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有關單位:
根據《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合高管〔2022〕39號)文件要求,現組織申報質量品牌、標準化、檢驗檢測與認證認可相關政策條款兌現,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財政收入級次在高新區,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
二、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須首先登錄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 在系統首頁的“申報通知”欄目中找到市場監管局發布的相應政策申報通知,進行申報即可(需要下載申報材料模板的,直接點擊申報通知模板下載即可),然后點擊下面的我要申報,即可申報項目。
三、兌現條款
(一)第20-3條:加強知識產權示范引領
1.政策條款:對當年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及安徽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獎勵 100萬元、30萬元、15萬元及10萬元、8萬元、5萬元;首次認定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安徽省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5萬元;首次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省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組成單位),分別獎勵50萬元、5萬元、5萬元。
2.申報條件:2022年獲得上述獎項的企事業單位。
3.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3)表彰文件、獲獎證書。
(二)第20-8(1)條支持企業主導、參與標準制訂。
1.政策條款:對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排名前三位),分別給予60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 100 萬元。
2.申報條件:作為排名前三的起草單位,主導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在2022年實施的。
3.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3)標準文本原件及標準立項、發布相關佐證材料。
(三)第20-11條:鼓勵企業質量品牌建設
1.政策條款:對當年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示范企業,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2.申報條件:2022年獲得上述獎項的企事業單位。
3.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3)表彰文件、獲獎證書或網站公示截圖。
(四)第39-2條鼓勵檢驗檢測服務業發展①支持檢驗檢測服務業資質認證
1.政策條款:支持檢驗檢測服務業資質認證。對檢驗檢測機構當年且首次取得(或新遷入)CMA 或 CNAS,且能力參數達到 30個的,給予 5 萬元獎勵;當年達成與國際檢測認證資質互認的,給予 10 萬元獎勵。
2.申報條件:對2022年首次取得(或新遷入)CMA 或 CNAS且能力參數達到 30個的企事業單位。
3.申報材料:
(1)政策兌現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3)CMA或CNAS證書及能力附表。
四、申報要求
1.請仔細閱讀政策兌現通知,按要求及時提交申請及相關政策材料。
2.所有上傳到系統的材料需蓋章掃描上傳,與申報紙質材料一致,并保證材料內容清晰可見。
3.申報紙質材料按申報材料順序裝訂成冊,沿長邊采用訂書機或膠裝方式裝訂,不得以文件夾等松散形式裝訂,無需另增封面。
4.申報單位須對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真實有效負責,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將承擔一切責任并退還政策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5.政策兌現單位自收到本次申請政策資金之日起,5年內工商、稅務、統計關系不遷出高新區,否則將退還本次享受政策資金。
6.申報單位應保證財政系統內普惠政策兌現銀行賬戶信息完整、正確,以免影響資金撥付;如發生企業名稱變更,應及時提供變更證明材料。
7.系統申請填報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網絡系統填報技術支持電話:4006655990
8.紙質材料提交時間:2023年1月3日-1月6日,政策(一)咨詢知識產權科:65327023,政策(二)(三)(四)咨詢質監科:65869506、65321769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