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經區管〔2021〕127號)文件精神,規范財政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申報主體
工商注冊、稅務征管及統計關系在開發區,且申請項目在開發區范圍內組織實施,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部分政策有特定主體的在具體條款中注明)。
政策有效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報資格:
(一)當年企業出現1人(含)以上人員死亡安全生產事故或被安監、環保等部門行政處罰的;
(二)發生群體性上訪等重大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根據《統計法》要求,應納入統計范圍的企業,而未主動上報統計資料或遲報、漏報統計數據,以及未完整、及時地向開發區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的;
(四)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區內相關政策規定的。
二、申報、審核程序
各條款申報和審核按“企業申報、部門初審、聯合審核、媒體公示、政府審批”程序執行。具體如下:
1.申報時間
本實施細則政策條款申報以各政策執行部門在開發區門戶網站(http://hetda.hefei.gov.cn/)、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服務平臺(http://www.hjqservice.com/)中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申報截止期限遇節假日順延,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2.申報方法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登錄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企業服務平臺(http://www.hjqservice.com/)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資料,申報時按系統指示填寫對應條款申請表,同時將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傳到系統。
3.兌現流程
申報截止后,政策執行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完整性及初步符合性核實,并由申報主體在3個工作日內補充完善后,提出初審意見提交聯合審核小組按規定開展聯合審核。聯審結果在開發區門戶網站(http://hetda.hefei.gov.cn/)、市級媒體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企業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審核金額等。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報管委會審批后辦理資金撥付手續。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需以書面形式正式提出異議,公示期滿后提出的異議無效。
三、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申報各條款均須提供:
①《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1);
②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
(一)政策第1條: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
1.政策內容:對新引進先進制造業、農產品加工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其中50%達產升規后撥付。對存量工業企業升級改造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對工業企業綠色生產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2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相關說明:申報以《關于印發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的通知》(合經信法規〔2021〕125號)文件規定為準。
2.政策內容:對工業企業實施“機器換人”,當年投資智能裝備、自動化成套設備、工業機器人、自動化倉儲物流等設備500萬元以上的,在享受以上投資補貼的基礎上,再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申報條件:智能裝備、成套自動化生產線、工業機器人、自動化倉儲物流設備等年度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納入統計的當年完成技術改造投資額超過500萬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未投產的新建項目或未納入統計部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的項目不得申報,獎補資金總量控制,并按照企業完成的經濟指標予以擇優獎補。
申報材料:①“機器換人”項目建設補助申請表(附件2);②資金申請報告(1.企業股東構成、主要投資項目、現有生產能力等內容。2.項目情況。包括項目的建設背景、建設地點、主要建設內容、建設規模與產品方案、工程技術方案、主要設備選型、配套公用輔助工程、投資規模和資金籌措方案等。3.項目完成后新增產值、稅收、經濟費用效益或費用效果分析,智能化改造后對生產過程自動化、智能化等整體技術水平提升的相關報告)(附件3);③提供購置設備的合同、銀行付款憑證和增值稅發票抵扣聯;填報“機器換人”項目設備明細表(附件4);④納入統計的當年技術改造投資額相關證明材料(統計庫里的206-1表或206-2表);⑤“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5)。
(二)政策第2條:推動產業鏈強鏈補鏈
政策內容:對我區重點產業鏈引進的龍頭企業及關鍵配套企業,給予“一事一議”支持。對區內主導企業引進符合開發區產業政策的關鍵配套企業,經認定,自投產之月起3年內,按配套企業每年新增的區級經濟貢獻,70%獎勵給主導企業,30%獎勵給配套企業。(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申報條件:經管委會同意或依據投資協議約定,對當年區內現有重點企業從區外引進或在本地培育的新設立的配套企業,自投產之日起3年內,按配套企業每年對開發區新增的經濟貢獻,70%獎勵給主導企業,30%獎勵給配套企業。此政策由主導企業申報。
申報材料:①引進和培育配套企業獎勵申請表(附件6);②主導企業和新設立的配套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③區投資促進局提供的引進和培育配套企業的證明材料;④由主導企業提供的配套企業名錄和配套企業當年度完稅證明;⑤“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5)。
(三)政策第3條: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1.政策內容: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及改擴建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按當年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執行部門:區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相關說明:申報以《關于印發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農業)的通知》(合農〔2021〕47號)文件規定為準。
以下農業政策(2-5)實行項目備案制,聯合審核前需經所在街道(社區委)組織初審、區農業農村發展中心復審。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或種植大戶向項目所在街道(社區委)提出項目備案。項目單位如實填寫《農業獎補項目備案表》(附件7),經項目所在村居、街道(社區委)審核,由街道(社區委)統一匯總上報區農業農村發展中心備案。分兩次集中備案,首先次受理時間為7月1日-8月31日,第二次為12月1日-12月30日。項目建成后,由項目實施單位主動提出書面驗收申請,據實填寫《農業獎補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8)。項目申請驗收分兩次,首先次截止時間為10月31日,第二次為次年1月31日。逾期未申報的項目,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項目由實施主體向所在街道(社區委)申請初驗,街道(社區委)組織人員或邀請第三方初驗合格后分別在村、街道(社區委)公告欄和開發區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要求匯集項目申報材料、公示材料、公示無異議證明等材料,及時向區農發中心申請復驗。區農業農村發展中心組織人員或第三方對街道(社區委)申報的項目進行驗收。
2.政策內容:對新建及改擴建露地蔬菜集中連片達100畝以上并被認定為無公害、綠色、有機蔬菜的,分別給予每畝300元、400元、500元補貼。(執行部門:區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申報條件:當年新建露及改擴建露地蔬菜集中連片達100畝以上,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臺賬,在產地注冊商標并被認定為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或有機農產品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或種植大戶。
