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市場監管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2〕248號)要求,為做好我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貫徹《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實施方案》(附件1),遴選一批智能制造優秀場景,以揭榜掛帥方式建設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廠。
二、推薦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且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已經承擔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任務的主體不再重復申報。
(二)申報主體的智能制造水平應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件須安全可控,解決方案須無知識產權糾紛。申報主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特大環境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為。
(三)示范工廠申報主體應當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miit-imps.com)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需達到國家標準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級及以上或滿足相關行業智能制造指導性文件要求。
(四)申報材料中,示范工廠需詳細描寫建設場景,重點突出、言簡意賅、邏輯嚴密,能從實施方法、實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鑒、引導創新,具有較強的可讀性,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內容。每個場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內,可配圖說明。
三、其他要求
(一)申報主體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miit-imps.com)進行線上申報,紙質版材料與網上填報內容一致。申報材料參考《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附件2)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任務》(附件3)編寫。申報主體須于2022年10月28日前完成線上申報,并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
(二)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聯合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主管部門做好組織推薦工作,鼓勵獲得省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等稱號的企業積極申報,充分考慮行業和場景的覆蓋面,避免同類競爭。原則上每家企業只能在示范工廠和優秀場景中選擇其中一類進行申報。
(三)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推薦項目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將企業紙質版申報書(附件4)、推薦匯總表(附件5)各1份,及加蓋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改革部門公章的推薦文件各2份,于10月31日前分別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處)和省發展改革委(產業處)。
聯系人及電話:
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處,操禮賢,0551-62871715;
省發展改革委產業處,劉福坤,0551-62602734;
省財政廳企業處,徐冰華,0551-68150635;
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石漢成,0551-63356884。
技術支持單位: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劉迎,18610885074;李錚, 18910968668。
附件:1.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實施方案
2.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
3.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任務
4.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
5.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薦匯總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 徽 省 財 政 廳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相關附件: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2〕248號)要求,為做好我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貫徹《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實施方案》(附件1),遴選一批智能制造優秀場景,以揭榜掛帥方式建設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廠。
二、推薦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且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已經承擔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任務的主體不再重復申報。
(二)申報主體的智能制造水平應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件須安全可控,解決方案須無知識產權糾紛。申報主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特大環境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為。
(三)示范工廠申報主體應當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miit-imps.com)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需達到國家標準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級及以上或滿足相關行業智能制造指導性文件要求。
(四)申報材料中,示范工廠需詳細描寫建設場景,重點突出、言簡意賅、邏輯嚴密,能從實施方法、實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鑒、引導創新,具有較強的可讀性,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內容。每個場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內,可配圖說明。
三、其他要求
(一)申報主體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miit-imps.com)進行線上申報,紙質版材料與網上填報內容一致。申報材料參考《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附件2)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任務》(附件3)編寫。申報主體須于2022年10月28日前完成線上申報,并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
(二)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聯合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主管部門做好組織推薦工作,鼓勵獲得省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等稱號的企業積極申報,充分考慮行業和場景的覆蓋面,避免同類競爭。原則上每家企業只能在示范工廠和優秀場景中選擇其中一類進行申報。
(三)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按推薦項目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將企業紙質版申報書(附件4)、推薦匯總表(附件5)各1份,及加蓋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改革部門公章的推薦文件各2份,于10月31日前分別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處)和省發展改革委(產業處)。
聯系人及電話:
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裝備工業處,操禮賢,0551-62871715;
省發展改革委產業處,劉福坤,0551-62602734;
省財政廳企業處,徐冰華,0551-68150635;
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石漢成,0551-63356884。
技術支持單位: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劉迎,18610885074;李錚, 18910968668。
附件:1.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實施方案
2.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
3.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任務
4.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
5.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推薦匯總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 徽 省 財 政 廳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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