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各鄉鎮園區,縣直單位、各企業:
為貫徹落實《肥西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政辦〔2021〕11 號)文件精神,現將《肥西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肥西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肥西縣財政局
2021 年 8 月 25 日
肥西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
為貫徹落實《肥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肥西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政辦〔2021〕11 號),更好發揮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作用,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本細則。
一、申報主體
在肥西縣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工業企業和服務型制造業 企業,企業稅收、統計關系均在肥西縣且項目須在本縣范圍內組織實施,其中,申報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條款的申報主體須為民營企業,屬于國家產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的項目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
二、申報審核程序
政策各條款申報審核按照“企業網上申報、鄉鎮園區初審、縣經信局審核、部門聯審、媒體公示、政府審批”的程序執行。
1.申報時間
企業符合相關政策獎補條件后,可通過肥西縣企業服務云平臺“政策申報”端口即時填報政策獎補資金申報材料,縣經信局每季度集中開展一次審核兌付,涉及年度財務、統計、稅收數據的政策條款,于次年 5 月底前集中申報。
2.申報方法
申報主體登錄肥西縣企業服務云平臺“政策申報”端口,注冊企業賬號,并根據提示錄入真實完整企業信息。企業完成注冊后,對照自身類型及發展實際,詳細閱讀相關政策條款,按照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項目申報材料,并關注鄉鎮園區和縣經信局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部分政策條款根據通知要求同時報送 1 份紙質材料。
3.審核兌現流程
(1)各鄉鎮園區按照分配的管理員賬號登錄系統對申報項目進行初核,重點對企業的申報資格(包括企業性質及稅收、統計關系)進行核準、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確保項目在屬地實施。鄉鎮園區在企業申報截止后 5 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核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統一報送縣經信局。
(2)縣經信局相關業務科室依據政策條款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并形成初審意見,申報主體需根據相關業務科室通知及時補充完善申報材料。初審意見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審議后,提交部門聯審。其中,固定資產投資類(包括房租補貼類)項目由縣經信局組織相關人員現場查看驗收,企業入庫稅收、經濟貢獻及統計數據等信息由相關業務部門核準,各類資質認證事項由縣經信局相關科室對照上級文件予以核實,項目涉及的合同、發票、支付憑證等原始憑證的審核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并出具審計報告。
(3)部門聯審結果在“中國·肥西”門戶網站、肥西縣企業 服務云平臺公示 5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項目復核確認后,由縣經信局會同縣財政局聯合行文報縣政府審批。縣財政局在收到縣政府審批意見后,根據資金預算安排下達指標,縣經信局在獎補資金到賬后 10 個工作日內辦結資金兌現手續。
三、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申報各政策條款均須提供的基礎材料
1.《肥西縣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蓋章掃描件,企業注冊事項變更的需補充提供注冊變更證明材料;
3.上半年申報項目提供上年度完稅證明,下半年申報項目提供當年上半年完稅證明;
申報材料涉及增值稅發票的,專票提供抵扣聯,普票提供發票聯。通過銀行轉賬付款的提供銀行回單,通過紙質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對方收據和承兌匯票掃描件(包括背書),通過電子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對方收據(或銀行簽章)和承兌匯票掃描件(包括背書),個人賬戶資金往來須為企業法人代表、股東賬戶并提供公司相關資金收支情況說明。
四、相關政策條款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一)政策第 16 條:鼓勵企業提升競爭力