申報材料:①項目申報單位備案申請及驗收申請(簽署村居、街道(社區委)意見);②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種植大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③土地流轉合同證明材料;④上級認定文件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⑤按時支付租金的證明材料;⑥“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5);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政策內容:對新建及改擴建特色農產品種植集中連片凈面積達300畝(含)以上的,給予每畝300元補貼。(執行部門:區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申報條件:對當年新建及改擴建櫻桃、火龍果、藍莓和瓜蔞等特色農產品基地單個品種集中連片凈面積達300畝(含300畝,基地間距離不超過500米)以上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或種植大戶。
申報材料:①項目申報單位備案申請及驗收申請(簽署村居、街道(社區委)意見);②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種植大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③土地流轉合同或自有土地承包經營證書復印件;④按時支付租金的證明材料;⑤“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5);⑥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政策內容:對新建及改擴建鋼架大棚從事設施蔬菜瓜果生產,集中連片凈面積達70畝(含)以上的,給予每畝2500元補貼。(執行部門:區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申報條件:對當年新建及改擴建鋼架大棚從事設施蔬菜瓜果生產,園區內生產必備的溝、渠、水、電、路等配套基礎設施齊全,投入品符合農產品安全相關要求,集中連片凈面積達70畝以上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或種植大戶。
申報材料:①項目申報單位備案申請及驗收申請(簽署村居、街道(社區委)意見);②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種植大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③土地流轉合同或自有土地承包經營證書復印件;④種植戶分戶造冊生產明細表;⑤按時支付租金的證明材料;⑥設施采購票據復印件;⑦“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5);⑧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政策內容:對新建及改擴建連棟溫控大棚凈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從事蔬菜、瓜果、食用菌等生產的,給予每平方米80元補貼。(執行部門:區農業農村發展中心)
申報條件:對當年新建及改擴建凈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輔助設施齊全,從事蔬菜、瓜果(含園林水果、石斛)、食用菌、花卉工廠化育苗(生產)中心的連棟溫控大棚的項目基地。
申報材料:①項目申報單位備案申請及驗收申請(簽署村居、街道(社區委)意見);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種植大戶身份證復印件;③土地流轉合同或自有土地承包經營證書復印件;④設計施工合同復印件;⑤設施采購票據復印件;⑥按時支付租金的證明材料;⑦“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5);⑧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政策第4條:完善現代流通體系
政策內容:對建設物流信息平臺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對企業新建(購置)、改造冷凍冷藏庫、冷鏈物流車輛、終端冷藏設備等,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相關說明:申報以《關于印發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發改部分)的通知》(合發改貿服〔2021〕551號)文件規定為準。
(五)政策第5條:支持發展工業互聯網
政策內容:對獲評“十佳工業賦能”場景示范項目,按智能軟硬件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支持數字化普及、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級,對投資50萬元以上的竣工(上線)項目,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對面向工業互聯網領域開展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軟硬件投資500萬元以上且服務企業達到一定數量的,按平臺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相關說明:申報以《關于印發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的通知》(合經信法規〔2021〕125號)文件規定為準。
(六)政策第6條:鼓勵企業升規入統
1.政策內容:對首次升規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獎勵,并連續3年給予穩定在規上的企業當年新增地方貢獻50%最高50萬元獎勵。新增地方貢獻獎勵開發區與市按比例分擔。(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相關說明:申報以《關于印發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發改部分)的通知》(合發改貿服〔2021〕551號)、《關于印發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的通知》(合經信法規〔2021〕125號)文件規定為準。
2.政策內容:對當年入統且零售額同比增長超過20%的限上法人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當年入統且零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30萬元獎勵。新增地方貢獻獎勵開發區與市按比例分擔。(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相關說明:申報以《關于印發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商務部分)的通知》(合商法〔2021〕40號)文件規定為準。
3.政策內容:對當年入統且建筑業產值3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獎勵。新增地方貢獻獎勵開發區與市按比例分擔。(執行部門:區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相關說明:申報以《關于印發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建筑業部分)的通知》(合建〔2021〕89號)文件規定為準。
(七)政策第7條:鼓勵企業擴大規模
1.政策內容: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20億元的工業企業,且營業收入增幅和營業收入利潤率均超過當年全區規上工業企業平均水平的,給予企業管理團隊(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不超過10名)當年薪資收入的5%最高2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申報條件: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20億元的工業企業,且營業收入增幅和營業收入利潤率均超過當年全區規上工業企業平均水平。
申報材料:①鼓勵企業擴大規模申請表(附件9-1)及名單表(附件9-2);②企業當年度財務審計報告;③企業與高級管理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④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公司職務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政策內容:對建筑業企業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且當年納稅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同比增加10億元、15億元、20億元、25億元,且當年納稅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申報條件:①注冊地在經開區管轄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相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②符合統計部門條件規范納入建筑業企業統計名錄庫。
申報材料:①鼓勵企業擴大規模申請表(附件9-1);②申請報告;③當年及上一年度完稅證明;④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掃描件;⑤當年統計報表(企業提供統計部門一套表系統中的生產表和財務表,區經貿發展局核實蓋章)。
