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通知公告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專班成員,有關企業:
市政府質量獎是由蕪湖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全市最高質量榮譽,授予對象為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并在產品生產、工程建設、服務提供、環境保護等方面,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組織(包括企業和其他組織)。市政府質量獎設“市政府質量獎金獎”和“市政府質量獎銀獎”兩個獎項,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蕪湖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蕪政〔2022〕85 號)開展評選,現就申報第八屆市政府質量獎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并正常運營 3 年以上;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自主創新能力強,實施標準化戰略和品牌戰略,組織文化突出,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經營規模、總資產貢獻率等在上年度位居本市領先地位(按申報組織類型排名);從事非贏利性業務的,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
3.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已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導入卓越績效管理制度并運行 3 年以上,具有顯著的質量效益;
4.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具備相關資質或證照;
5.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行業特色、組織特點,質量工作成績顯著,持續改進效果強;
6.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二)申報市政府質量獎的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評審申請:
1.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方面政策;
2.近 3 年內有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3.近 3 年內因申報組織責任導致的顧客、員工、供應方、合作伙伴、社會組織或公眾對其重大有效投訴,并出現重大負面
輿情的;
4.近 3 年國家或省、市級質量監督抽查(檢查)不合格的;
5.近 3 年內存在涉稅違法違規行為;
6.近 3 年內發生虧損;
7.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等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8.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詳見《蕪湖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申報表、組織概述、自評報告及實證材料組成。
(一)申報表:申報組織應如實、完整填寫《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組織申報表》;
(二)組織概述:內容根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19579-2012)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000字;
(三)自評報告:詳細說明導入卓越績效管理的時間、過程、做法、成效和經驗(單獨成篇);對照《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2012)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用數據和事實撰寫評價說明,可以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50000字(超限酌情扣分且超50%以上不予通過);
(四)實證材料: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證明性材料,包括企業基本信息資料,與申報表中內容有關的材料,反映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的材料,企業認為還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四、申報程序
(一)培育發動: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爭創中國質量獎專班成員,有關行業協會負責本轄區、本系統、相關行業組織的市政府質量獎培育發動工作。各單位請于2023年3月3日前將培育推薦計劃表(附件1)及培育推薦申報組織數據公示表(附件2)報至市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原則上每個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培育推薦不超過4家,其中獲得省政府質量強國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安徽省“質量強縣(區)”稱號的縣區可分別增加1個名額;市爭創中國質量獎專班成員、有關行業協會培育推薦不超過1家。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培育推薦計劃內組織進行資格審查和數據公示,公示期7天。
(二)申報:申報組織自愿申報。如實填寫申報材料。申報組織應當在本組織內部和推薦單位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推薦單位出具公示情況說明。上述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推薦:申報組織所在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收到申報材料后,需報當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在申報推薦表上簽署推薦意見并由其加蓋公章。市爭創中國質量獎專班成員、有關行業協會負責推薦的,應在申報推薦表上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四)資料準備與提交:申報組織的申報材料經推薦單位同意推薦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報送。其中,紙質申報材料一式6份(實證材料一式2份)、電子 U 盤(含所有材料)一式2份,實證材料需要準備原件以備核查。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爭創中國質量獎專班成員及有關行業協會要擇優推薦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動新興產業異軍突起、引導未來產業領跑發展等致力于質量創新的領軍企業;對已獲縣市區政府質量獎的申報組織優先推薦;鼓勵“獨角獸”“小巨人”等企業以及新興產業中的優秀中小微企業申報,樹立中小微企業質量發展標桿,促進廣大中小微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市政府質量獎是由蕪湖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全市最高質量榮譽,各縣市區、開發區,各單位要充分認清抓質量獎爭創對抓產業鏈供應鏈龍頭帶動、推動產業體系和管理流程再造的重要意義。務必要高度重視申報的組織宣傳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動員,積極營造氛圍,真正把本地成就突出、質量效益顯著、核心競爭力強、管理成熟度高的申報項目推薦上來,為爭創中國質量獎、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厚植根基,合力培育一批我市永攀質量高峰的優秀標桿企業。
(二)認真把關。各推薦單位應對申報組織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局要協助地方政府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是否符合基本申報條件等進行嚴格審核,確保各項信息準確可靠。
(三)培育申報。各縣市區、開發區應對推薦對象進行必要的培育和引導,如有資格審核中不符合條件的和企業材料評審得分低于500分的情形,在當年度市級質量工作考核中將對所在縣市區給予酌情扣分。
(四)信用管理。申報企業申報材料應填寫《申報企業聲明》和《接受質量管理咨詢服務情況說明》,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或相互抄襲行為,取消其申報資格,3年內不再受理其申報市政府質量獎,并通過社會信用聯合懲戒,使相關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五)資料獲取。《蕪湖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蕪政〔2022〕85 號)、《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2012)及申報材料等電子版資料可自行登陸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下載。
聯系人:馮皓、劉剛、王雅潔
聯系電話:5968722、5968739
電子郵箱:ahwh12365@163.com
附件:1.第八屆蕪湖市人民政府質量獎推薦申報企業培育計劃表
2.第八屆蕪湖市人民政府質量獎推薦申報企業數據公示表
附件下載:申報資料及附件.zip
蕪湖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蕪湖市市場監管局(代章)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