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有關單位:
根據《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首批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省級獎補資金計劃的通知》(皖發改高技〔2020〕168號)和《合肥市財政局關于下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省級獎補資金的通知》(合財建〔2020〕493號)文件精神,現再次開展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省級獎補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在高新區范圍內完成工商、稅務登記并實際運營,在新型顯示器件、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產業領域實施的產業化和研發平臺建設項目。
2.項目的相關審批(包括核準/備案、土地、規劃、環評、能評、自有資金等條件)符合項目實施要求,并已開工建設,原則上要求項目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備案實施,且截至2021年4月30日建設進度不超過70%。
3.項目未獲得省級研發、產業化、固定資產補助等政策資金支持(含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資金)。
4.項目建設期間內,企業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無失信行為信息(依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合肥市社會法人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合政辦〔2016〕47號)規定)。
二、支持方式
1.集成電路產業集群、新型顯示器件產業集群、人工智能產業集群預算為省下撥資金,資金安排根據評審結果依次分配(最后1名獲得資金可能低于10%比例)。
2.資金以“事后獎補”的方式對項目進行補助,補助比例為項目購置用于研發和生產設備(含工具軟件等)金額的10%,單個企業最高支持不超過400萬元。
注:計算機等辦公設備不屬于補助范疇。
三、有關工作要求
1.2020年12月已推薦上報的項目,可更新相關材料后再次申報。市發改委將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組織專家評審,評審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2.項目承擔單位填報《合肥高新區申報首批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省級獎補資金匯總表》(詳見附件1),并按編制要求(詳見附件2)編制申報方案,申報方案封面蓋本單位公章,涉及申報材料如為復印件均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復印件要清晰可見,原件在項目現場審核時提供。(備注:請填寫項目購置設備情況匯總表,相關購置合同、票據、轉賬單等待評審入圍后,再通知相關企業提供復印件,相關原件現場核查)
3.項目承擔單位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下班前,將申報材料一式2份報送至高新區管委會,同時將電子版(附件1的ecxel版本、附件2的pdf版本)發送至郵箱。
4.各領域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新型顯示器件、人工智能:合肥高新區管委會1325辦公室,經貿局,姚展堃,65860314,1762918865@qq.com
集成電路:合肥高新區管委會911辦公室,半導體投資促進中心,翟春暉,65864920,semiconductor9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