3.政策內容:對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超過2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且增幅超過20%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獎勵;離岸執行額超過1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且增幅超過20%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前兩年執行金額和離岸執行金額保持增長)。(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申報條件:①服務外包業務系統中前兩年執行金額和離岸執行金額保持增長;②服務外包業務系統中當年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或離岸執行額增幅超過20%;③服務外包業務系統中當年服務外包在岸執行額超過2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或當年服務外包離岸執行額超過100萬美元、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
申報材料:①服務業、文化產業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0);②申報單位前兩年和當年在商務部業務系統中核準的服務外包執行數據截圖(由系統管理端截取;前兩年商務部業務系統核準的執行額為0或當年新注冊企業僅需提供當年執行金額數據截圖)、執行額數據和增速情況的文字說明。
(八)政策第8條:加快領軍型企業發展
政策內容:對新增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連續3年按其當年新增地方貢獻超過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補貼資金開發區與市按比例分擔。(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相關說明:申報以《關于印發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的通知》(合經信法規〔2021〕125號)文件規定為準。
(九)政策第9條:持續深化雙創示范
1.政策內容:對首次獲得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稱號的孵化器,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區級、市級和省級、國家級稱號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首次獲得區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稱號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
申報材料:①持續深化雙創示范資金申請表(附件11);②眾創空間(孵化器)認定文件復印件;③經營場地的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2.政策內容:對雙創平臺舉辦的創享匯主題活動,給予每次活動實際費用50%不高于2萬元補貼。每家單位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雙創平臺當年舉辦的創享匯主題活動。
申報材料:①持續深化雙創示范資金申請表(附件11);②雙創平臺認定批文復印件;③舉辦論壇證明材料(論壇通知、現場照片等),論壇活動備案文件。
3.政策內容:雙創平臺每新增1戶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部備案)、限上服務業企業、規上工業企業、國家級高企、新三板企業,分別給予孵化平臺0.2萬元、2萬元、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雙創平臺當年新增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部備案)、限上服務業企業、規上工業企業、國家級高企、新三板企業。
申報材料:①持續深化雙創示范資金申請表(附件11);②雙創平臺簽訂的入孵協議或租賃合同;③新增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部備案)、限上服務業企業、規上工業企業、國家級高企、新三板企業證明材料;④孵化培育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十)政策第10條: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政策內容:對產業鏈中居于主導地位的企業開放市場、創新、資金等要素資源,建設集研發、孵化、投資等于一體的創業創新培育中心,給予“一事一議”支持。(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相關說明:根據企業提供的大中小通融載體建設方案給予“一事一議”政策支持。
(十一)政策第11條: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
1.政策內容:對首次認定(新落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且前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幅高于10%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首次認定(新落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且前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幅高于10%的高企。
申報材料:①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申請表(附件12);②區外新落戶的提供工商、稅務登記變更通知書及營業執照;③前三年主營業務收入證明材料(年度審計報告);④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相關說明:當年高企證書到期且未再次被認定為國家高企的新落戶企業不享受該條政策。
2.政策內容:對在區內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的國家級高企,在有效期內年納稅達到200元/平方米/年以上,且當年納稅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的,按照20元/平方米/月(不超過企業實際租賃價格)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補貼期不超過3年。(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對在區內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的國家級高企,在有效期內年納稅達到200元/平方米/年以上,且當年納稅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
申報材料:①國家高企房租補助申請表(附件13);②稅務部門出具的當年及上一年度完稅證明(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建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消費稅、土地增值稅,以入庫時間為準);③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④房租費用發票復印件;⑤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相關說明:租賃關聯公司場地的不享受該條政策。
3.政策內容:對入駐雙創平臺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至少擁有Ⅰ類知識產權1件或者Ⅱ類知識產權6件,且當年知識產權申請或授權量在3件以上的,按照2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補貼期不超過2年。(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雙創平臺內經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同時至少擁有I類知識產權1件或者II類知識產權6件且當年知識產權申請或授權量在3件(含)以上。
申報材料:①平臺內科技型企業房租補助申請表(附件14);②與雙創平臺簽訂的入孵協議或租賃合同、租金或孵化服務發票、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③知識產權相關證明材料,科技型中小企業有效備案證明材料。
4.政策內容:對當年輔導企業成功備案科技型中小企業10戶以上的服務機構按照每戶1000元標準最高給予10萬元獎勵;成功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戶以上的服務機構,按照每戶1萬元標準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當年輔導企業成功備案科技型中小企業10戶以上;輔導企業成功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戶以上。
申報材料:①中介服務機構獎勵申請表(附件15);②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證明、高企證書(批示文件等)證明;③服務費用發票復印件和稅務部門出具的年度完稅證明;④與區內企業簽訂的科技服務合同協議書或高企代理合同協議書復印件和相應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⑤服務區內企業明細表(附件16)。
5.政策內容:對當年新認定的市級大數據企業,且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0萬元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300萬元的新認定(不含復評)市級大數據企業。
申報材料:①新認定市級大數據企業獎勵申請表(附件17);②市級大數據企業證書;③企業當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十二)政策第12條:推動瞪羚企業培育
政策內容:對首次認定的區級瞪羚企業,且當年納稅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的,3年內給予當年新增區級經濟貢獻50%最高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對首次認定的區級瞪羚企業,且當年納稅增幅高于全區平均增幅。
