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通知公告
各有關單位:
為培育和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基地規范發展、創新發展,培育我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根據《關于印發<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合經信民營〔2020〕71號),現就2021年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示范基地應達到《合肥市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中的申報條件和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往年已被評定為市級示范基地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申報程序
創業基地運營單位按照自愿原則進行申報,申報單位認真填寫示范基地申請報告并將相關材料裝訂成冊報送至高新區經貿局企業服務處。
三、有關要求
1.各基地重視申報工作,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確保材料齊全、真實有效。
2.請各申報單位將示范基地申報材料(詳情見附件管理辦法)和示范基地推薦匯總表膠狀成冊(一式一份、加蓋公章)請于8月18日前報送至經貿局企業服務處(同步發送申報材料的PDF版和匯總表的電子版至郵箱)逾期不再補報。
聯系人:潘璦琪,聯系電話:65324525。
郵箱:1152749575@qq.com
地址:高新區望江西路860號-高新區管委會經濟貿易局企業服務處1321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