政策內容:對當年認定的中國民營企業 500 強、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綠色工廠、單項冠軍示范企業, 給予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認定的省市級民營企業百強、專精特新企業、工業精品、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和小微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確定的安徽省新產品給予 5 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 15 萬元。對當年認定的省市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且獲得過技術改造獎補資金的,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平安企業,分別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企業當年獲得相關資質認定,上級部門延遲公布認定結果的,視同企業當年獲得認定。
申報材料:基礎材料。
申報說明:
1.相關資質認定由縣經信局業務科室負責收集、核準;
2.省市級民營企業百強指“安徽民營企業 100 強、合肥民營企業 50 強”,以省市工商聯牽頭下發的文件為準。
政策咨詢:經濟運行與信息產業推進科0551-68841220、 工業投資與技術改造科 0551-68849681、資源綜合利用科 0551-68829419、中小企業科 0551-68848465
(二)政策第 17 條:鼓勵企業走出去
政策內容:對參加省市政府主辦、承辦的工業類制造產品展覽會,特裝展臺規模達 50m2、100m2(含)以上的,分別給予5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補,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 40 萬元。
申報條件:2021 年-2022 年參加省市政府主辦、承辦的工業類制造產品展覽會的特裝企業。
申報材料:1.會展組織方出具的展位面積證明材料和展會現場照片資料;2.特裝展位施工合同、發票、支付憑證;3.其他參展有效證明資料。
申報說明: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 40 萬元。
政策咨詢:消費品工業科 0551-68840230
(三)政策第 18 條:激勵規模企業上臺階
(1)高成長獎勵
政策內容:對營業收入連續三年復合增長率達 10%以上(含)的規上工業企業,分檔給予最高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1.已在庫四年(含)以上規上工業企業;2.企業營業收入三年復合增長率達 10%、20%、30%以上的,分別給予 10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申報上年及前三年財務報表;2.申報上年及前三年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2月份主表)。
申報說明:1.高成長獎勵核算數據以四年企業納稅銷售額數據為準;2.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
政策咨詢:經濟運行與信息產業推進科 0551-68841220
(2)上臺階獎勵
政策內容:對當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億元以上(10 億元以下)的工業企業,分檔給予最高 40 萬元一次性獎勵,營業收入首次突破 10 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在市級獎勵基礎上給予 50%配套獎勵。
申報條件: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 1 億元、3 億元、5億元、7 億元、9 億元,分別給予 5 萬元、10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40 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1.申報當年前兩年企業財務審計報告;2.申報當年前兩年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2 月份);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申報當年前兩年“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B204-1 表)。
申報說明:1.年度營收首次突破相應級數,依據企業納稅銷售額數據并參考“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B204-1 表)核準;2.營收首次突破 10 億元政策配套獎勵,企業申報合肥市獎勵后,縣財政根據合肥市獎勵政策資金下達文件配套撥 付;3.企業營收突破多個量級,疊加累計獎勵;4.企業往年營收已突破相應級別但未享受過相應政策標準獎補的,按 照上年營收所處相應級別給予獎補;5.已享受過產值相應級別獎勵的不重復享受本政策;6.上臺階獎勵核算數據以兩年企業納稅銷售額數據為準;7.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
政策咨詢:經濟運行與信息產業推進科 0551-68841220
(3)穩產增產獎勵
