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專精特新排頭兵作用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0〕4號)、《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倍增培育行動計劃》(合政辦〔2022〕17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暨2022年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工作
(一)復核對象
2013年以來市經信局評定的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復核事項
1. 企業已破產倒閉的;
2. 企業已停產且復工無望的;
3. 企業已搬遷至市外的;
4. 企業被兼并重組的;
5. 應取消資格的其他情況。
二、2022年度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申報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達到《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和程序》(附件3)中的規定條件和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已被評定為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不再申報。
(二)申報程序
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實行網上申報,程序如下:
1. 申報企業登錄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系統(http://101.132.105.20:8076/)(未注冊的先完成賬號注冊),按要求填報有關數據并提交佐證材料。企業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真實準確、應填盡填,附件資料按照《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和程序》要求上傳。
2. 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根據《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和程序》要求,按屬地原則對申報企業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由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申報名額(見附件2)要求,提出推薦意見,正式行文報送市經信局,并在申報系統內推薦。
3. 市經信局對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推薦的企業組織專家評審,提出評定意見并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 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市經信局發文評定其為“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工作要求
1. 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高度重視專精特新企業復核工作,對存在有關情況的企業,逐戶進行現場核實,填寫《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信息表》(見附件1),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取消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建議名單。同時,為掌握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組織轄區內市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登錄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系統(http://101.132.105.20:8076/),于10月28日前完善企業相關信息。
2.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嚴格把關,認真組織推薦專注工業“四基”領域、補強產業基礎和產業鏈短板,擁有行業標準話語權和品牌影響力,掌握獨門絕技、占據獨特市場地位,具有鮮明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特征的企業。
3.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時間要求組織企業申報。企業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10月28日,縣(市)區、開發區網上推薦截止日期為11月4日。取消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建議名單及推薦文件同步報送至市經信局民營經濟發展處。
市經信局聯系人:陳華東,63537877;王洪雪,63537876。
網上申報系統技術支持:楊志臣,15155720756。
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聯系人:
高新區 65869522 經開區 63679326
新站區 65777040 安巢經開區 82365560
肥東縣 67758626 肥西縣 68848465
長豐縣 66662991 廬江縣 87389398
巢湖市 82613781 瑤海區 64496910
廬陽區 65699412 蜀山區 65597585
包河區 63357348
附件:1.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信息表
??????2.申報名額分配表
??????3.合肥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定標準和程序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