申報材料:①瞪羚企業獎勵申請表(附件18);②經區級認定的瞪羚企業證明材料;③企業當年及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④稅務部門出具的當年及上一年度完稅證明(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建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消費稅、土地增值稅,以入庫時間為準)。
(十三)政策第13條:推進企業技術創新
政策內容: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通過驗收的省級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給予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申報條件:當年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通過驗收的省級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
申報材料:①新認定及驗收通過研發機構獎勵申請表(附件19);②省、市相關認定文件復印件。
(十四)政策第14條: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政策內容:對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含)以上、R&D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超過6%的制造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年度R&D經費支出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5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含)以上、R&D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超過6%的制造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材料:①研發費用投入補助申請表(附件20);②近兩年企業財務報表及專項審計報告;③制造業企業證明材料、國家高企證書復印件。
(十五)政策第15條: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1.政策內容:對購買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在區內轉化,且單項成果交易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交易金額的1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10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購買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在區內轉化,且單項成果交易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區內企業。
申報材料:①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申請表(附件21);②與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等證明資料;③登記機構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④購買科技成果發票及付款憑證復印件;⑤科技成果區內轉化證明材料。
2.政策內容:對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系統登記的技術交易合同,年度累計登記額5000萬元(含)-5億元的企業,按登記額的1‰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對年度累計登記額5億元及以上的企業,給予3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在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系統登記的技術交易合同,年度累計登記額5000萬元(含)-5億元的、5億元及以上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技術合同交易獎勵申請表(附件22);②登記機構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③已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明細表。
相關說明:該政策與成果交易獎勵不重復享受。
3.政策內容:區內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科技成果在區內就地轉化,且單獨設立轉化主體的,給予轉化主體3年區級經濟貢獻50%的獎勵。(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區內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科技成果在區內就地轉化,且單獨設立轉化主體。
申報材料:①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獎勵申請表(附件23);②科技成果區內轉化證明材料(專利證書、合同等)。
(十六)政策第17條: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1.政策內容:對辦理園區貸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最高20萬元貼息。(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申報條件: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合規使用并及時歸還園區貸貸款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融資政策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4);②申請報告;③園區貸業務貸款合同;④利息單;⑤擔保合同;⑥風險分擔比例確認函。
2.政策內容:對辦理稅融通業務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最高20萬元貼息。(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申報條件:按照《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稅融通管理實施細則》規定,依法合規使用并及時歸還稅融通貸款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融資政策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4);②申請報告;③納稅評級證明;④稅融通業務貸款合同;⑤擔保合同;⑥放款通知書;⑦利息單。
3.政策內容:對辦理高企貸的企業,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30%給予最高10萬元貼息。(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通過高企貸金融產品獲得貸款的國家高企。
申報材料:①高企貸貼息補貼申請表(附件25);②國家高企證明材料;③銀行貸款合同、貸款憑證復印件;④貸款貼息明細清單;⑤銀行利息支付憑證。
相關說明:本細則所指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政策有效起始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實際貸款利率低于上述一年期LPR的,按照實際貸款利率計算。
(十七)政策第18條:支持企業上市掛牌
1.政策內容:對納入區級上市企業后備庫及擬掛牌新三板的企業,進行股改的,改制過程中,同一控制下進行合并、分立、股權轉讓等重組,涉及土地、房產等資產變更、過戶及改制當年補繳的相關稅費,所產生的區級經濟貢獻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企業與保薦機構簽訂輔導協議并完成改制后給予200萬元獎勵;完成改制后三年內,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納稅同比保持增長的,企業每年對開發區經濟貢獻增量部分,全額獎勵給企業。從企業獲得首先筆獎勵資金后三年內,未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的,須全額退還獎勵資金。(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已與保薦機構簽訂輔導協議,并在《合肥市直接融資后備企業信息服務平臺》備案的上市后備企業、擬新三板掛牌企業。
申報材料:①擬上市掛牌企業股改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6);②與保薦機構簽訂的輔導協議復印件;③《合肥市直接融資后備企業信息服務平臺》備案證明,合并、分立、股權轉讓等重組相關股東會決議文件、合同,土地、房產變更前后的產權證,相關稅費繳納的完稅證明及相應的銀行支付憑證(申報重組補交稅費獎勵需提供);④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會決議文件,工商變更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報完成改制獎勵需提供);⑤企業近兩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表(需稅務部門確認)、年度完稅證明(申報經濟貢獻增量獎勵需提供)。
2.政策內容:對完成省證監局上市輔導備案的擬上市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證監局輔導驗收報告的擬上市企業,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從企業獲得首先筆獎勵資金后兩年內,未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的,須全額退還獎勵資金。(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已完成股改,在安徽證監局完成上市輔導備案、獲得安徽證監局輔導驗收報告的企業(報局備案及驗收獎勵,每家企業僅享受一次)。
