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省股交中心”)是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的、安徽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運營機構,是對接全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孵化器。為充分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和價值發現功能,重點支持一批發展速度快、創新能力強、運行質量高、經濟效益好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做大做強,省股交中心設立了專為我省“專精特新”企業提供股權托管交易、融資等綜合金融服務的“專精特新板”。根據《安徽省“專精特新板”建設工作方案》(皖經信中小融資函〔2017〕803)號,經研究,現就組織第七批企業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專精特新板”掛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掛牌企業范圍
獲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認定的“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的企業。
二、企業掛牌條件
1. 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法人。
2. 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3. 2022年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優先支持主導產品和技術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具備高成長性、有上市潛力的企業掛牌。2022年已征集的擬掛牌企業優先掛牌。
三、掛牌企業名額分配
各市摸排符合掛牌條件的優質企業,積極動員、推薦企業掛牌,掛牌企業名額分配見附件1。
四、申報材料
安徽省“專精特新板”企業掛牌申請表(附件2)
五、企業掛牌程序
1. 擬掛牌企業向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掛牌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匯總后,對擬掛牌企業提出的掛牌申請出具推薦意見。
2. 擬掛牌企業自主選擇經省股交中心推介的推薦機構,推薦機構為擬掛牌企業提供盡調、推薦、輔導等服務。
3. 省股交中心負責掛牌申報材料的受理、審核,并組織評審、掛牌。
六、工作要求
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視,加強宣傳,認真組織擬掛牌企業與推薦商聯系對接,做好本地區優質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推薦工作,于2月28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及電子版統一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
聯系人:俞青,電話:0551-62871753。
附件:1. 省“專精特新板”第七批企業掛牌名額分配表
2. 省“專精特新板”企業掛牌申請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3年2月16日
相關附件:
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省股交中心”)是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的、安徽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運營機構,是對接全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孵化器。為充分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和價值發現功能,重點支持一批發展速度快、創新能力強、運行質量高、經濟效益好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做大做強,省股交中心設立了專為我省“專精特新”企業提供股權托管交易、融資等綜合金融服務的“專精特新板”。根據《安徽省“專精特新板”建設工作方案》(皖經信中小融資函〔2017〕803)號,經研究,現就組織第七批企業在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專精特新板”掛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掛牌企業范圍
獲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認定的“安徽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的企業。
二、企業掛牌條件
1. 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登記,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法人。
2. 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3. 2022年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優先支持主導產品和技術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具備高成長性、有上市潛力的企業掛牌。2022年已征集的擬掛牌企業優先掛牌。
三、掛牌企業名額分配
各市摸排符合掛牌條件的優質企業,積極動員、推薦企業掛牌,掛牌企業名額分配見附件1。
四、申報材料
安徽省“專精特新板”企業掛牌申請表(附件2)
五、企業掛牌程序
1. 擬掛牌企業向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提出掛牌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匯總后,對擬掛牌企業提出的掛牌申請出具推薦意見。
2. 擬掛牌企業自主選擇經省股交中心推介的推薦機構,推薦機構為擬掛牌企業提供盡調、推薦、輔導等服務。
3. 省股交中心負責掛牌申報材料的受理、審核,并組織評審、掛牌。
六、工作要求
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視,加強宣傳,認真組織擬掛牌企業與推薦商聯系對接,做好本地區優質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推薦工作,于2月28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及電子版統一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
聯系人:俞青,電話:0551-62871753。
附件:1. 省“專精特新板”第七批企業掛牌名額分配表
2. 省“專精特新板”企業掛牌申請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3年2月16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