政策內容:對當年實現穩產增產的億元以上工業企業,分檔給予最高 6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對上年營收達前一年同期水平 100%以上的億元以上工業企業,按總量分別予以獎勵,1 億元(含,下同)以上3 億元以下的,給予 5 萬元一次性獎勵,增幅達 25%以上的,再給予 5 萬元獎勵;3 億元以上 5 億元以下的,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增幅達 20%以上的,再給予 10 萬元獎勵;5 億元以上 7 億元以下的,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增幅達 15%以上的,再給予 20 萬元獎勵;7 億元以上的,給予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增幅達 10%以上的,再給予 30 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1.申報當年前兩年企業財務審計報告;2.申報當年前兩年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2 月份);3.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申報當年前兩年“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B204-1 表)。
申報說明:1.穩產增產數據依據企業納稅銷售額數據并參考“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B204-1 表)核準;2.穩產增產獎勵與上臺階獎勵就高不重復享受;3.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
政策咨詢:經濟運行與信息產業推進科 0551-68841220
(四)政策第 19 條:培育小微企業壯大發展
(1)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房租補貼
政策內容:給予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當年廠房租金30%最高 20 萬元一次性補助,其中,租賃多層標準化廠房的給予當年廠房租金 40%最高 30 萬元一次性補助。
申報條件:1.企業獲得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認定,其中, 規上企業上年度納稅須達 50 萬元以上;2.租賃工業廠房用于工業生產。
申報材料:1.《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附件 2);2.廠房租賃協議、廠房租金發票及租金支付憑證復印件(組織現場查看并查驗票據原件)。
申報說明:1.企業租賃廠房的合同、發票和支付憑證要合理合規,合同及發票上相關租賃物業及費用標準要詳實;2.僅對生產廠房和產品物料倉儲用房進行補助,辦公、宿舍、門衛、飯堂等附屬設施租賃費及物業水電費不予補助;3.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
政策咨詢:中小企業科 0551-68848465
(2)零供地項目房租補助
政策內容:對遷入肥西的縣外規上企業及兩年內升規的零供地項目,給予 50 萬元廠房租金補貼。
申報條件:1.企業在肥西縣完成注冊登記(異地搬遷項目以工商注冊變更至肥西縣時間為準)不足三年(首先年視為籌建 期),簽訂廠房(土地)租賃協議并支付租金;2.已列入肥西縣規上工業企業名錄;3.縣外規上企業遷入肥西滿兩年。
申報材料:1.申報當年前兩年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2 月份主表);2.《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附件 2);3.廠房租賃協議、租金支付憑證及租金稅務發票掃描件(組織現場查看并查驗票據原件)。
申報說明:1.政策為一次性獎補;2.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3)“小升規”獎勵
政策內容:對“小升規”工業企業,執行市級鼓勵申規入統政策。
申報說明:根據合肥市經信局政策申報通知要求集中申報。政策咨詢:經濟運行與信息產業推進科 0551-68841220
(4)退規再升規獎勵
政策內容:退規再升規且穩定在規上兩年以上的,給予 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1.退規再升規企業指穩定在規上工業企業名錄兩年以上的復規企業;2.縣外遷入肥西規上企業,參照退規再升規政策執行。
申報材料:申報當年前兩年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2 月份主表)。
申報說明:1.退規再升規企業和縣外遷入規上企業,依據統計局規上工業企業名錄核準;2.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
政策咨詢:經濟運行與信息產業推進科 0551-68841220
(五)政策第 20 條:支持企業有效投資
(1)購置多層標準化化廠房補助
政策內容:對零供地規上工業企業(包括縣域外新遷入)購置多層標準化廠房從事工業生產的,給予企業購房款 5%最高100 萬元補助,規模以下企業購房后兩年內升規的參照執行。
申報條件:規模以下企業購房兩年內升規,時間計算以購房發票開具時間和升規入統時間間隔為準。
申報材料:1.企業申請報告(包括企業情況,購置廠房位置、面積、用途以及申請補助金額等);2.《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附件 2);3.廠房購置合同、發票、付款憑證以及購房納稅憑證復印件(組織現場查看并查驗票據原件);4.購置廠房的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查驗原件)。