申報材料:①上市掛牌獎勵申請表(附件27);②省證監局輔導備案證明材料或輔導驗收證明材料。
3.政策內容:對獲得上市申請受理函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成功上市后,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首發申請材料被中國證監會或滬深交易所正式受理的擬上市企業,成功上市的企業(上市申請獲受理獎勵每家企業僅享受一次)。
申報材料:①上市掛牌獎勵申請表(附件27);②上市申請受理函復印件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批復復印件。
4.政策內容:對市外A股上市公司將注冊地遷至我區的,給予最高600萬元獎勵。對成功掛牌或自市外新落戶的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70萬元、1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工商、稅務登記地址新遷入我區的市外A股上市公司、市外新三板掛牌企業,區內成功掛牌新三板企業。
申報材料:①上市掛牌獎勵申請表(附件27);②遷入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申報新遷入獎勵需提供);③稅務變更證明(申報新遷入獎勵需提供);④已上市掛牌證明材料。
5.政策內容:對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科創板精選層掛牌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
申報條件:成功在省科創板精選層掛牌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上市掛牌獎勵申請表(附件27);②安徽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函。
(十八)政策第19條:支持金融類企業發展
相關說明:本細則所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在開發區注冊且納稅,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并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區財政局,管理1支及以上符合下文所述各項條件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是指在開發區注冊且納稅,投資方向不涉及城建、房地產等領域,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并將備案相關材料報送至區財政局,實繳出資額(限于貨幣形式)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1.政策內容:對新落戶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實繳出資額達到5億元以上的(扣除政府性出資),基金正式運行首先年給予管理團隊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申報條件: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實繳出資額在5億元以上且基金正式運行一年。
申報材料:①融資政策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4);②申請報告;③中基協備案材料;④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實繳出資證明材料;⑤財務年度審計報告;⑥投資協議;⑦完稅憑證。
2.政策內容: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基金自實現首先筆收入起5年內,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其營業收入的4%獎勵;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自獲利年度起5年內,每年按其實現利潤的4%給予獎勵;有限合伙制基金每年按其自然人合伙人實際分紅的10%給予獎勵;給予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員(單支基金不超過3人)最高不超過其當年薪資收入的10%獎勵。(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申報條件: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其中高管人員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副總經理及以上且在我區納稅人員,單支基金不超過3人。
申報材料:(1)私募基金管理人獎勵:融資政策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4)、申請報告、中基協登記材料、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注冊資本證明材料、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完稅憑證、管理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各項材料(要求見第2款)。(2)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獎勵:融資政策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4)、申請報告、中基協備案材料,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實繳出資證明材料、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完稅憑證、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各項材料(要求見第1款)。(3)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獎勵:融資政策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4)、申請報告、高管人員名單、任命文件、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工資表、所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員及管理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各項材料(詳見1、2款)。
3.政策內容:對新設融資擔保、小額貸款、融資租賃、保理以及保險公司、商業銀行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機構,按照實繳注冊資本的2%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申報條件:在開發區內新設融資擔保、小額貸款、融資租賃、保理以及保險公司、商業銀行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機構。
申報材料:①融資政策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4);②申請報告;③行業主管部門的開業批復或業務資質證明;④注冊資本金繳存證明;⑤完稅證明。
(十九)政策第20條: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融資支持。
1.政策內容: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當年投資區內企業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投資期限滿3個月的(約定返投除外),按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企業當年區級經濟貢獻。(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申報條件:符合條件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當年投資區內企業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投資期限已滿3個月。
申報材料:①融資政策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4);②申請報告;③中基協備案材料;④財務年度審計報告;⑤投資協議;⑥被投資企業驗資報告及股權變更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⑦被投資企業的參加社保人數證明材料;⑧完稅證明。
2.政策內容:對年度內向區內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等總量居于前列的銀行、融資擔保公司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擔保總額保持增長且擔保收費標準不高于1%的前三位融資擔保公司,按擔保額給予共計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財政局)
申報條件:對為區內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銀行、融資擔保公司進行年度綜合考核,位居前列的機構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其中融資擔保公司申報范圍為工商注冊地在合肥市的公司。
申報材料:①融資政策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4);②申請報告;③在我區財政金融產品的完成情況(銀政擔、稅融通、園區貸等);④對區內企業全年新增授信、融資支持情況(支持的企業數量、額度)。
(二十)政策第21條:支持企業引育人才
