分配賬號。
3.請各申報單位于9月30日-10月17日通過綜合業務辦理平臺在線填寫創新型產業集群申報書(見附件2)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書要求內容詳實、數據準確、論證充分。
4.請各省級科技主管部門于10月28日前完成對本轄區內申報單位申報材料的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提交至火炬中心,同時需上傳加蓋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公章的推薦函至綜合業務辦理平臺。推薦函需寫明審核過程和推薦理由。
五、其它要求
1.我中心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集群進行評議論證,論證通過后納入創新型產業集群管理評價體系。
2.符合條件的國家火炬特色產業基地可申報創新型產業集群,原國家火炬特色產業基地資格自動取消。
3.已有創新型產業集群如更換主導產業需重新申報,論證通過后按新的創新型產業集群納入管理評價體系。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新?孫翔宇
電話:010-88656276?88656275
(此件主動公開)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