申報說明:1.購置廠房以合同、發票和付款憑證三單對應取最小值確定為實際交易金額計算補助金額;2 購買非工業地產投資主體建設的閑置存量多層廠房不享受本政策;3.采用以租代售方式購置多層標準化廠房的,折算成購房款的房屋租金部分計入購 房款,已享受過房租補貼部分予以扣除。
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2)盤活利用閑置低效項目補助
政策內容:對盤活利用閑置低效項目的規上工業企業(包括縣域外新遷入),給予企業投資 10%最高 150 萬元補助,規模以下企業兩年內升規的參照執行。
申報條件:1.購置標的為閑置低效存量廠房或僵尸企業;2. 項目生產設備投入不低于廠房購置款 30%;3.項目為工業項目且正常運營生產;4.規模以下企業盤活利用閑置低效項目兩年內升規,時間計算以稅務發票開具時間和升規入統時間間隔為準;5.按照項目交易金額和新增固定資產合并計算企業投資給予補助。
申報材料:1.標的資產所在鄉鎮園區出具的低效閑置項目盤活證明(縣經信局組織現場查看);2.交易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3.產權過戶后辦理的房屋不動產權證復印件;4.《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附件 2);5.資產交易合同、稅務發票、支付證明復印件;6.企業設備購置合同、增值稅發票抵扣聯和付款憑證(進口設備另外提供付匯憑證及報關單)。其中,異地搬遷我縣企業、原先租賃廠房生產的企業以及通過并購擴大生產規模的存量企業投入的存量設備提供資產評估報告(原件);7.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標的資產價值評估報告(原件)。
申報說明:1.肥西縣域以外企業、租賃廠房生產企業以及通過并購擴大生產規模的存量企業,購置盤活閑置廠房或者僵尸企業的,原有企業生產設備經資產評估后可作為設備投入計算設備投資占比,但不予補助。2.有關票據需查驗票據原件并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核。
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3)設備投資補助
政策內容:對完成設備投資 100 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和推進產業數字化改造的工業項目給予企業投資最高 20%不超過 50萬元補助。
申報條件:1.零供地工業項目設備投資完成后兩年內升規入統或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 20 萬元以上的,給予主要設備投資15%補助;2.規上工業企業新增設備投資完成后實現績效提升 的,給予主要設備投資 15%補助,企業績效提升標準確認,以上年為基數,實現企業營收或經濟貢獻 10%(含)以上增長;3.對新增數控設備(單價 30 萬元以上)、工業機器人(機械手) 和信息化建設投資(包括軟硬件)推進產業數字化的工業企業, 給予企業實際投資 20%補助;4.申報截止日前 3 年內發票為有效發票。
申報材料:1.《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附件 2);2.購置設備的合同、銀行付款憑證和增值稅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現場查看實物并查驗票據原件)。其中,購置進口設備的須補充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及報關單,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須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發票。
申報說明:1.設備投資中包括融資租賃和銀行按揭方式購買的設備以及單價較高分期付款的設備,企業須在設備余款付清后一并申報,最近日期的設備發票在政策補助有效期內即為有效投 資;2.合同、發票和付款憑證三單對應取最小值確定為實際設備投資金額,采購單價 30 萬元以上設備 10%以內尾款視同質保金計為全額支付;3.申報獎補的主要設備單價應超過 5 萬元,單價5 萬元以下設備計入總投資但不予補助,運輸車輛、模具、檢具、夾具、再制造設備、二手設備、原輔料、油品介質、實驗材料(試劑)以及低值易耗品不予補助;4.地方經濟貢獻以企業當年在肥西縣域范圍實際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數據計算;5.同時滿足產業數字化設備投資和普通設備投資補助條件的設備投資項目,分檔給予補助。
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4)工業投資項目入庫入統獎勵
政策內容:對列入統計目錄管理的工業投資項目,完成計劃投資 90%以上的,按照入統投資總量分檔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 30 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1.列入肥西縣統計庫且已完成總投資 90%以上的工業投資項目;2.分檔獎勵標準:總投資 500 萬元(含)-3000萬元入庫項目給予 3 萬元一次性獎勵,總投資 3000 萬元(含)-5000 萬元入庫項目給予 4 萬元一次性獎勵,5000 萬元(含)-1 億元入庫項目給予 5 萬元一次性獎勵,1 億元(含)-3 億元入庫項目給予 7 萬元一次性獎勵,3 億元(含)-5 億元入庫項目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5 億元(含)-10 億元入庫項目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10 億元(含)以上入庫項目給予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1.項目備案(核準)批復文件;2.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表”(206 表)。
