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動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以下簡稱合肥科學中心)建設,促進科技成果快速轉化,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合肥市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決定開展合肥科學中心2021年度產業轉化項目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項目類型。本次所支持產業轉化項目,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發展新產業的活動。項目應符合合肥科學中心信息、能源、健康、環境及相關交叉領域,支持合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二)申報主體。申報主體應為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等單位,具有較強的研究開發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且近兩年無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失信行為。鼓勵企業聯合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聯合申報,合作各方應當簽訂協議,依法約定合作的組織形式、任務分工、資金投入、知識產權歸屬、權益分配、風險分擔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三)項目基礎。項目應具有較好的前期工作基礎,依托的核心科技成果成熟度較高,知識產權清晰,已完成實驗室階段研發工作。項目擁有穩定的資金來源,項目自籌資金應達到項目總投資的50%以上。
(四)技術先進性。項目核心技術達到國際一流、國內領先水平,與其它同類產品(服務)相比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和先進性,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較好的市場前景。優先支持國家和本市重大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形成的轉化成果,支持產業鏈核心環節、占據價值鏈高端地位的成果轉化。
(五)指標明確。項目建設周期明確,設有明確的總體建設目標和績效目標(包括不限于形成的知識產權,引育的高端人才,形成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孵化企業產值及稅收等),并合理確定年度產出成果、考核目標等。
二、申報審批程序
(一)項目申報。各有關單位組織編寫項目申請報告(附件1)、項目申請表(附件2)和目標協議書(附件3,暫不用蓋章),書面材料(一式兩份)于6月8日下班前報合肥高新區科技局(合肥高新區管委會1003辦公室),電子掃描件同步發送至郵箱897029867@qq.com。
(二)項目初審。合肥高新區根據申報條件對項目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后將申請報告(請對本轄區內項目進行排名后以政府名義行文上報)、項目申請報告、項目申請表、目標協議書等書面材料(一式兩份)于6月14日下班前報市發改委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科學中心辦)。
(三)項目論證。市科學中心辦將會同市直相關單位以及各縣(市)區、開發區采取現場踏勘、組織專家論證等多種方式,共同對項目申請報告進行遴選和評審。論證通過的項目,報經市政府批準后予以入庫。
(四)項目支持。入庫項目可按程序項目專項資金支持,支持形式包括財政補助、股權投資、基金投入等,資金支持額度為項目總投資的10%-50%。專項資金原則上由市級財政與各縣(市)區、開發區財政共同承擔。
三、有關要求
1.各申報單位應明確1名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對所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負責。
2.項目已獲我市其他相關資金支持的,資金支持額度納入到配套資金中計算。
聯系人:王佳奇,聯系電話:65329953
附件:附件1: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產業轉化項目申請報告提綱.doc
附件2: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產業轉化項目申請表.doc
附件3: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產業轉化項目目標協議書.doc
附件4: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合肥市項目管理辦法(試行).doc
科技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