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
根據《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成就企業家創意創新創造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皖經信中小企〔2021〕51號)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度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符合《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皖經信中小企函〔2020〕284號),(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優先支持開展上云用數等數字化、智能化賦能的企業。
二、申報程序
(一)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企業登錄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企業云服務平臺,進入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申報系統,按要求完成資料填報。
(二)縣、區經信部門對企業所填內容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后,企業可上傳附件。
(三)各市、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根據《辦法》中的認定條件和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由各市、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提出推薦意見,正式行文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提交申報系統。
(四)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企業進行評審,提出認定意見并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文公布其為“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按名額分配表(見附件)推薦申報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二)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高于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按照梯次培育的原則,已認定的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得再申報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三)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上傳的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必須規范并且保持一致。
(四)請各地嚴格按照時間要求組織申報,其中:網上申報功能開放時間為2021年7月26日至8月2日。各市、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推薦文件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崔琦,電話:0551-62871666;網上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551-62871939。
附件: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申報名額分配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7月21日
相關附件:
根據《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成就企業家創意創新創造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皖經信中小企〔2021〕51號)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度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符合《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皖經信中小企函〔2020〕284號),(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優先支持開展上云用數等數字化、智能化賦能的企業。
二、申報程序
(一)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企業登錄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企業云服務平臺,進入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申報系統,按要求完成資料填報。
(二)縣、區經信部門對企業所填內容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后,企業可上傳附件。
(三)各市、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根據《辦法》中的認定條件和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由各市、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提出推薦意見,正式行文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提交申報系統。
(四)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企業進行評審,提出認定意見并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文公布其為“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按名額分配表(見附件)推薦申報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二)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高于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按照梯次培育的原則,已認定的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得再申報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
(三)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上傳的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必須規范并且保持一致。
(四)請各地嚴格按照時間要求組織申報,其中:網上申報功能開放時間為2021年7月26日至8月2日。各市、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推薦文件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崔琦,電話:0551-62871666;網上申報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551-62871939。
附件:安徽省高成長型小微企業申報名額分配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7月21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