申報說明:1.政策申報時,項目在庫或當年入庫當年報結(2021 年以后入統)項目即可申報;2.非正常退庫項目不予補助。
政策咨詢:工業投資與技術改造科 0551-68849681
(六)政策第 21 條:鼓勵園區企業增效升級
(1)稅收貢獻獎勵
政策內容:對年度稅收超過 30 萬元/畝的工業企業,按照企業實際計稅土地面積給予 30 元/㎡最高 50 萬元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畝均納稅額≥30 萬元的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工業企業。
申報材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土地使用稅繳納證明。
申報說明:1.企業集團、同一法人代表或實際關聯控制人的關聯企業(縣屬范圍),合并計算畝均稅收,申報主體須為企業集團、關聯企業代表企業;2.供地面積按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土地出讓臺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土地使用稅繳納證明核對確認,三者應保持一致;3.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
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2)騰退閑置低效土地補助
政策內容:對主動騰退閑置低效用地的企業,在依法補償的基礎上,按照項目屬地現行土地出讓金標準的10%給予最高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企業退出土地使用權,簽訂相關協議并按協議時間辦妥移交手續。
申報材料:1.騰退土地所在鄉鎮園區出具的情況說明(縣經信局組織現場查看);2.企業與屬地鄉鎮園區簽訂的相關協議;3.土地證注銷的相關證明文件。
申報說明:騰退土地面積按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土地出讓臺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及土地使用稅繳納證明核對確認,三者應保持一致。
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3)閑置低效用地升級改造獎勵
政策內容:對通過增加投資(包括引進外部投資)將閑置低效項目升級改造為工業平臺積極招商引商的,改造后廠房年納稅額達到 200 元/㎡的,自達標當年起 3 年內,按每年新增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等額獎勵給企業。
申報條件:1.項目改造提升后達到績效標準;2.項目規劃建設內容全部完成。
申報材料:1.閑置低效用地升級改造績效提升情況說明;2. 入駐企業明細表(附件 3);3.入駐企業廠房租賃合同、發票、收款憑證;4.入駐租賃企業上年完稅證明;5.入駐租賃企業營業 執照;6.申報獎補企業的全部廠房不動產權證;7.項目建設規劃 審批文件。
申報說明:1.入駐租賃企業必須為肥西縣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納稅的工業企業或服務型制造業企業;2.新增地方經濟發展貢獻指入駐租賃企業上年實際繳納入庫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兩項稅種地方留成新增部分;3.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
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七)政策第 22 條:支持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1)集成電路企業流片費用補貼
政策內容: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發生的產品光罩、流片(含掩模版等)費用的 30%及從第三方購買 IP(含 Foundry 的IP 模塊)費用的 30%予以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 200 萬元。
申報條件:1.申報企業的主營業務應為集成電路設計;2.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上年直接購買 IP(知識產權)并用于研發設計;3.企業上年發生產品光罩、流片及從第三方購買 IP 業務。
申報材料:1.企業基本情況,及流片或購置 IP 的相關情況報告;2.流片或 IP 購置明細表,相關合同、發票、轉賬憑證等(境外購買IP 的需提供中英文合同文本);3.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流片及購買 IP 的專項審計報告并附流片、IP 購置費用明細表;4.申報企業及企業法人代表對交易雙方企業無關聯關系的承諾函。
申報說明:1.上年發生的產品光罩、流片及從第三方購買IP, 以發票時間為準確定;2.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附表,應包括交易單位名稱、交易內容、數量(批次)、單價、總價等基本內容,交易價格的確認應以實際支付到賬為準,其中, 合同金額10%以內可計為全額支付;3.交易雙方應為非關聯企 業;4.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單個產品流片費用僅補貼一次;5.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
