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鎮街、開發區:
根據《合肥市蜀山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合蜀辦〔2021〕20號)和《合肥市蜀山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蜀政辦〔2021〕15號)等文件要求,我委現開展相關政策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一、申報條款
《合肥市蜀山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蜀政辦〔2021〕15號)第4條第(4)款,第5條第(1)款,第14條第(2)款,第17條第(1)款、第17條第(2)款,第18條第(1)款,第18條第(2)款,第20條第(1)款,第21條第(2)款,第22條,第23條第(1)款,第24條,第30條,第34條。
二、申報要求
1.申報主體為符合《合肥市蜀山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合蜀辦〔2021〕20號)第48條標準的企業、其他機構或個人。
2.在政策申報有效期內,企業存在在國家、省、市信用系統內有失信行為記錄證明的,所申報項目不予審核;企業在政策申報有效期內完成信用修復的,可繼續申報。
3.請各申報企業、機構和個人按照《合肥市蜀山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先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統一報送至鎮街、開發區初審(聯系方式附后),待初審無誤后準備一式兩份紙質版申報材料報送至鎮街開發區,由鎮街開發區將企業的紙質版材料、電子版材料(含產業政策財政資金匯總表)統一提交至蜀山區發改委匯總。
三、申報時間
2023年2月13日-2月24日
四、政策咨詢聯系人
蜀政辦〔2021〕15號文件第17條第(1)款,第18條第(2)款,第34條,咨詢聯系人:丁咸軍,聯系電話:65129890。
蜀政辦〔2021〕15號文件第17條第(2)款,第18條第(2)款,第30條,咨詢聯系人:徐 瑾,聯系電話:65121062。
蜀政辦〔2021〕15號文件第第4條第(4)款,第5條第(1)款,第14條第(2)款,咨詢聯系人:左旋,聯系電話:65121709。
蜀政辦〔2021〕15號文件第20條第(1)款,第21條第(2)款,第22條,第23條第(1)款,第24條,咨詢聯系人:葉陽春,聯系電話:65121162。
附件2:蜀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肥市蜀山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pdf
附件3:關于調整《合肥市蜀山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部分條款的通知.pdf
附件4:關于調整《合肥市蜀山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部分條款的通知20220216.pdf
?????????????????????????????????????????????????????????????????????????蜀山區發改委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