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培育壯大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決策部署,決定開展2021年度省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建設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18〕57號)明確的條件。
二、有關要求
(一)申報程序。各縣(市)政府負責組織申報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對照申報條件開展自評,核驗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擇優進行申報。各市發展改革委要嚴格把關,對各縣(市)申報材料中的數據和有關情況進行核實,完成初審后統一向省發展改革委推薦上報。
(二)申報數量。堅持成熟一個認定一個,原則上每個縣(市)僅限申報1個集群(基地),國家重點開發區域和產業基礎較好的農業主產區縣(市)可增加1個。
(三)申報時間。各市發展改革委匯總、核實并認真研究后,于7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10份)書面報送省發展改革委(地區處),并附電子版。
聯系人:吳騰,聯系電話:0551—62603081、13739279880, 62603082(傳真),電子郵箱:sfgwdqc@163.com
附件:1.安徽省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申報書
2.安徽省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建設方案
3.安徽省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申報概況表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安徽省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申報書.xlsx附件2:安徽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建設方案.docx附件3:XXX市省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申報概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