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園區各單位:
為更好地聚集和發揮高層次人才團隊的作用,促進人才與產業的結合、創新與創業的結合,根據《關于印發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2〕39號)等文件精神,決定評審設立2022年合肥高新區“江淮硅谷”創新創業團隊(第八批)。現就團隊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合肥高新區第八批“江淮硅谷”創新創業團隊設立領域重點圍繞人工智能、集成電路、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團隊所在單位的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區,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
二、申報條件
1、創新團隊設立單位要求
申報單位一般應為高新技術企業或專精特新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經營運行狀況良好,2021年度研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3%;能夠為創新團隊提供較好的工作條件和待遇,落實項目產業化所需的各類要素。
申報單位注冊成立時間不少于1年,如公司由市外搬遷至高新區,要求公司變更至高新區的時間不少于1年。
2、創新團隊申報項目要求
申報項目應符合高新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具有較好的市場潛力并能夠進行產業化生產。申報團隊掌握的核心技術應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能夠填補國內技術空白領域,或技術水平在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屬基礎理論性、事業性的科研項目不在申報之列。
3、創新團隊組建要求
(一)創新團隊由申報單位主導組建,一般由1名帶頭人和5名核心成員組成,其中帶頭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帶頭人是近三年引進至申報單位;核心成員是指團隊中承擔主要任務的人員,且本單位人員必須占一半以上(至少3人)。本單位人員指在公司參保或工資性個稅在高新區繳納的全職人員。
(二)申報單位于2019年1月1日前注冊成立的,要求團隊帶頭人為2019年1月1日后新引進至申報單位;申報單位于2019年1月1日后注冊成立的可直接申報。
(三)團隊申報時應組建完成,并在項目、產品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礎(其中申報項目啟動時間應不超過一年),能在管理期內完成產業化并實現銷售收入。
(四)團隊帶頭人一般應具有在知名高校、企業、科研機構等擔任中級以上技術或管理職務的工作經歷,或主持、參與過重大科研攻關項目或重大建設工程,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轉化業績,具有指導、培養高水平研發團隊的能力和水平;核心成員此前應在科研、項目、產品等方面有一定工作基礎,具備較強創新能力。
三、 申報工作要求
1、此前入選過“江淮硅谷”創新創業團隊的單位,此次不再申報;入選省“115”、市廬州產業創新團隊的單位,不得以同一入選團隊和項目進行申報;已擔任過省“115”、市廬州產業創新團隊、“江淮硅谷”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的,不再作為本次團隊帶頭人申報。
2、申報單位請認真填寫《合肥高新區“江淮硅谷”創新創業團隊申報書》(附件1,以下簡稱“《申報書》”),并按照《申報書附件證明材料清單》(附件2)提供相關附件證明材料。
3、《申報書》與附件證明材料一并裝訂,封面使用白色銅版紙,雙面打印、一式6份、膠裝成冊,申報書及附件材料總頁碼數不超過90。其中,申報書封面及附件材料每頁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與電子版材料內容保持一致。
電子版材料須報送《申報書》(Word格式)、附件材料(PDF格式,其中所有附件材料須按照清單順序做成一個文件,不得零散提供)和《合肥高新區“江淮硅谷”創新創業團隊申報匯總表》(附件3,Excel格式)。以上電子材料請打包報送至hfgxrcgz@163.com,其中文件夾命名格式為“XX公司申報材料-產業類別”,子文件命名格式為“XX公司申報書”、“XX公司附件”、“XX公司匯總表”。
4、申報單位請于11月27日前,將上述材料報送至高新區管委會人事勞動局122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殷超 65312374
附件3:合肥高新區“江淮硅谷”創新創業團隊申報匯總表.xls
高新區人事勞動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