1.政策內容:對當年新引進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并簽訂用工協議不低于1年的企業,分別按每人6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申報材料:①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8);②企業與引進技能型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③技能型人才職業資格等級證書。
2.政策內容:對當年獲得區、市、省、國家級工匠的人才,分別給予每人0.5萬元、1萬元、2萬元、3萬元的補貼。(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相關說明:省級技術能手、市級技能大獎按市級工匠標準申報,全國技術能手、省級技能大獎按省級工匠標準申報,中華技能大獎按國家級工匠標準申報。此項補貼由用工企業申報,經審核后直接撥付至獲獎人才個人賬戶。
申報材料:①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8);②企業與工匠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③工匠人才獲得的工匠證書或表彰文件。
3.政策內容:對承辦區、市、省級技能競賽的牽頭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5萬元/次的補貼。(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申報材料:①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8);②企業開展技能競賽活動方案或協議書等證明;③企業開展技能競賽的視頻或影像資料;④企業承辦省、市、區級技能競賽的文件等材料。
4.政策內容:對來區內企業工作且符合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的博士、全日制碩士和“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以及其他急需緊缺人才,自與企業正式簽訂用工協議并開始繳納社保之日起,3年內每月分別給予3000元、2000元生活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相關說明:根據《關于進一步支持人才來肥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合辦〔2018〕18號)等文件精神,開展年度合肥市產業緊缺人才引進資助申報工作,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以每年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合肥經開區企業服務平臺官網通知為準。
5.政策內容:對重點產業企業柔性引進人才,符合條件的按實付工薪30%給予企業引才補貼,單個項目(人才)補貼不超過50萬元。(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相關說明: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以《合肥市重點產業柔性引才補貼發放實施細則》(合人才〔2021〕3號)文件規定為準。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
(二十一)政策第22條:降低企業招工成本
1.政策內容:對企業參加市、區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市外招工招才,按省內市外1000元/次、省外2000元/次給予補貼。(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申報材料:①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8);②市、區政府主管部門要求外出招聘的證明。
2.政策內容:對企業通過其他合規渠道開展招聘,經認定,按當年實際招聘服務費的20%給予最高4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相關說明:此條政策所指企業不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申報材料:①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8);②企業與各類人力資源市場、專業招聘網站或獵頭公司等機構簽訂的《委托招聘協議》;③招聘服務費發票(加蓋企業財務章);④招聘服務費明細表(附件29)。
3.政策內容:對在市外設立合肥經開區招工服務協作站,當年為區內企業累計送工1000人次以上的,給予3萬元-5萬元補貼。(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相關說明:勞動者需在用工單位工作時間滿2個月及以上。
申報材料:①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8);②區人事勞動局批復設立市外招工協作站的文件;③區內企業與送工單位均蓋章確認的人員花名冊(附件30)。
(二十二)政策第23條:鼓勵各類招工服務
1.政策內容: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區內企業招工、技工(職業)院校安排學生實習,經認定,按300元/人給予送工單位補貼。(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相關說明:勞動者工作時間需滿兩個月;此項補助由用工企業申報,經區相關單位審核通過后撥付給用工企業,再由用工企業撥付給送工單位;經用工企業同意并申請,也可直接撥付給送工單位。
申報材料:①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8);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和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③技工(職業)院校提供辦學許可證;④送工單位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需提供勞動者的參保材料;⑤送工單位為技工(職業)院校的,需提供技工(職業)院校與企業簽訂的實習協議及員工工資的發放憑證(包括企業發放的工資表和銀行代發工資的表單);⑥區內企業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工(職業)院校均蓋章確認的人員花名冊(附件30)。
2.政策內容:企業之間的“共享用工”,經認定,按300元/人給予送工單位補貼。(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相關說明:此項補助由向區內企業輸送共享員工的輸出企業(工商注冊地在合肥市的公司)申報,若共享員工為輸出企業的勞務派遣用工,補助對象仍為輸出企業而非第三方派遣機構;員工需工作時間滿一個月;已兌現春節期間“共享員工”政策的,不重復給予此項補助。
申報材料:①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0);②輸出企業、輸入企業營業執照;③共享員工協議(雙方蓋章);④共享員工花名冊(附件31);⑤共享員工薪酬發放證明及明細。
3.政策內容:老員工引薦新員工,經認定,按300元/人給予個人補貼。(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相關說明:需區內主導產業(智能家電、集成電路及電子信息、汽車及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制造、快速消費品,下同)申報;員工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且穩定就業2個月以上;企業需先行制定并兌現“以工帶工”補助政策,經在企業廠區或企業門戶網站公示后無異議。
申報材料:①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8);②企業“以工帶工”人員花名冊(附件32);③企業自行制定的老員工帶新員工的獎勵政策;④企業兌現“以工帶工”獎勵的證明材料;⑤“以工帶工”老員工和新員工的參保材料。
4.政策內容:送工單位在應急時段為區內家電企業招工的,經認定,按200元/人/月給予補貼。(執行部門:區人事勞動局)
相關說明:固定時段分別為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202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勞動者需連續工作滿一個月;此項補助由用工企業申報,經區相關單位審核后撥付給用工企業,由用工企業撥付給送工單位;經用工企業同意并申請,也可直接撥付給送工單位。此條政策針對區內家電企業,包括:海爾電冰箱、海爾空調、海爾洗衣機、華凌股份、晶弘電器、中科美菱、雪祺電器、長虹實業、合肥美菱、美科制冷。
申報材料:①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8);②營業執照、勞務派遣許可證或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技工、職業院校提供辦學許可證);③區內家電企業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的用工協議,技工(職業)院校與區內家電企業簽訂的實習協議;④區內家電企業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技工(職業)院校均蓋章確認的人員花名冊,勞動者需在家電企業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附件33);⑤被輸送的勞動者工資的發放憑證(包括企業發放的工資表和銀行代發工資的表單)。
特別說明:政策第21條、22條、23條申報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報資格,企業員工舉報、投訴企業確有違法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事實且拒不整改達到2次(含)以上的;企業工傷事實清楚,但企業不主動申報工傷,造成員工個人申報工傷超過1起(含)的;經審核,企業申報差錯率在10%以上的。
(二十三)政策第24條:租房(購房)補貼
