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園區企業:
為落實《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若干政策》(皖政〔2018〕85號),促進服務業集聚創新融合發展,根據《安徽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修訂)》(皖發改貿服〔2016〕328號)和《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2023年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皖發改明電〔2022〕23號),開展2023年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
2023年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突出創新性、公共性、示范性,集中支持影響力大、帶動性強、強弱項補短板的服務類重大項目,重點支持以下4類項目:
1.流通體系建設重大項目。物流樞紐、冷鏈物流、應急物流、供應鏈物流(含物流業與制造業、農業深度融合)等領域重點項目。
2.三次產業融合示范項目。主要支持智能工廠、工業互聯網、柔性化定制、共享生產平臺、總集成總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供應鏈管理、服務衍生制造、工業文化旅游、農業服務等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項目。
3.面向制造的關鍵生產性服務業項目。主要支持研究開發、技術轉移、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咨詢、工業設計、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服務、品牌和營銷管理、節能環保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等引領制造業轉型升級和品質提升的生產性服務業項目。
4.創新型公共服務平臺項目。主要支持科技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金融商務、電子商務、數字創意、新型專業市場、文化旅游、健康養老等重點領域的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二、支持方式
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運用投資補助支持方式,優先支持使用銀行貸款項目。
三、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省服務業發展規劃,具有較強的示范和帶動作用。
2.符合引導資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原則上,引導資金僅支持2023年服務業領域扶持項目清單內項目。
3.資金申報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良好的經營業績、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項目法人一般是企業,公益性強的項目可以由事業單位作為項目法人。
4.單個申報項目總投資額不低于2000萬元。
5.項目建設條件成熟,前期手續齊備。項目核審備、土地、規劃、環評等相關前期手續和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已落實,已經開工或能在2023年當年開工。項目名稱須與核審備、環評、規劃、環評等相關手續一致,如不一致,申報單位及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發改部門須出具相關情況說明。
6.對國家及省級其他財政性資金支持過的項目,原則上不予重復支持。
7.對省級服務業集聚區和集聚示范區內項目,優先給予支持。
8.對具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企業,一律不予支持。
(二)資金申請報告須包含以下附件:
1.項目申報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核準或備案、土地證、工程規劃許可證、環評手續、資金證明材料(如銀行資金證明、銀行貸款協議、審計報告等)、工程進度證明材料、相關部門的資質材料(如研發中心證書)和申報單位真實性承諾等文件;
2.購買房屋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書;租賃房屋的,提供租賃房屋產權證書、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平面圖等相關證明文件,且租期滿5年。
三、限報數量
按省發展改革委申報通知要求,各市限報3個項目。同時,我市作為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全市域)、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基地范圍內)可分別增報1個流通體系建設重大項目,各國家、省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試點區域、“十四五”省級服務業改革創新試點區域可分別增報1個相關項目,不占我市申報名額。
五、申報要求
本著集中支持的原則,請按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帶動能力強、影響力大、發揮效益快的重點項目,編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確保申報事項和實施方案的真實性、合法性。
請申報單位于11月5日(周六)下班前提交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紙質材料一式五份報至高新區經貿局企業處1321辦公室,同時發送材料電子版(申請報告PDF蓋章版、資金申請表Excel可編輯版)。
聯系人:張麗、黃婷婷,65324525。
附件:附件1 合肥市 2023年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請表.xls
附件2:2023年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申請報告編制大綱.docx
合肥高新區經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