政策咨詢:經濟運行與信息產業推進科 0551-68841220
(2)采購軟件產品和集成電路芯片產品補貼
政策內容:對首次采購縣內自主開發軟件產品的企業,按照 年采購金額的 10%給予最高 100 萬元補貼。對首次采購縣內自主研發集成電路芯片企業,按照年采購金額的 10%給予最高 200 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1.企業首次采購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集成電路芯片,且采購產品用于企業研發、生產,同款產品補貼一次;2. 被采購企業的產品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檢測報告、軟件著作權或專利權證書),且產品采購日期距該產品取得自主知識產權證書不超過兩年。
申報材料:1.企業基本情況,所購產品用于研發和生產的總結報告;2.被采購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3.上年采購產品明細表, 采購合同、發票、支付憑證,以及企業所購產品用于研發和生產的相關證明材料;4.所采購產品的測試報告、軟件著作權或專利權證書;5.首次采購申明(采購方和被采購方共同出具的承諾函);6.申報企業及企業法人代表對交易雙方企業無關聯關系的承諾函;7.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企業采購產品專項審計報告(原件)。
申報說明:1.采購產品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申報日期止,以發票時間為準確定;2.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附表,應包括采購單位名稱、采購產品名稱、數量、單價、總價等基本內容,采購價值的確認應以采購款實際支付到賬為準,其中,合同金額10%以內可計為全額支付;3.交易雙方應為非關聯企業。
政策咨詢:經濟運行與信息產業推進科 0551-68841220
(八)政策第 23 條: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政策內容:對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 50%貼息,并對企業貸款擔保費按擔保額 1%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 20 萬元。對當年地方經濟發展貢獻 100 萬元以上或實現 7%以上增幅的億元以下規上工業企業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 50%貼息,單個企業最高 50 萬元。對當年地方經濟發展貢獻200 萬元以上或實現5%以上增幅的億元以上工業企業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 50%貼息,單個企業最高 100 萬元。
申報條件:1.獲得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認定或規上工業企業;2.規上企業貼息金額不超過企業上年地方經濟貢獻。
申報材料:1.《企業已發生貸款的“借款憑證”匯總表》(附件 4,按銀行貸款合同編號匯總);2.《銀行貸款利息支出明細表》(附件 5);3.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借款憑證、銀行利息結算憑證復印件(每一筆貸款分別按順序裝訂);4.《企業新發生貸款的擔保憑證匯總表》(附件 6,按擔保合同編號匯總);5.企業與擔保機構簽訂的擔保合同、擔保費用結算憑證復印件(每一筆擔保分別按順序裝訂)。
申報說明:1.對企業上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進行貼息, 貼息金額=貸款金額×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實際貸款日/365×50% , 擔保費補貼金額= 貸款擔保額× 實際擔保日/365×1%;2.地方經濟貢獻數值以企業上年實際繳納入庫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兩項稅種核算;3.規上企業同時列入肥西縣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庫的,執行規上企業貼息政策條款;4.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
政策咨詢:中小企業科 0551-68848465
(九)政策第 24 條: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政策內容:對產業鏈下游企業采購縣域內企業(包括我縣縣域結對幫扶地區的企業)配套產品(服務)超過 2000 萬元以上部分,按照核定金額 2%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 50 萬元。
申報條件:1.申報企業為規上工業企業;2.上游產業鏈企業須為注冊納稅和統計關系在肥西縣企業或肥西縣縣域結對幫扶 地區的企業;3.交易雙方企業無關聯。
申報材料:1.申報上年企業財務報表(經審計)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2 月份主表);2.《采購縣域企業產品(勞務)清單》(附件 7);3.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當年企業采購縣域內非關聯企業產品(勞務)專項審計報告(原件)。
