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望江縣惠企政策兌現“免申即享”資金池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縣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望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14日
望江縣惠企政策兌現“免申即享”
資金池管理暫行辦法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一改兩為五做到”要求,推行惠企政策兌現“免申即享”,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望江縣推動實現一季度“開門紅”政策三十五條措施》(望政秘〔2023〕2號)等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設立望江縣惠企政策兌現“免申即享”資金池(以下簡稱“資金池”),特制定本辦法。
一、資金池設立和管理
1.本辦法規定的望江縣惠企政策兌現“免申即享”資金池資金,是由縣財政統籌安排,用于落實縣級出臺的各類涉企政策(不含招商引資政策)的獎補(補貼、補助、獎勵等)資金。
2.本資金池設立在望江縣企業服務中心,由望江縣企業服務中心統籌資金撥付,實行專款專用、動態管理,首批安排資金人民幣500萬元。
二、資金使用流程
1.各審批主管部門全面梳理核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企業名單、兌付金額,形成《望江縣惠企政策資金審批單》(見附件)報縣企業服務中心。
2.縣企業服務中心在收到審批主管部門推送的審批單后,核實企業對公賬戶和發票(或收據)等基本信息無誤后,3個工作日內(如遇財政系統不能結算則順延)完成資金撥付。
三、部門職責
1.縣財政局
負責保障資金池資金及日常監管,及時下達資金指標,指導督促相關部門規范資金使用管理和提升資金使用績效。
2.各審批主管部門
(1)負責全面梳理縣級出臺的本部門承擔的各類涉企政策,及時掌握企業能夠享受到的所有政策條款,做到主動上門服務、定期摸排、嚴格核算、實時報兌。有明確節點認定的一次性獎勵類條款在正式文件、證書、獎牌或主管部門認定后,每月由各審批主管部門進行匯總統一申報兌現(一律不需要企業提供材料、實行“免申即享”);其他需要核實相關指標及提供佐證資料的政策條款在條件成熟后7個工作日內申報兌現。
(2)負責按照有關規定、流程和要求做好獎勵資金的審核審批等工作,包括核對符合本部門承擔的政策條款的企業信息,獎牌證書或認定文件、相關指標、佐證資料等情況,同時征求企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安全環保、欠薪欠稅等方面意見后,按要求報送《望江縣惠企政策資金審批單》。
3.縣企業服務中心
(1)負責資金池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據各審批主管部門推送的審批單,負責審核資料合規性,做到與政策相符,并按時撥付資金;如與政策不符則在3個工作日內退回相關主管部門。
(2)負責建立健全財務內控制度,嚴格按照各審批主管部門審批結果撥付資金,不得變更資金的使用用途。
(3)負責每月向縣財政局報送資金池資金使用兌現情況;優化資金撥付流程,提高撥付效率,確保按要求撥付到位。
4.其他部門
其他相關部門應配合審批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第一時間提供資金兌現的佐證數據。
四、資金結算
縣企業服務中心每月5日(節假日順延)之前將上個月兌現情況報送縣財政局進行審核,縣財政局按月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結算,并在5個工作日內足額補齊資金。
五、監督管理
1.本資金池資金接受紀委監委、審計等部門和社會的監督,任何單位不得截留、挪用。各單位嚴格按照“一改兩為”要求,主動作為,嚴格審批,對落實惠企政策兌現工作不及時、不到位,或被企業有效投訴的部門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
2.各審批主管部門要對相關認定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對在審批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把關不嚴等情形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辦法由縣財政局、縣企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
望江縣惠企政策資金審批單
審批單位:
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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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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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賬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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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策及
具體條款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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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現總額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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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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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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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企業服務中心
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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