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號)文件要求,現就《合肥高新區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涉及市場監管局部分條款兌現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在合肥高新區,并在高新區持續經營。申請項目在高新區內實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機構。
二、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須首先登錄高新區財政涉企系統:
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點擊頁面中的登錄按鈕;如企業已在合創匯平臺注冊過賬號,直接輸入賬號登錄即可,未注冊請注冊賬號登錄,企業在高新區涉企系統首頁的“申報通知”欄目中找到市場監管局發布的相應政策申報通知,進行申報即可(需要下載申報材料模板,直接點擊申報通知模板下載即可),然后點擊下面的我要申報,即可申報項目。
三、申報要求和時間
本次所有政策兌現資金申請表進入申報系統下載模板填報,在完成線上提交后報送一式一份紙質材料至高新區管委會市場監管局質監科。系統與紙質申報時間為2021年7月16日至7月30日,7月30日17:30關閉申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內容
(一)支持產業發展政策第28-2條: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1、條款:對內區優質企業結合其對區貢獻給予上臺階獎勵:
其中,對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且當年營業收入增速超過20%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結合對區貢獻,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2、申報條件:
(1)依法在高新區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2)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3)統計時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結合財力貢獻:指企業年度實際納稅額(稅務局數據);
(5)營業收入和當年營業收入增速需經第三方機構評審,要求提供報告。
3、申報材料:
(1)申請報告、申請表和誠實信用承諾書;
(2)加載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復印件;
(3)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附件(稅務部門蓋章);
(4)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后成果報告的復印件。
以上第2、3、4項應提供原件查驗。
(二)支持產業發展政策35-2條:支持高技術服務業發展。
1、條款:鼓勵檢驗檢測服務業落戶。加快檢驗檢測認證產業和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發展,對新注冊成立和持續投資的檢驗檢測機構,設備投資總額100萬(含)以上的,給予設備投資額一次性5%的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新入園機構且一個自然年度內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結合對區貢獻,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
對當年達成與國際檢測認證資質互認的檢驗檢測服務機構,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區內企業當年度將檢驗檢測認證業務發包給在我區注冊納稅的檢驗檢測機構認證服務機構的,給予當年度實際發生的檢驗檢測費用10%的補助。
2、申報條件:
(新落戶和設備投資)(1)依法在高新區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2)具有必備的環境、設備和人員,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能力,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或認證機構批準文件;
(3)新注冊成立指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2020年12月31日前首次獲得CMA(CNAS)資質證書的機構,或原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內設檢驗檢測機構2020年后分離改制為新的獨立機構,且未獲得該項獎勵政策;
(4)持續投資的檢驗檢測機構是指2020年投資總額達標且通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實驗室認可)擴項評審;
(5)設備投資總額:是指檢驗檢測設備和專門用于檢驗檢測實驗室的附屬設備設施(如:空調)。該數據由機構自行申報,并經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后確定。
(6)一個自然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資質互認和區內業務發包)(1)依法在高新區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
(2)依法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3)一年內達成1個國際檢測認證實驗室互認且未獲得過該項獎勵政策;
(4)企業將檢驗檢測業務外包給高新區內專業檢驗檢測機構,一年外包額在50萬元(含)以上至300萬元(不含)以下。
(5)當年度: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申報材料:
(新落戶和設備投資)(1)申請報告、申請表和誠實信用承諾書;
(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復印件;
(3)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或認證機構批準文件,以及其他相關資質的證明文件等復印件;
(4)反映機構設備投資總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檢驗檢測設備購置合同、發票、記賬憑證等,以專項審計報告為準)。
以上第2、3、4項應提供原件查驗。
(資質互認和區內業務發包)(1)申請報告、申請表和誠實信用承諾書;
(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等復印件;
(3)一年內達成的國際檢測認證實驗室互認的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4)反映業務外包總額的檢驗檢測業務外包合同、付款憑證、發票或非稅收入票據、檢驗檢測報告等材料的復印件(根據需要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
以上第2、3、4項應提供原件查驗。
四、聯系人
張翔 趙貴寧 聯系電話:65869506
五、其他要求
政策與其他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同一企業或同一項目多次獲獎的,按最高獎勵金額給予獎補,不重復計算獎補。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申報單位須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列入誠信體系黑名單。區級獎補政策是市級獎補政策的有效補充。已經享受市級獎補政策的,不再重復享受區級獎補。
特此通知。
合肥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