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2021年支持制造強省建設政策、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經信局、財政局,廣德市經信局、財政局,宿松縣科經局、財政局,有關主管部門:
經研究,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決定聯合開展2021年相關涉企政策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材料和聯系方式
詳見《支持制造強省建設政策申報指南》(附件1)、《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指南》(附件2)和《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附件3)。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項目單位對照各申報指南組織申報材料,向所在地市級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中央企業、省屬企業項目實行屬地化管理,通過項目建設所在地市級經信局(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局申報。
(二)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項目單位登錄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jx.ah.gov.cn)“企業云”服務平臺系統進行填報,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縣級相關主管部門初審、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復審后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通過系統報送的項目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必須規范,并嚴格按照要求的申報材料和附件名稱命名后上傳。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與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系電話:0551-62871939、62871705。
(三)市級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統籌做好項目現場核查,除《支持制造強省建設政策申報指南》第(十)(十四)(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類、《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指南》第(四)(二十)(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類、《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第(二)(三)(四)(六)(七)(十)(十一)(十二)類項目無需進行現場核查外,其余項目縣級(市、區,含直管縣)現場核查必須達100%,市級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市縣兩級相關主管部門現場核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是否正常經營;申報項目的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申報條件、是否符合相關指標要求等。
(四)市級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局對申報項目審核后,聯合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報送推薦文件一式四份(聯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財務處湯玉磊,聯系電話:0551-62871769;省財政廳企業處徐冰華,聯系電話:0551-68150635),包括:市級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有關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見各申報指南)、由申報系統生成的項目匯總表(含項目現場核查情況)。同時將推薦文件掃描件及項目匯總表電子版通過系統“上傳申報文件”功能在線上傳。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時間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其中:系統網上申報功能開放時間為2021年8月11日10時,項目單位端口關閉時間為2021年8月25日24時(中國聲谷2021年8月28日24時),縣級相關主管部門審核端口關閉時間為2021年9月1日24時(中國聲谷2021年9月4日24時),市級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有關主管部門審核端口關閉時間及推薦文件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8日24時(中國聲谷2021年9月18日24時),逾期均不再受理。
(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按規定履行項目評審、涉企系統比對,商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確定擬支持項目后,向社會公示。
附件:1. 支持制造強省建設政策申報指南
2. 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指南
3. 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21年8月10日
相關附件:
經研究,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決定聯合開展2021年相關涉企政策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材料和聯系方式
詳見《支持制造強省建設政策申報指南》(附件1)、《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指南》(附件2)和《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附件3)。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項目單位對照各申報指南組織申報材料,向所在地市級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中央企業、省屬企業項目實行屬地化管理,通過項目建設所在地市級經信局(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局申報。
(二)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項目單位登錄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jx.ah.gov.cn)“企業云”服務平臺系統進行填報,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縣級相關主管部門初審、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復審后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通過系統報送的項目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必須規范,并嚴格按照要求的申報材料和附件名稱命名后上傳。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與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系電話:0551-62871939、62871705。
(三)市級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統籌做好項目現場核查,除《支持制造強省建設政策申報指南》第(十)(十四)(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類、《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指南》第(四)(二十)(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類、《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第(二)(三)(四)(六)(七)(十)(十一)(十二)類項目無需進行現場核查外,其余項目縣級(市、區,含直管縣)現場核查必須達100%,市級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市縣兩級相關主管部門現場核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是否正常經營;申報項目的真實性以及是否符合申報條件、是否符合相關指標要求等。
(四)市級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局對申報項目審核后,聯合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報送推薦文件一式四份(聯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財務處湯玉磊,聯系電話:0551-62871769;省財政廳企業處徐冰華,聯系電話:0551-68150635),包括:市級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有關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見各申報指南)、由申報系統生成的項目匯總表(含項目現場核查情況)。同時將推薦文件掃描件及項目匯總表電子版通過系統“上傳申報文件”功能在線上傳。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時間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其中:系統網上申報功能開放時間為2021年8月11日10時,項目單位端口關閉時間為2021年8月25日24時(中國聲谷2021年8月28日24時),縣級相關主管部門審核端口關閉時間為2021年9月1日24時(中國聲谷2021年9月4日24時),市級經信局(廣德市經信局、宿松縣科經局)、有關主管部門審核端口關閉時間及推薦文件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8日24時(中國聲谷2021年9月18日24時),逾期均不再受理。
(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按規定履行項目評審、涉企系統比對,商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確定擬支持項目后,向社會公示。
附件:1. 支持制造強省建設政策申報指南
2. 支持中國聲谷創新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指南
3. 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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