1.政策內容:對新落戶在肥且在經開區工作,家庭在本市行政區域(含四縣一市)無自有住房的博士、35歲以下的碩士、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和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3年內按每人每年2萬元、1.5萬元、1萬元和0.6萬元的標準發放租房補貼(不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執行部門:區建設發展局)
相關說明: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含四縣一市)無住房(含預購商品住房),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合肥廳-人才引進專題-新落戶人才租房補貼板塊進行申請。
2.政策內容:對重點產業企業中符合條件的B、C、D、E類高層次人才和博士、碩士、全日制本科畢業生,3年內按每年6萬元、4.8萬元、4.2萬元、3.6萬元和3.6萬元、2萬元、1.5萬元標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對B、C、D、E類高層次人才在肥首次購買自住住房的,按60萬元、4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標準給予購房補貼。補貼資金按市撥付資金1:1配套。(執行部門:區建設發展局)
相關說明: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含四縣一市)無住房(含預購商品住房),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合肥廳-人才安居-個人中心板塊進行申請。
(二十四)政策第25條:支持區內企業聯動發展
1.政策內容:對購買區內非關聯企業產品或技術服務,當年交易金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納稅同比正增長的工業企業,按新增交易金額的5%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申報條件:購買區內非關聯企業產品或技術服務,當年交易金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納稅同比正增長的工業企業。
申報材料:①本地配套新增采購額獎勵申請表(附件34);②當年零部件本地采購配套專項審計報告;③當年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2.政策內容:對當年采購區內工業企業產品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服務業企業和建筑業企業,且納稅同比正增長的,按照當年采購額的5%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申報條件:①當年采購區內工業企業生產的產品自用且當年實際發生的采購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②納稅同比正增長的服務業企業和建筑業企業。
申報材料:①服務業、文化產業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0);②當年采購區內工業企業產品用于自用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單位需在專項審計報告中出具申報項目是否符合該政策條款的明確意見,并將申報企業的采購合同、采購金額交易憑證等相關資料復印件作為專項審計報告的附件內容在報告文本中列明且與報告文本一同裝訂);③當年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二十五)政策第26條:支持開拓市場
1.政策內容:規上(限上)企業參加市級及以上政府主辦的產銷對接類、工業展會,按實際支付的參展費50%給予最高1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申報條件:①規上(限上)企業;②參加市級及以上政府主辦的產銷對接類展會、工業展會。
申報材料:①申報產銷對接類展會項目補貼需提供:服務業、文化產業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0)。申報工業展會項目補貼需提供:資金申請報告(附件3);②參加市級及以上政府主辦的產銷對接類或工業展會的參展合同;③實際支付參展費用發票。
2.政策內容:對進出口總額3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按照當年參加境外展會費用(包括展位費、布展費、大型展品海外運雜費,單個參展費用在3萬元以上)的30%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按照當年開展產品國際認證、商標國際注冊發生的認證、注冊費用50%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單個項目費用發生額在5萬元以上);按照當年向信用保險承辦公司實際繳納的短期出口信用險保費25%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
申報條件:①當年進出口總額3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②參加境外展會當年發生的單個參展項目費用須在3萬元以上,開展國際認證當年發生的單個項目發生(合同)金額須在5萬元以上。
申報材料:①服務業、文化產業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0);②海關部門認定的進出口數據;③申報參加境外展會項目補貼需提供:參展單位與主辦方(或組展方)簽訂的含展位價格的展位確認書或合同復印件(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譯件),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復印件,支付憑證(銀行付款單等)復印件,如外匯付款則應提供銀行付匯單,機票/行程單(或者是船票、火車票)復印件,參展人員護照、簽證、境內外的出入境記錄頁及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或其他佐證材料復印件。申報產品國際認證項目補貼需提供:項目申報單位與所委托的認證機構的合同復印件(要有簽訂時間及收費標準、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譯件);認證機構的資質材料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等);產品認證證書和檢驗檢測報告復印件(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譯件);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復印件;支付憑證(銀行付款單等)復印件,如外匯付款則應提供銀行付匯單。申報境外商標國際注冊項目補貼需提供:境外商標注冊申請表;項目申報單位與所委托的注冊機構的合同復印件(要有簽訂時間及收費標準、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譯件);注冊機構的資質材料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等);商標注冊的注冊文件及標識復印件;項目實際發生費用的合法憑證(發票)復印件;支付憑證(銀行付款單等)復印件,如外匯付款則應提供銀行付匯單。申報出口信保項目補貼需提供:信用險保費合同及費用繳納證明材料。
3.政策內容: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文化(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科技旅游基地、旅游特色街區等稱號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社會發展局)
申報條件:在合肥經開區內注冊、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文化(體育)產業示范基地、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科技旅游基地、旅游特色街區等稱號。
申報材料:①服務業、文化產業政策資金申請表(附件10);②申請報告(格式自擬,包含但不限于企業基本情況、申請項目及申請金額);③達標認定文件(原件和復印件);④完稅證明。
(二十六)政策第27條: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1.政策內容:對當年獲得授權的國內外發明專利,給予每件所繳納費用50%最高2萬元補貼。對當年獲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證書5件及以上的給予3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申報條件:①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專利授權地(含授權地變更至我區)須在開發區內;②獲得中國發明專利授權以省知識產權局發布信息為準;獲得美國、日本、歐專局、韓國專利授權的以專利證書為準;③有多個專利權人的,獎補申請人應為專利授權證書的首先權利人;④同一件專利不重復獎勵,優先兌現市級政策。
申報材料:①知識產權定額資助申請表(附件35-1);②知識產權定額資助明細表(附件35-2);③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④專利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2.政策內容:對當年新認定的高價值專利給予每件5000元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申報條件:①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專利授權地(含授權地變更至我區)須在開發區內;②當年獲得認定的高價值專利以知識產權局發布信息為準;③當年獲得認定的高價值專利需繳滿三年年費,繳納年費以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具的收費憑證為準;④有多個專利權人的,獎補申請人應為專利授權證書的首先權利人;⑤同一件專利不重復獎勵,優先兌現市級政策。
申報材料:①高價值專利獎補申請表(附件36-1);②高價值專利明細表(附件36-2);③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④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④繳滿三年年費以國家知識產權局開具的收費憑證及復印件為準(原件審核后退回)。
