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專精特新排頭兵作用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0〕4號),經研究,現就開展2021年度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應符合《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遴選辦法》(皖經信中小企〔2020〕72號)中的規定條件和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已被認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專精特新“小巨人”的(含正在公示的第三批“小巨人”企業),不再申報。
二、申報名額
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申報程序
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申報實行網上申報,程序如下:
(一)申報企業登錄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企業云服務平臺,進入省級專精特新企業認定申報系統(系統開放時間為7月23日—7月30日),選擇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認定,按引導完成在線填報。
(二)縣、區經信部門對企業所填內容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后,企業可上傳附件。申報附件材料需嚴格按照文件類別要求的名稱命名,并逐一上傳(同類掃描圖片可壓縮合并成pdf),上傳材料應做到數據準確、文件齊全、掃描圖像清晰和尺寸適宜。
(三)各市、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根據認定條件和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由各市、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提出推薦意見,正式行文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提交申報系統。
(四)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企業進行評審,提出認定意見并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文公布其為“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
四、工作要求
1. 請各地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推薦,重點推薦開展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農產品初加工、印刷包裝、肥料礦業、普通建材、工藝美術、紡織服裝等充分競爭領域的一般消費品,原則上不予申報。
2. 請各地按照時間要求組織企業按時申報。企業申報時間截止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推薦文件于8月6日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
聯系電話:0551-62871935;技術支持電話:0551-62871939。
附件:各地名額分配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7月21日
相關附件: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發揮專精特新排頭兵作用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20〕4號),經研究,現就開展2021年度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應符合《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遴選辦法》(皖經信中小企〔2020〕72號)中的規定條件和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已被認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專精特新“小巨人”的(含正在公示的第三批“小巨人”企業),不再申報。
二、申報名額
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申報程序
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申報實行網上申報,程序如下:
(一)申報企業登錄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企業云服務平臺,進入省級專精特新企業認定申報系統(系統開放時間為7月23日—7月30日),選擇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認定,按引導完成在線填報。
(二)縣、區經信部門對企業所填內容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后,企業可上傳附件。申報附件材料需嚴格按照文件類別要求的名稱命名,并逐一上傳(同類掃描圖片可壓縮合并成pdf),上傳材料應做到數據準確、文件齊全、掃描圖像清晰和尺寸適宜。
(三)各市、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根據認定條件和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由各市、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提出推薦意見,正式行文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同時提交申報系統。
(四)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企業進行評審,提出認定意見并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文公布其為“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
四、工作要求
1. 請各地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推薦,重點推薦開展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農產品初加工、印刷包裝、肥料礦業、普通建材、工藝美術、紡織服裝等充分競爭領域的一般消費品,原則上不予申報。
2. 請各地按照時間要求組織企業按時申報。企業申報時間截止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省直管縣(市)經信部門推薦文件于8月6日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
聯系電話:0551-62871935;技術支持電話:0551-62871939。
附件:各地名額分配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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