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經信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安徽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皖經信中小企函〔2022〕14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就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1.企業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如實填報并提交企業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見附件6)。
2.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通過的向市經信局推薦。
3.各市經信局對參評企業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提交申報系統。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1.根據《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須是創新型中小企業。鑒于今年《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首次實施,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企業按工商注冊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培育平臺,同時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見附件5、附件6)。
2.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 地抽查,初審通過的向市經信局推薦。
3.各市經信局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按照分配名額(見附件2)將審查通過的企業推薦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提交申報系統。
二、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實施的第一年,各市經信局要加大宣貫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為進一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今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對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中國聲谷的申報名額進行單列,請各市嚴格按照名額分配及單列指標組織申報,重點推薦專注工業“六基”領域和“補短板”“填空白”的企業。
(三)創新型中小企業常年申報,每年二季度、四季度分兩批集中公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每年開展一次,2022年申報系統開放時間為11月24日至12月2日。
(四)附件5、6要求上傳的佐證材料,請逐項將證明材料命名,并按順序匯總整理后,以1個不超過300M的壓縮包形式上傳;若佐證材料缺失,將影響得分。
(五)請各市經信局分別于12月10日、12月12日前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推薦文件和匯總表(見附件3)、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推薦文件和匯總表(見附件4)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版同步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申報咨詢電話:0551-62871664、62871665、62871861、62871935、62871872,010-12381。
附件:1. 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各市咨詢電話匯總表
2.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推薦名額分配表
3.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4. 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5.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佐證材料清單
6.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佐證材料清單
7. 企業真實性申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8. 申報流程圖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2年11月23日
相關附件: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安徽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皖經信中小企函〔2022〕14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就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一)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1.企業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如實填報并提交企業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見附件6)。
2.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通過的向市經信局推薦。
3.各市經信局對參評企業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提交申報系統。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1.根據《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須是創新型中小企業。鑒于今年《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首次實施,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企業按工商注冊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培育平臺,同時填寫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見附件5、附件6)。
2.企業注冊地所在縣(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 地抽查,初審通過的向市經信局推薦。
3.各市經信局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按照分配名額(見附件2)將審查通過的企業推薦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提交申報系統。
二、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實施的第一年,各市經信局要加大宣貫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二)為進一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今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對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中國聲谷的申報名額進行單列,請各市嚴格按照名額分配及單列指標組織申報,重點推薦專注工業“六基”領域和“補短板”“填空白”的企業。
(三)創新型中小企業常年申報,每年二季度、四季度分兩批集中公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每年開展一次,2022年申報系統開放時間為11月24日至12月2日。
(四)附件5、6要求上傳的佐證材料,請逐項將證明材料命名,并按順序匯總整理后,以1個不超過300M的壓縮包形式上傳;若佐證材料缺失,將影響得分。
(五)請各市經信局分別于12月10日、12月12日前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推薦文件和匯總表(見附件3)、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推薦文件和匯總表(見附件4)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版同步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申報咨詢電話:0551-62871664、62871665、62871861、62871935、62871872,010-12381。
附件:1. 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各市咨詢電話匯總表
2.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推薦名額分配表
3.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4. 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5.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佐證材料清單
6.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佐證材料清單
7. 企業真實性申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8. 申報流程圖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2年11月23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