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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政辦〔2023〕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風景區管委會,黃山高新區管委會,黃山現代服務業產業園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黃山市助推企業穩生產拓市場擴投資 實現“開門紅”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1月31日
黃山市助推企業穩生產拓市場擴投資
實現“開門紅”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穩增長決策部署,推進企業穩生產、拓市場、擴投資,全力拼經濟,奮戰“開門紅”,制定如下政策。
一、鼓勵企業招工復產。2023年一季度,對企業招用人員初次在黃就業或新招用返鄉人員,且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由企業參保所在地財政按8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新增就業補貼,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萬元。(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高新區管委會)
二、加大企業融資支持。2023年一季度,中小微企業、農業經營主體申請“政銀擔”等新增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且貸款期限滿1年(含1年)的,由市場主體注冊地財政給予貸款主體1年的1.5%貼息補助;對于政策性擔保公司擔保費率低于1%的新增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政策性擔保公司注冊地財政按1%擔保費率予以補足。以上補貼標準貸款計算基數單戶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黃山信投集團,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高新區管委會)
三、加快項目復工。對春節期間不停工項目或2023年2月5日前人員考勤率達到節前80%以上水平的復工項目,對施工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并予以信用加分激勵。(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高新區管委會)
四、助力企業紓困解難。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或周邊同類型用房租金大幅下降的,可申請減免或緩繳租金,由租賃方依規辦理。(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國資委〕;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五、促進消費提質擴容。圍繞家電、汽車、餐飲、住宿、商超等重點領域,2023年一季度市財政安排200萬元資金,采取政府、企業聯動方式發放消費券。鼓勵各區縣同步發放消費券。(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縣人民政府)組織重點景區分區域、分時段、分人群實行門票優免政策。豐富春季旅游的產品供給,市、縣(區)聯動推出30項以上新春活動、100項以上民俗和非遺活動。(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風景區管委會)
六、支持工業企業發展。對2022年度產值2000萬元以上或2023年一季度產值超1000萬元的工業企業,且2023年新增500萬元以上的貸款(一年期及以上)用于技術改造,由市場主體注冊地財政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0%給予貼息,單個項目貼息1年、最高30萬元。(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高新區管委會)
七、助力外貿企業拓市搶單。鼓勵企業參加安徽省“徽動全球”萬企出海外貿拓市場搶訂單行動,對2023年赴境外參展和參加市商務局統一組織的境外經貿對接活動企業,給予人員國際機票費用70%的補貼,同個展會、同場經貿對接活動每家企業獎勵人數限1人。(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高新區管委會)
八、支持物流企業發展。對2023年新增單筆10萬元以上貸款的物流企業(含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貸用于企業經營使用),給予2%的貼息補助,單戶企業貼息期限不超過一年、貼息金額不超過6萬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高新區管委會)
九、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市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12條”執行期延續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一季度,在黃山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黃山市戶籍二孩及以上家庭(第二孩需未滿18周歲),由受益財政按150元/平方米給予購房補助;來黃新就業人員(需連續繳納黃山市社保3個月以上)在黃山市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受益財政給予2萬元/套的購房補助;在黃山市購買二手住房的,由受益財政按照實際繳納契稅的50%給予補助。(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人才辦、人行黃山市中心支行、黃山銀保監分局、市公積金中心,各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高新區管委會)
十、繼續執行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對購買屬于星級以上綠色建筑的新建商品房、二孩及以上家庭(第二孩需未滿18周歲)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積金可貸款額度最高上浮20%。借款人、共有人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基數提高至16萬元政策延續至2023年12月31日。繼續優化房地產開發項目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條件,適當提前公積金貸款準入、受理時間節點。(牽頭單位:市公積金中心,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國家、省出臺的其他穩增長政策措施,遵照從優執行。本政策措施中涉及的獎補資金,未明確財政安排渠道的,市本級企業由市財政100%分擔;屯溪區、黃山高新區企業按市、區(管委會)財政6∶4比例分擔;其他區縣企業按市、區縣財政4∶6比例分擔。本政策除第九、第十條外,其余條款同一事項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支持。各牽頭單位根據本政策意見制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