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努力把科技創新“關鍵變量”轉化為高質量發展“最大增量”,更好地推進廬陽區“都市科創”行動,我區計劃出臺《廬陽區實施“都市科創”行動若干支持政策(試行)》,現將政策公開征求各界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于2023年1月28日前,登錄“廬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決策公開—意見征集”專欄,就《廬陽區實施“都市科創”行動若干支持政策(試行)(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并請留下有效聯絡方式。
聯系電話0551-65699115;郵件請寄至合肥市廬陽區政府16樓廬陽區科學技術局1601室;電子郵件請發送至895324628@qq.com。
附:1.《廬陽區實施“都市科創”行動若干支持政策(試行)(征求意見稿)》
2.關于《廬陽區實施“都市科創”行動若干支持政策(試行)》的起草說明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一
廬陽區實施“都市科創”行動若干支持政策(試行)(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努力把科技創新“關鍵變量”轉化為高質量發展“最大增量”,更好地推進廬陽區“都市科創”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 支持高水平研發機構建設。對國家級科研機構、國內外知名高校、中央直屬企業、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知名跨國公司在我區全資或控股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機構和研發總部,引入核心技術并配備核心研發團隊的,特別是對符合《合肥市高質量新型研發機構分類支持管理細則》認定條件的研發轉化型和產業創新型兩類新型研發機構,5年內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配套運行經費支持。對于特別優質的新型研發機構,按雙向約束原則,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政策支持。
第三條 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 建設。按照資金總量控制和按雙向約束原則,給予孵化器以下一項或多項政策支持:
(一)改造補貼。鼓勵高校院所、領軍企業、知名孵化機構等多元主體建設孵化器。對于改造提升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孵化器,按照總改造費用的50%標準,給予改造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運營補貼。對于運營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的孵化器,經考核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基礎運營補貼(制定基礎考核指標)和績效考核獎勵,補貼金額與考核獎勵總金額每年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運營補貼期限不超過5年。
(三)房租補貼。對孵化器內區級備案企業,按實際發生的房租,以“先交后返”的形式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100㎡,補貼標準為不超為10元/㎡/月,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對孵化器招引的重點科技企業或科技服務類企業,可依據企業的實際貢獻情況,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第四條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鼓勵申報國家高企。對當年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按規模以上企業25萬元、規模以下企業2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重新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以該企業當年區級財力貢獻為上限,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第五條 支持高成長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占當年營業收入5%以上的高成長企業,給予其當年研發投入較前一年研發投入增加額的30%補貼。其中,對雛鷹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瞪羚類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獨角獸類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本條補貼與區級其他研發經費補貼類政策不重復享受。
第六條 支持技術合同登記。依據企業當年度在全國技術合同登記系統中的累計吸納交易并實際支付額給予一定獎勵,年度累計吸納交易并實際支付總額100萬元-200萬元的(含 100萬元,不含200萬元),獎勵2萬元;200萬元-400萬元的(含200萬元,不含400萬元),獎勵3萬元;400萬元-500萬元的(含400萬元,不含500萬元),獎勵5萬元。
第七條 支持科創類重大項目落地發展,配備專人提供領辦代辦服務,給予人才公寓、公租住房、子女入學、醫療保障等人才保障政策。
第八條 本政策的扶持對象,原則上必須是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關系均在廬陽區、具有法人資格并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政策資金實行總量控制,與其他區級政策不重復享受。
第九條 本政策由區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