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區內各企業:
根據《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推薦2022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和《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皖經信企發〔2020〕4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現就組織推薦2022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省示范平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申報單位參照《管理辦法》中第二章、第三章規定的基本條件,并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原則上要是有效期內的合肥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二、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登錄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在“企業云”平臺注冊登錄,通過“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數據報送入口,按要求填寫基本情況并上傳相關材料。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上傳的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必須規范。同時,提交平臺紙質申報材料報至所屬縣(市、區)經信部門。
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致電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系電話:0551-62871705、62871939。
2.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按照《管理辦法》要求,認真審核申報單位申請材料,確保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并按時完成初審推薦工作,其中:網上申報平臺申報截止時間為10月25日。
三、有關要求
1.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2022年有效期滿的省示范平臺本次可自愿重新申報(名單見附件2)。
2.請各申報企業于10月25日(周二)下午5點之前將相關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確保與系統申報信息一致,膠裝成冊,設置目錄及頁碼,書脊處標注企業名稱)報送至經開區經濟發展局(管委會B座3樓2326室)并完成線上系統材料填報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聯系人:朱郎,電話:0551-63679326;電子郵箱:953657624@qq.com。
附件:1.關于印發《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皖經信企發〔2020〕45
號)
2.省示范平臺2022年有效期滿名單
3.推薦省示范平臺匯總表
4. 2022年度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申報情況一覽表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