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城市通知公告
各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經開區經發局:
根據《宣城市綠色工廠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宣經信節能〔2020〕190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宣城市綠色工廠創建實施方案》(宣經信節能〔2020〕19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2021年宣城市綠色工廠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列入本地綠色工廠培育計劃,符合《暫行辦法》基本條件和評價要求的工業企業(不含已獲得省級或國家級綠色工廠稱號的企業)。
二、有關要求
請各縣市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經開區經發局根據本地培育計劃,按照《暫行辦法》明確的推薦程序,組織企業開展申報工作,重點在需要進一步加強綠色發展水平的行業中推薦基礎好、代表性強的企業申報,嚴格把關并擇優推薦(具體推薦數量見附件1),于2021年9月27日前將推薦匯總表(附件2)和綠色工廠評價報告(紙質版兩份,并附電子版)報送市經信局。
聯系人:王盛磊;電話:3033352
附件:1.各縣市區推薦數量
2.2021年宣城市綠色工廠推薦匯總表
宣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