申報說明:1.采購產品有效期的確定以發票時間為準;2.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附表,應包括采購單位名稱、采購產品(勞務)內容、數量、單價、總價等基本內容,采購價值的確認應以采購款實際支付到賬為準,其中,合同金額10%以內可計為全額支付;3.來料加工企業的原材料采購金額不享受本政策;4.肥西縣縣域結對幫扶地區為安徽省阜南縣;5.企業依據年度數據申報。
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十)政策第 25 條:支持裝備制造業發展
(1)裝備推介產品購置補助
政策內容:對采購《肥西縣裝備制造業產品推介目錄》產品的,按產品采購金額 15%給予補助。
申報條件:1.項目申報截止日前 3 年內發票為有效發票;2.購置裝備推介產品須列入《肥西縣裝備制造業產品推介目錄》。申報材料:1.《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附件 2);2.購置設備的合同、銀行付款憑證和增值稅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現場查看實物并查驗票據原件)。
申報說明:1.購置裝備產品中包括融資租賃和銀行按揭方式購買的設備以及單價較高分期付款的,企業須在余款付清后一并申報,最近日期的發票在政策補助有效期內即視同全部發票在有效期內;2.合同、發票和付款憑證三單對應取最小值確定為購置產品金額,采購單價 30 萬元以上產品 10%以內尾款視同質保金計為全額支付。
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2)裝備推介產品研發補助
政策內容:對《肥西縣裝備制造業產品推介目錄》有效期內產品當年實現 200 萬元以上銷售額的,每類產品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研發費用補助。
申報條件:申報獎勵資金的裝備產品,需列入《肥西縣裝備制造業產品推介目錄》且在有效期內。
申報材料:1.申報期上一年度 12 月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2《.裝備制造業推介目錄產品銷售明細表》(附件 8);3.產品銷售合同、發票存根聯及銷售款入賬憑證復印件(查驗票據原件)。
申報說明:研發補助的銷售額統計以申報期上一年度企業開 具的產品銷售發票為準確認,并按照合同、發票、銷售款入賬金額三單對應核定實際銷售額,其中,銷售回款完成合同金額 70% 以上(含 70%)的按照發票金額確認收入,銷售回款完成合同金額 70%以下的取最小值確認收入。
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3)裝備推介產品銷售獎勵
政策內容:當年單品銷售額突破 1000 萬元的給予產品銷售額 3%最高 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申報獎勵資金的裝備產品,需列入《肥西縣裝備制造業產品推介目錄》且在有效期內。
申報材料:1.申報期上一年度 12 月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2.《裝備制造業推介目錄產品銷售明細表》(附件 8);3.產品銷售合同、發票存根聯及銷售款入賬憑證復印件(查驗票據原件);4.申報產品上一年度銷售專項審計報告。
申報說明:1.當年產品銷售獎勵的銷售額統計范圍以企業開具的產品銷售發票時間為準確認,并按照合同、發票、銷售款入賬金額三單對應核定實際銷售額,其中,銷售回款完成合同金額70%以上(含 70%)的按照發票金額確認收入,銷售回款完成合同金額 70%以下的取最小值確認收入;2.單件產品銷售獎勵與研發補助不重復享受;3.申請產品銷售獎勵項目經審計銷售金額不足 1000 萬元但達到產品研發補助標準的給予產品研發補助。
政策咨詢: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0551-68841230
五、附則
(一)“一事一議”“一企一議”項目,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將依法追回獎補資金,同時, 項目單位和法人代表納入征信記錄且 3 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
(三)同一事項在市縣兩級和各業務部門間按照就高不重復獎勵原則執行。
(四)本規程涉及的相關數據,由統計、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核準。
(六)本細則由肥西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和執行。
(七)本細則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有效期 2 年。
附件:
1.《肥西縣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2.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3.入駐企業明細表
4.企業已發生貸款的“借款憑證”匯總表
5.企業銀行貸款利息支出明細表
6.企業新發生貸款的擔保憑證匯總表
7.采購縣域企業產品(勞務)清單
8.裝備制造業推介目錄產品銷售明細表
附件下載:
關于印發《肥西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的通知 .doc
《肥西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