3.政策內容:對當年獲得國家、省專利金獎(不含外觀設計)的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5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申報條件:①當年獲得中國、安徽省專利金獎的專利,授權地須在開發區內;②有多個專利權人的,獎補申請人應為專利授權證書的首先權利人。
申報材料:①知識產權獎項獎勵申請表(附件37);②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③中國、安徽省專利金獎證書復印件。
4.政策內容: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省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申報材料:①知識產權稱號獎勵申請表(附件38);②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③各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證書復印件。
5.政策內容:對當年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申報條件:①經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備案,當年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企業;②當年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再認證的企業,未享受過此項政策支持的;③不重復獎勵,優先兌現市級政策。
申報材料:①知識產權貫標企業補助申請表(附件39-1);②知識產權貫標備案表(附件39-2);③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④知識產權貫標企業驗收合格證書復印件。
(二十七)政策第28條:鼓勵提升質量管理水平
1.政策內容:對獲得國家、省級標準貢獻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申報材料:①標準獎項獎勵申請表(附件40);②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復印件;③國家、省級標準貢獻獎證書復印件。
2.政策內容:對省、市級標準化試點項目通過驗收并獲優秀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2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申報材料:①標準化項目獎勵申請表(附件41);②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③省、市級標準化試點項目合格證書復印件;④當年項目考核優秀的文件。
3.政策內容:對主持起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獎勵;對參與起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排名前三位)的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申報條件:①根據標準前言,列主持起草單位前三位的按主持起草單位兌現,列參與起草單位前三位的按參與起草單位兌現。未列明主持起草單位和參與起草單位的,起草單位前三位視為主持起草,第四至六位視為參與起草(修訂標準不在獎勵范圍內);②僅受理當年實施的標準(不含建筑行業標準)。
申報材料:①標準制定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42);②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③標準制定立項批文復印件(包括標準制定計劃項目表);④已實施的標準文件。
4.政策內容:對當年取得國際商標注冊證書的,按每件5000元標準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新注冊地理標志商標、新獲批地理標志產品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馳名商標、省級商標品牌示范、專業商標品牌基地骨干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2萬獎勵。(執行部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申報材料:①商標及地理標志獎勵申請書(附件43);②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③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的國際商標注冊證書,地理標志認定通知書復印件,馳名商標認定通知書復印件,省級商標品牌示范、專業商標品牌基地骨干企業認定文件復印件。
(二十八)政策第29條:鼓勵安全發展
政策內容:對當年首次獲得小微、三級、二級、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認證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對當年首次認定的市級、省級、國家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示范單位、平安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應急管理局)
申報條件:當年首次獲得小微、三級、二級、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認證的工業企業;當年新認定的市級、省級、國家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示范單位、平安企業。
申報材料:①安全生產獎補申請表(附件44);②國家、省、市相關認定文件及證書復印件。
(二十九)政策第30條:優秀企業獎勵
政策內容:對開發區表彰的年度優秀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團隊1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經貿發展局、財政局、投資促進局、科學技術局等部門)
申報條件:該條款無需企業申報。由經貿發展局、財政局、投資促進局、科技局等部門根據企業年度相關經濟指標和招商引資貢獻進行綜合評價,形成年度優秀企業擬表彰名單,經開發區管委會審定后,獎補資金直接撥付企業賬戶。
四、附則
1.申報主體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予以追回,并納入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黑名單庫,3年內不得申報產業政策;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2.對享受區級“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不重復享受本政策中區級投資補貼、經濟貢獻獎勵政策。本政策相關條款與省、市政策重復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3.本實施細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2年。由各政策執行部門會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區監察室負責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
區經貿發展局63679033、63886165、63679326;
區建設發展局63886167;
區財政局63886031;
區人事勞動局63679193;
區社會發展局63886130;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63839193;
區科學技術局(數據資源局)63679333、63679379;
區應急管理局63886122;
區建設管理服務中心63679071;
區農業農村發展中心63879052;
監督電話:63679129。
附件:
1.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2.“機器換人”項目建設補助申請表
3.資金申請報告
4.“機器換人”項目設備明細表
5.“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
6.引進和培育配套企業獎勵申請表
7.農業獎補項目備案表
8.農業獎補項目驗收申請表
9-1.鼓勵企業擴大規模申請表
9-2.高管人才獎勵名單表
10.服務業、文化產業政策資金申請表
11.持續深化雙創示范資金申請表
12.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申請表
13.國家高企房租補助申請表
14.平臺內科技型企業房租補助申請表
15.中介服務機構獎勵申請表
16.服務區內企業明細表
17.新認定市級大數據企業獎勵申請表
18.瞪羚企業獎勵申請表
19.新認定及驗收通過研發機構獎勵申請表
20.研發費用投入補助申請表
21.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申請表
22.技術交易合同獎勵申請表
23.科技成果就地轉化獎勵申請表
24.融資支持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
25.高企貸貼息補貼申請表
26.擬上市掛牌企業股改獎勵資金申請表
27.上市掛牌獎勵申請表
28.用工政策補貼資金申請表
29.招聘服務費明細表
30.人員花名冊
31.共享員工花名冊
32.“以工帶工”補助人員花名冊
33.階段性用工補助人員花名冊
34.本地配套新增采購額獎勵申請表
35-1.知識產權定額資助申請表
35-2.知識產權定額資助明細表
36-1.高價值專利獎補申請表
36-2.高價值專利明細表
37.知識產權獎項獎勵申請表
38.知識產權稱號獎勵申請表
39-1.知識產權貫標企業補助申請表
39-2.知識產權貫標備案表
40.標準獎項獎勵申請表
41.標準化項目獎勵申請表
42.標準制定獎勵資金申請表
43.商標及地理標志獎勵補助申請表
44.安全發展獎補申請表